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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部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中)

 老客阿发 2010-06-24

 

  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宗教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宗教局在“应急工作经费”和“互联网管理”等项目中列支240.83万元,用于未列入预算安排的局政务内网改造等支出;在局本级7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275万元,用于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所属培训中心在“购置办公设备及常年培训费”项目列支23.39万元,用于局机关食堂购买厨房设备支出。

  (二)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放津贴补贴378.74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宗教局未报经批准,在“行政运行”支出中列支全体在职人员“加班费” 94.95万元(每人每月300元),其中2009年33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宗教研究中心、培训中心自定标准违规多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283.79万元,其中2009年109.18万元。

  (三)动用部门机动经费82.75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至2009年底,宗教局未报财政部备案,将“部门机动经费”项目预算82.75万元全部安排了支出。其中,违规提取工会经费12.88万元。

  (四)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395.02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内部招待所、培训中心及局机关食堂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金额共计395.02万元,其中2009年70.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中补助地方宗教工作部门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研究解决;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或多发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停止发放;对动用部门机动经费未报备案的问题,要求补办备案;对部分所属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报账凭证审核,并索要正式发票替换虚假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严格按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规范和加强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的监管,避免虚假发票报账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宗教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本级扩大范围支出、从部门机动经费中提取工会经费的问题和所属培训中心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账目;对未经批准发放加班费的问题,已停止发放。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侨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组织和实施本单位预算。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09年底,侨办2007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北新桥海棠院更新改造”项目资金70万元,仅支出10.51万元,形成净结余59.49万元;2008年度和2009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离退休干部用房修缮”等4个项目资金510万元,仅支出65.34万元,形成结转资金444.66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92.5万元。

  2009年,侨办在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项目经费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92.5万元。

  (三)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

  侨办代编的机关服务中心年初预算中,未包括其事业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部门决算(草案)中也未包括其资产、负债及部分收支。其中,2009年少计资产4230.74万元、负债190.14万元、事业收入449.80万元、事业支出1050.76万元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0万元。

  (四)所属2家单位接受虚假发票报账57.18万元。

  2009年,在侨办所属华文学院、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虚假发票35张,报账金额合计57.18万元。

  (五)所属中国新闻社存在的问题。

  1.至2009年底,该社2001年安排的购置住宅项目预算1000万元仍未执行,造成资金结余。

  2.至2009年底,该社投资的7家企业资产和负债总额分别为4692.64万元和3595.29万元,但该社未汇总编制这些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将净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对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未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重新索取真实发票,并加强对发票的审核把关;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决算报表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汇总编制,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进一步增强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所属单位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侨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慢的问题,已将净结余59.49万元纳入2011年度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预决算不完整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已全部纳入部门预决算;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已将大部分虚假发票退回更换;对中国新闻社未按规定汇总编制对外投资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该社提出将待被投资企业纳税申报完毕后,汇总编制其财务决算报表,并报告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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