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目】 [作品介绍] [注释] [译文] [赏析一]~~[赏析五】 【古风泊客一席谈】 墓门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 [作品介绍] 《墓门》,《诗经·陈风》的一篇。全诗二章,每章六句。为中国先秦时代陈地汉族民歌。讽刺怙恶不悛的恶人,不仅不能正确看待国人的责备,还从相反的角度思考,颠倒是非观念,所谓“颠倒思予”“知而不已,谁昔然矣”。 [注释]
[译文] 墓门前长着枣树,就操起斧子把它砍掉。这个人是不良之徒,国中的人无不知晓。知道他居心险恶却不加制止,很早以来就已这样糟糕。 墓门前长着梅树,猫头鹰聚集在树上。这个人是不良之徒,唱支歌儿把警钟敲响。告戒的话充耳不闻,栽了跟斗才想起我的歌唱。 这是一首讽刺、斥责品行邪恶的统治者的诗。《毛诗序》指出:“《墓门》,刺陈佗也。”陈佗为春秋时代陈文公之子,文公死后,陈佗之兄桓公(名鲍)继位。据《左传·桓公五年》载:“陈侯鲍卒。再赴也(发了两次讣告)。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桓公)疾病而乱作。”陈佗在桓公病中杀太子免,桓公死后他又自立为君,陈国大乱,后来蔡国为陈国平乱,终于诛杀陈佗。据《诗序》,这首诗就是针对陈佗而发的。 但是,由于《毛诗序》中又有“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数语,郑笺孔疏曲为之说,遂生出了岐义。诗中的“夫”,即彼,犹言那个人,就是指陈佗,但毛传却释为:“夫,傅相也。”郑笺则云:“陈佗之师傅不善,群臣皆知之,”“国人皆知其(按指师傅)有罪恶而不诛退,终致祸难。”孔疏进一步发挥道:“陈佗亡身不明,由希(稀)睹良师之教,故有此恶……故又戒之云:‘汝之师傅不善,国内之人皆知之矣,何以不退去之乎?’欲其退恶傅就良师也。”经过这样的曲解,这首诗的矛头所向就从陈佗转到了他的师傅身上。孔疏一方面称陈佗之恶“由其师傅不良,故至于此”,一方面又称“故作此诗以刺佗”,明显地不能自圆其说。郑笺云:“不义者谓弑君而自立。”孔疏谓:“不义之大,莫大于弑君也。……陈佗弑君自立之事也。……陈佗所杀大子免,而谓之弑君者,以免为大子,其父卒,免当代父为君,陈佗杀之而取国,故以弑君言之。”既肯定陈佗为窃国弑君之元凶,罪莫大焉,而又归咎于师傅之不良,期望陈佗诛退恶师,悬崖勒马。这种荒谬的伦理逻辑只能暴露出笺疏作者为统治者开脱罪责的意图,统治者即使有弑逆之行,也要让别人为之承担罪责,这或许是温柔敦厚的诗教使然。胡承珙《毛诗后笺》指出:“若在桓公卒后,则佗已身为大逆,而尚鳃鳃然追咎于其傅之不良,纵罪魁而诛党恶,无此断狱之法。”可谓切中要害之论。 在宋代兴起的独立解经的疑古风气中,有些学者已经认识到传疏的曲解之处。苏辙在其《诗集传》中即已指出:“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姚际恒称苏氏“可谓善说此诗矣”(《诗经通论》),吴闿生《诗意会通》也指出《毛诗序》“无良师傅云者”,“与诗‘夫也不良’句初不相蒙,而拘者遂以‘夫’为斥傅相,此陋儒之妄解”,“诗既刺佗,‘夫也不良’自指佗言,岂有以斥师傅之理?子由正之,是矣”。在说诗者中也有不泥定此诗为刺陈佗者,如朱熹《诗集传》即称:“所谓‘不良’之人,亦不知其何所指也。”崔述《读风偶识》也认为“以《墓门》为刺陈佗则绝不类”,“此必别有所刺之人,既失其传,而序遂强以佗当之耳”。 作为一首政治讽刺诗,此诗仅两章十二句,短小精悍,四字齐言的诗句斩截顿挫,传达出指斥告戒的口吻。两章的开头以动植物起兴,其象征意义耐人寻味,表现出诗人对恶势力的鄙夷、痛斥,但国家依然坏人当道,多行不义,故每章的四、五两句以“顶针”手法将诗意推进一层,转为感叹,忧国之意可感。此诗可谓在率直指斥中不乏含蓄深沉。 从先秦以来此诗就流传甚广,也产生了有关它的一些传说。如《楚辞·天问》云:“何繁鸟萃棘,而负子肆情?”王逸注云:“晋大夫解居甫聘吴,过陈之墓门,见妇人负其子,欲与之淫泆,肆其情欲。妇人则引诗刺之曰:‘墓门有棘,有鸮萃止。’故曰‘繁鸟萃棘’也。言墓门有棘,虽无人,棘上犹有鸮,女(汝)独不愧也?”又《列女传·陈辩女传》载:“辩女者,陈国采桑之女也。晋大夫解居甫使于宋,道过陈,遇采桑之女,止而戏之曰:‘女(汝)为我歌,我将舍女。’采桑之女乃为之歌曰:‘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大夫又曰:‘为我歌其二。’女曰:‘墓门有楳,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讯止。讯予不顾,颠倒思予。’大夫曰:‘其楳则有,其鸮安在?’女曰:‘陈小国也,摄乎大国之间,因之以饥馑,加之以师旅,其人且亡,而况鸮乎?’大夫乃服而释之。”以上两则传说情节虽有异,但由此也可看出此诗在民间甚为流行,连劳动妇女也知道引用,或许此诗本就出自民间歌手。 贰/ 朱熹解曰:“兴也。言墓门有棘,则斧以斯之矣,此人不良,则国人知之矣。国人知之犹不自改,则自畴昔而已然,非一日之积矣。所谓不良之人,亦不知其何所指也。” 第二章:“墓门有梅,则有鸮萃之矣。夫也不良,则有歌其恶以讯之者矣。讯之而不予顾,至于颠倒然后思矛,则岂有所及哉!或曰:讯予之予,疑当依前章,作而字。” 这是一首政治讽刺诗。 此诗从墓门有棘起兴,讽刺坏人当道。通往墓道门前长起了酸枣树,人们用刀斧就可以铲除掉。如果国家出了个坏人呢?百姓们用什么家什打倒他呢?这就是兴的作用吧! 现在真的是坏人当道了啊。那个在位子上的人坏了良心啊,全国上下都知道了啊!你知道了,他也无动于衷,一点也不改啊!唉,其实这也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啊!他早就开始变坏了。“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于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啊!信夫! 诗人又唱起第二支歌。不良之人啊,你家祖坟前丛生了酸枣枝,每天都有成群的猫头鹰在树上恶声恶气地号叫!俗语“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没有凶恶事,它是不来的!它是报凶信的。 笔者不愿意说他坟前生长了梅花啊!有人认为“梅“古文作“槑”,与棘形近,遂致误。我宁愿采信这种观点!不能让坏人玷污了清香坚贞的雪梅花。还是让他祖坟前长满带刺的酸枣树吧! 我们都知道你这个人是不良之辈,就唱起歌谣婉转地告诉你,满心指望着你能倾听我们的声音,有所改正。但我们唱我们的,你兀自在那里荒淫无耻着、挥霍无度着、耽于享乐着、声色犬马着!根本对我们的呼声不闻不问,不屑于听啊!等到你被颠倒了,狼狈下台了,你才想起我们的歌才真的应该早听啊! 晚了。 完了。 附:《列女传·陈辩女传》载:“辩女者,陈国采桑之女也。晋大夫解居甫使于宋,道过陈,遇采桑之女,止而戏之曰:‘女(汝)为我歌,我将舍女。’采桑之女乃为之歌曰:‘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大夫又曰:‘为我歌其二。’女曰:‘墓门有楳,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讯止。讯予不顾,颠倒思予。’大夫曰:‘其楳则有,其鸮安在?’女曰:‘陈小国也,摄乎大国之间,因之以饥馑,加之以师旅,其人且亡,而况鸮乎?’大夫乃服而释之。”此诗在民间甚为流行,连劳动妇女也知道引用,或许此诗本就出自民间歌手。 叁/ 历来学者都把该是解为刺陈陀的诗,但词句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也没有其他任何细微的暗示,故而此说可以排除。也有此诗是警告坏人的说法,这里关键要看对“夫也不良”作何理解,这里面的“夫”字的解释是关键中的关键,若将此字泛解为“成年男子”,那么此说完全可以站住脚。但是当我们查一查和《诗经》时代最为接近的文字学著作《说文解字》,那里面对“夫”字是这样解释的:“夫,丈夫也。”并说:“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这是“夫”字的最初本意,也是当时通行的意思。实际上,这个“夫”字,虽嫌含蓄,但并不晦涩,将此字解释为“丈夫”,更为合理。 本诗应该是一首劝夫之歌。作者写丈夫声名狼藉,屡教不改,妻子作歌劝谏,而丈夫怙恶不悛,置之不顾,依然我行我素。诗第一章写墓门外长满了荆棘,就应该将它用斧子砍去。那个人品行不端,人所共知。已然如此,他还继续我行我素,不知悔改。因为他一贯如此,根本就不可救药。第二章文意加深,作者写墓门外有梅树,树上却栖居着猫头鹰。那个人坏透了,我作歌来劝谏并警告他。他根本就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反倒反着想,等到他吃了亏,栽了跟头,就知道我是为了他好。 然而,面对这样一个无道之夫,作为妻子又能怎么样呢?她虽然对他非常痛恨,却还想尽一点为妻之道,希望劝谏浪子回头。故而“歌以讯之”。然而对于妻子这种苦口婆心,丈夫却“讯予不顾”。她只好无奈地说出“颠倒思予”这样的凄凉之语。意思是等到你碰得头破血流,就会明白我此刻的良苦用心了。可见,尽管丈夫把妻子的劝谏、警告当作耳边风,甚至反着想,由此还可能对她拳脚相向。然而,妻子对这样一个十恶不赦、人所共愤的大坏蛋,还是恨中有怜。希望能够以自己的一片赤诚来打动他、惊醒他。 佚名 肆/ 人们的眼睛是雪亮的,善良之人的眼睛里是容不下一粒砂子的,“不良”之人终究逃不过人们的慧眼,“不良”之事总是人们谴责的对象。 佚名 伍/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对作恶者的诅咒。诅咒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并且多半是在背地里进行,大概是迫于某种压力或威胁。同时,事情尚处在诅咒阶段时,反过来证明了还未发展到绝对不可忍受的地步。 口诛笔伐便进了一步。敢于公开站出来进行指责、声讨,表明被谴责者的恶行已使人坐不住了,不得不以某种形式来表达愤慨。即使在这时,声讨谴责依然是一种彬彬有礼地表示愤慨和不可忍受的方式。 最极端的方式是揭竿而起,用强力或暴力除掉作恶者。这是忍无可忍、迫不得已而行之,连根铲除,意在不使作恶者再行作恶。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必采取极端的除恶方式,总是怀着某种善良的愿望进行指责、规劝、警告,“歌以讯之”。这对良心尚存的人有效,对作恶成性者则难以见效。好事不过三,坏事大概也不会过三。我们心理上的习惯,总以“三”为界,一次两次尚可忍耐,三次四次就突破了可以忍耐的界线,使我们不得不考虑别的方式了。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作恶成性的人很难良心发现,立地成佛;你不打,他就不会收手。“农夫和蛇”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也告诉了我们这一历史经验。 佚名 《墓门》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 白话翻译: “墓门有棵野枣树,拿起斧头砍掉它。那人不是好东西,国中人人都知道。 墓门有棵野梅树,猫头鹰来住上边。那人不是好东西,作歌规劝他悔改。 本诗虽短,但关于本诗的诗旨,还是颇有争议的: 一是“刺陈佗说”。《毛诗序》指出:“《墓门》,刺陈佗也。”陈佗为春秋时代陈文公之子,文公死后,陈佗之兄桓公(名鲍)继位。据《左传·桓公五年》载:“陈侯鲍卒。再赴也(发了两次讣告)。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桓公)疾病而乱作。”陈佗在桓公病中杀太子免,桓公死后他又自立为君,陈国大乱,后来蔡国为陈国平乱,终于诛杀陈佗。陈人于是追咎桓公,以为桓公之智不能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 二是“刺恒公说”。苏辙在其《诗集传》中即已指出:“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姚际恒称苏氏“可谓善说此诗矣”(《诗经通论》) 三是“刺不良人说”。如朱熹《诗集传》即称:“所谓‘不良’之人,亦不知其何所指也。”崔述《读风偶识》也认为“以《墓门》为刺陈佗则绝不类”,“此必别有所刺之人,既失其传,而序遂强以佗当之耳”。 泊客是倾向于“刺陈佗说”的。一者罪莫大焉者乃陈佗,非桓公也。焉有刺桓公不刺陈佗之道理?二者此不良人“国人莫不知之”。《老子》第八十章:"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在这样的条件下,普通的不良人,国人焉能知会?且刺“普通不良人”,本诗也失去了孔老夫子选编进《诗经》的价值了。 故此,本诗是一首讽刺、斥责品行邪恶的统治者的诗。 《墓门》短小精悍,诗以荆棘恶木和鸮鸟恶禽起兴,表明刺的是“不良之人”。荆棘应该斫去,鸮鸟应必须警惕,诗人以此来讽刺无行的陈佗,含蓄而不晦涩,指责之余,充满忧国之意,更在用意告诫恶人“多行不义必自毙”。 ◆ ◆ ◆ ◆ ◆ 心 · 养性 · 品生活 这世上有三样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 一是吃进胃里的食物,二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三是读进大脑的书。 古风泊客 ┃ 也许是最有深度的古文赏析微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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