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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经》之《声之忍第五》

 文静1961 2010-08-09
 

《声之忍第五》

【原文】:

恶声不听,清矣伯夷;郑声之放,圣矣仲尼。

文侯不好古乐,而好郑声;明皇不好奏琴,乃取羯鼓以解秽。虽二君之皆然,终贻笑于后世。

霓裳羽衣之舞,玉树后庭之花,匪乐实悲,匪笑实哭。

身享富贵,无所用心;买妓教歌,日费万金;妖曲未终,死期已临。噫,可不忍欤!

【解说】:

史书记载,古代清高的贤士伯夷,耳朵听不进世俗的语言;孔圣人仲尼也说过:“要禁绝郑国的音乐。”因为郑国大都是女人迷惑男人的声音,能迷惑人的情性,败坏人的喜好。

魏文侯、唐明皇都喜欢不是古代圣哲先王的雅乐,而是世俗所认为的淫邪粗俗的音乐,以致于被后人所耻笑。

霓裳羽衣和后庭玉树这类舞曲,实在不是音乐而是悲歌,不是让人欢笑而是让人哭泣啊!

晋代的石崇,晋武帝很器重他,让他当了荆州刺史。但是,他在任期内横行霸道,通过航海而致富,他享尽了荣华富贵,买来梁家女子教她唱歌跳舞,挥霍无度,后来终于被杀,殃及母亲、兄弟、妻子儿女。这难道不是妖曲未终,死期已到吗?噫,难道不应该忍受声色的诱惑吗?

【注释】

史书记载,魏文侯喜欢郑国卫国的音乐。在当时的贤人们看来,郑卫之乐放纵意志,烦人心志,都是淫乱而违背道德的。又据史书记载,唐玄宗喜欢少数民族的音乐,故被人贯一贻笑后世之恶名。

霓裳羽衣舞指唐明皇在宫中沉溺于音乐之中而懒于国事,以致有后来安史之乱的大祸。玉树后庭之曲,指南朝陈后主好群臣在后庭饮酒取乐,以致沉湎于声色中而亡国。

接下来请欣赏《忍经》之《食之忍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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