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护理 提供满意服务 为了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认真实施16项具体工作,完善计划,保证效果。院护理部根据《通知》精神,以《护士条例》、《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为标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护士素质;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步骤。使护理人员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和工作标准。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建立交班报告本,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已把此项工作的开展纳入2010年《院长工作报告》之中,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明确和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要求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并加大护理设施的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据悉2010年,兵团要求创建:4所示范医院、 8个示范病房、16名先进个人,以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目标。 2010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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