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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简体、马新简体、港澳繁体和台湾正体区别

 Rick0 2010-08-15

第一部分:简体

  1. 简体中文,是指使用简化字的中文,与繁体中文相对。通常,简体中文的语言因素为由北方话词汇和现代白话文语法规范组成的普通话(华语),文字因素 为由传承字和简化字构成的规范汉字系统。有时特指简体中文的文字因素,或转指主要用于储存和交换简体中文信息的汉字编码系统。简体中文作为规范语文主要在 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使用,在东南亚的一些华人社区也有使用。联合国的正式文件曾经以兼取简体字记录的繁体中文为正式语文之一,后改以简体中文作为 联合国的正式语文。

  2. 计算机媒介,作为术语的“简体中文”大多在计算机(电脑)媒介上使用,如各种软件操作界面或文档的“简体中文版”。尽管这些软件也通行于其他使用 简体字甚至简化字的社群,但由于使用简体中文的主要是中国大陆,故而这里的“简体中文”事实上等同于“中国大陆语文”,意即绝大部份软件的“简体中文版” 采用大陆普通话的语法和词汇,特别是IT术语的翻译,可能与海外华语不尽相同。

  3. 汉字编码,简体中文自 1980 年代以来通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总局公布的 GB 2312-1980 以及其后继的 GBK 和 GB 18030-2000 作为在计算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上储存和交换汉字信息的编码系统。近年来 CJK 和与之向下兼容的 Unicode 跨语言编码集也逐渐得到广泛使用。GB 2312 之后的大字符集均包含巨量繁体字,因而往往并非仅可供简体中文使用。

  4. 所谓“简体用语”,简体中文由于在语言因素上与繁体中文不同,特别是在词汇上存在明显分歧,因而出现“简体用语”一说。例如繁体中文里多用的“原 子笔”,在简体中文中多用“圆珠笔”等等。不过需要注意,词汇上的分歧根本上并非由文字因素决定,而决定于经常使用不同的规范文字系统的人群的语言因素, 尤其是中国大陆和台湾在 20 世纪中叶由于某些原因后交流较少,这样造成的用词习惯的差异。这种现象在 1980 年代以来由于科技术语的不同而更加明显。同样使用简化字的中国大陆和新加坡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词习惯的不同。繁体中文的文献如果仅在文字上转换为简化字形 式,根据规范的要求,通常还不算作简体中文。文字因素和语言因素之间是一种社会规范上的外在统一,只有相关关系,没有内在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有人 指出正确的提法应为“中国大陆用语”、“新加坡用语”等,或直接指明为普通话或华语用法,总之不宜唤作“简体用语”。

第二部分:繁体

  1. 繁体中文指传统中文汉字的标准书写方式。这一概念在中国大陆与简体中文相对应。不使用中文的国家通常将繁体中文称作“传统中文” (Traditional Chinese),而对简化后的中文则称作“被简化的中文”(Simplified Chinese)。繁体中文作为中文的书写体系已有二千年以上发展演化的历史。直到 20 世纪中叶,它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书写标准。繁体中文的名字由来,缘于 195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简化字时,把简化前的传统汉字称作繁体字,因此形成了对传统的中文冠以繁体中文的称呼。汉字简化形成的新的中文书写标准,称为简体中 文。传统中文中被简化字代替,而不再使用的汉字被称作繁体字,而未经简化并在简体中文中沿用下来的汉字则被称作传承字。目前,繁体中文主要使用于台湾、香 港与澳门地区,以及韩国、北美、澳洲等部份海外华人社区。

  2. 所谓”正体中文”,所谓台湾正体中文是台湾当局教育部门明令使用的一套有明确准则的繁体中文文字,制定有明确的书写规范以及选字原则供政府各级单 位及民众遵循。另外有人认为“繁体”只是相对简化字而言,其本身是由古代中国传承而来,故应称为正体中文、正体字(和“简化字”、“俗体字”、“异体字” 相对)。有人认为(如前台北市市长马英九)应将繁体中文称为正体中文,表明它才是中国历史上正统的汉字写法。不过,亦有人认为文字变革是自然的事,没有 “正”与“不正”之分,而且汉字自甲骨文以来多经演变,要去分辨孰“正”孰“不正”被某些人认为是说不清楚,也没有必要的。到目前为止,“繁体中文”这个 名称仍使用得更为普遍,由于使用繁体中文并不是只有台湾,以香港来说,字量和用量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正体”一词富有政治意味,而且中文早以正体字一词指 称正规汉字,与之相对的是异体字,以“正体”来称呼“繁体”被认为有攻击简体字的意味,因此许多大陆人、香港人以及海外华人对此名称不予接受。因此,一些 港台两地合作关于中文翻译的计划,基于台湾方面以政治理由极力坚持使用“正体中文”这一名称,面临决裂。其原因在于香港习惯上称为繁体中文,可是这样与台 湾的名称有出入,而且香港有些地方用辞的习惯和台湾的也不同(例如“裡”和“裏”字);原香港和台湾一般上是不分开翻译的,多数电脑软件都只有台湾版本, 香港人会迁就台湾用法。但近来种种原因的堆积,致使需要分开处理。

  3. “繁体用语”,大陆与港台二地的用词有所差异,例如大陆用词多用“圆珠笔”,台湾用词多用“原子笔”等等。由于有这种差异,而且大陆人用简体、港 台人用繁体,是以“繁体用语”这种说法随之产生。不过其实这并非繁简中文本身的差异,而主要是由于使用两者的人群,尤其是中国大陆和台湾方面由于在 20 世纪中叶后交流较少,造成了用词习惯的差异。这种现象在 1980 年代以来由于科技术语的不同而更加明显。而且,在同样使用繁体中文的台湾、香港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词习惯的不同。因此,有人指出正确的提法应为“台湾用 语”、“香港用语”等,而非“繁体用语”。实际上除了港、台以外,海外华人用繁体的不少,大陆人亦有人用繁体,他们的用语也可称“繁体用语”,但他们同时 又用简体,其用语也可视为“简体用语”,一用语可以同时是“繁体用语”及“简体用语”。显然试图以“繁体用语”及“简体用语”来区分大陆及港台的用语是完 全行不通的,“繁体用语”一词只是一种错误将字体与用语混为一谈的产物。

  4. 电脑中的使用
    用语
    由于台湾较早开始发展中文电脑和人口较多,电脑中的“繁体中文”长期以来其实代指“台湾中文”,意即绝大部份软件的繁体中文版(所谓正体中文版)使用 的是台湾的用语和翻译,此等软件亦通行于香港、澳门或其他使用繁体字的社群。但由于台湾和香港的用语分别越来越大,不少开放原始码软件,例如 GNOME 和 KDE 的繁体中文版都已经分拆为“台湾中文版”和“香港中文版”两个版本,分别使用两地的翻译用词。
    编码
    繁体中文自 1980 年代以来通常使用Big5中文编码。台湾当局曾公布一套名为 CNS 11643 的官方编码,但并未被广泛采用。近年来随着 Unicode 跨语言编码集的出现,也得到了广泛使用。香港政府所使用的即为采用 Unicode 的 UTF-8 编码,同时因香港本身存在的一些口语词,政府也用 UTF-8 发行香港增补字符集。

第三部分:繁体字如何简化成简体字的

简化字的产生方法,有许多并不依从汉字原来的六书系统。然而简化字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新的系统,依赖对繁体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脱离于六书系统自成体系。8 项简化原则,包括:

  1. 假借字,采用一个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采用了更古的汉字,例如:丰与豐;腊与臘。有时候,使用同一个字的更古代的简单版本(如从与從)。

  2. 形声字,借用形声字的原理,将原有的形声字更换形旁或声旁使之更简单。

  3. 草书楷化,将草书的写法转成楷体,如专和專。

  4. 特征字,原来的字可能有多个部分,现在仅保留其具有特征的一部分,如医与醫。

  5. 轮廓字,保留原来字的轮廓,如鸟和鳥等。

  6. 会意字,借用会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较简单的表意部件来代替原来的复杂笔画。如泪和淚;尘与塵。

  7. 符号字,将原来字中笔画较繁复的部分变成简单符号,例如鸡与鷄。

  8. 偏旁类推字,从简化的偏旁部首类推出由它们合成的字的简化。

然而,这些原则颇为笼统,而且不能涵括实际的汉字简化方法。实际简化方法在制订简化字的过程中,政府采用了以下的方法:

  1. 以简单符号替换原来的偏旁。
    例:对(對)、邓(鄧)、观(觀)、欢(歡)、叹(嘆、歎)、难(難)、鸡(雞)、聂(聶)、凤(鳳)、冈(岡、崗)、风(風)

  2.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注1)
    例:广(廣)、夸(誇)、灭(滅)、习(習)、宁(寧)、伫(佇)

  3.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后,再加以变形。
    例:妇(婦)、丽(麗)、归(歸)、显(顯)、务(務)、宽(寬)

  4. 采用繁体字的轮廓特征。
    例:飞(飛)、龟(龜)、齿(齒)、夺(奪)、门(門)

  5. 行、草书楷化。
    例:书(書)、长(長)、乐(樂)、车(車)、头(頭)、兴(興)、发(髮)

  6. 同音或近音代替,以普通话为准。
    例:谷(穀)、丑(醜)、后(後)、只(隻)、干(乾、幹、榦)、余(餘)

  7. 新造会意字。(注2)
    例:灶(竃)、体(體)、尘(塵)、众(眾)

  8. 采用笔画较少的古字。(注3)
    例:泪(淚)、从(從)、云(雲)、网(網)、与(與)、杰(傑)、无(無)

  9. 采用笔画较少的古字,再加以变形。
    例:异(異)

  10. 采用笔画较少的异体字。
    例:猫(貓)、狸(貍)、侄(姪)

  11. 改换形声字的声旁,多以普通话为准。
    例:毙(斃)、蜡(蠟)、钟(鐘)、洁(潔)、邻(鄰)

  12. 新造形声字,多以普通话为准(注2)。
    例:护(護)、惊(驚)、肤(膚)、舰(艦)、艺(藝)、响(響)、华(華)

  13. 偏旁类推字使用简化的偏旁重新构造:
    页(頁):颜(顏)、颌(頷)、顺(順)、额(額)
    专(專):传(傳)、转(轉)、砖(磚)
    学(學):觉(覺)、黉(黌)
    择(擇):译(譯)、泽(澤)、择(擇)、驿(驛)

  14. 注意部份类推并不一致,如:
    难(難):汉(漢)、叹(嘆、歎)、滩(灘)、瘫(癱)、摊(攤),但
    欢(歡)、劝(勸)、观(觀)、权(權);(然而“灌”,“罐”则不简化。)
    仅(僅);鸡(鷄);邓(鄧);对(對);戏(戲);
    树(樹)。(然而「廚”则简作“厨”,“澍”则不简化。)
    卢(盧):鸬(鸕)、颅(顱)、鲈(鱸),但
    炉(爐)、驴(驢)、芦(蘆)。
    汤(湯):杨(楊)、场(場)、殇(殤)、炀(煬),但
    阳(陽);伤(傷);荡(盪)。
    门(門):闷(悶)、问(問)、闻(聞),但
    开(開)、关(關)、闲(閒、閑);
    闹(鬧)、阋(鬩)。(然而“鬥”则简作“斗”。)
    與(与):嶼(屿)、歟(欤),但
    誉(譽)、举(擧、舉)。(然而“兴”是“興”的简体。)

注释

  1. 广、宁又都是古罕用字,意义读音和廣寧均不同,还有其他这种情况的。

  2. 当中以采用民间既有的手头俗字,所谓“新造”是指对应传统正字而言,一般是由魏晋南北朝、宋元战乱时所造的俗字,也有新至解放区或当代民间所造的俗字。而_{众}-字并不是古字,它不见于古书或字典,有人指它是古字,是以讹传讹。

  3. 雲本作云,象形,又借作表示说话的云,后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对于汉字简化,一直以来存在著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近年来对于汉字简化的反思和争论开始升温。赞同汉字简化的人,认为从甲骨文到楷书,汉字在演化过程 中不断简化。汉字的简化减少了汉字的笔画数和汉字的数目,因而降低了汉字学习的难度,同时加快了书写的速度,有利于普及教育。反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汉字 简化后,不利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汉字的发展并非只是简化,繁化亦占很大的比重。简化字违反了六书造字原则,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统,削 弱了汉字的科学性与逻辑性。而简化字的不少问题,例如以一个简体字代表多个于普通话同音但意义不相关的繁体字,结果并没减轻学习负担,甚至因为系统混乱, 比繁体字更难学。当然,在经过实际以简化字及繁体字两组教学比较后,简化字学习者在书写速度优于繁体字,繁体字学习者在整体布局感优于简化字,比如写书 法。

第四部分:繁简转化出现的问题

本有其字的简化字虽然被视作简化字收入《简化字总表》中,但实质是本有其字,这在简繁转换时经常引起问题。
字本义                                                                 被视作简化字时对应的繁体字
表 表示、表达                 錶
卜 占卜、(姓氏)               蔔
厂 山崖(古字)                廠
斗 (古代容器/容量单位)、(星座名)     鬥
范 (姓氏)                  範
谷 山谷、(姓氏)               穀
坏 修补(古字)                壞
松 松树                    鬆
附:马新简体

新加坡:1969 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 502 个,除了 67 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 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 2248 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 10 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 年 5 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 10 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所以说中国简体字和新加坡的简体字是没区别的,倒是部分台湾的网站硬要将两者区别开来。新、 马、泰、日、韩状况新加坡在 1969 年也公布第一批简化字 502 个,1974 年更把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全部照抄使用,并多简化了十字。马来西亚于 1981 年也公告华人使用中国「简化字总表」。泰国则于 1983 年规定华人可使用繁或简两种字体。在日本与韩国则进行了自己的汉字简化工作。日本早于中国在 1946 年 11 月内阁训令公告 1850 个《当用汉字表》其中 131 个是简化字,日本称为新字。韩国则因民族主义的缘故,很少使用汉字。现行简体字是于 1983 年在朝鲜日报公告使用 90 个简化字。其余则是传统汉字。韩国人写「韩」国,用的就是传统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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