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趣读|说说繁体字(一)

 年之计在于春天 2021-08-17
一、繁体字的概念
繁体字,也称繁体中文,狭义上是指汉字简化后被简化字所取代的汉字,比如说“亂”是“乱”的繁体字,“乱”则是“亂”的简化字。这时,繁体字和简化字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一方,就没有另一方,没有繁体字,就没有简化字,没有简化字,也无所谓繁体字了。但繁体字广义上也指汉字简化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比如说:内陆使用的是简体中文,台湾及港澳地区使用的是繁体中文,而欧美各国则把繁体中文称为“传统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
是相对于简而言的,这里“繁”主要是指字的笔画及结构相时比较繁杂,而“简”则指比较简单明了。如“龍”之于“龙”、“鬱”之于“郁”等。但这也并不绝对,如简体中文的“强”比繁体中文中使用的异体字“強”笔画还多了一画。汉字中除了繁简概念之外,还有传承字,即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的汉字。目前,中国大陆推行使用的规范汉字是由简化字和未经简化的传承字组成的简体中文。 
二、简化字的概念和发展历史
纵观汉字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整体来看初始阶段主要是字数由少而多,单字的笔画也由简而繁。目前发现的甲骨文单字约 4 500个,已释读出的字有2000个左右。到东汉时期,我国最早的字典是许慎编的《说文解字》,一共收录汉字已有9353个。梁代的顾野王编的《玉篇》,收录汉字多达22 726个。明代张自烈编的《正字通》则为33 440个汉字。清代张玉书等编纂的《康熙字典》共收录了47 035个汉字。当代的《中华大字典》收录48 000个汉字;《汉语大字典》收录56 000个汉字;《中华字海》收录的汉字多达85 568个。
但汉字的不同字体,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大多数总趋势是从繁到简如“马”字: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前221),推行“书同文 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负责,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zhòu)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取消其他六国的异体字,创制了统一的相对简化小篆。而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最早的简体字见于南北朝为便于碑刻而出现的,至隋唐逐渐增多,宋元时期在民间则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
太平天国时期,从印玺到所印发的公告、书籍等,大量采用了民间流行的俗体字,同时也创造了不少新的简体字。这些字的笔画比原来的汉字减省,且多数被后来的汉字简化表采用,可以说这是史上首次明确给予简体字以合法地位的时期。
民国初期,随着白话文逐渐取代文言文,许多有识之士发出改革汉字的呼声。1922钱玄同等人提出一套具体的简化方案,其中有8种简化策略,这是史上第一次系统提出汉字简化方法。19356月,钱玄同在其所编的《简体字谱》(2400余字)中选出1300余字编成《常用简体字表》,送交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1935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第11400号部令,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又称“手头字”“破体字”当时《第一批简体字表》有两个说明:“1.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2.本表所列之简体字,包括俗字、古字、草书等体”。但因为有争议,国民党元老、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尤为愤慨,老泪纵横地要求取消推行简体字,甚至称推行简体字是比亡国灭种还可怕的事。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旋即被收回废止。因此,台湾等地现在使用的官方术语是“简体字”和“正体字”,与繁体字对应我们在口头上也常称为简体字,但现在国内正规文件则使用“简化字”和“繁体字”。而“正体字”则是相对于“异体字”而言的。两岸的不同于此可见一斑。
1952年3月2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汉字整理组。汉字整理组重新确定了编制简化字方案的四条原则,明确已有通行的简体字,以述而不作、不另造简体字为原则。
1956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定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方案》分为三个部分汉字简化第一表》列简化汉字230,已由大部分报纸杂志试用,自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印刷和书写的文件上一律通用;除翻印古籍和有其他特殊原因以外,原来的繁体字应该在印刷物上停止使用。第二部分《汉字简化第二表》列简化汉字285,第三部分《汉字偏旁简化表》列简化偏旁54个。
1955-1964年,国务院分九次公布更改县级以上地名生僻字37个,如:陕西省的 “鄜县”改为“富县”,“醴泉县”改为“礼泉县”,“鄠县”改为“户县”(现又改为“鄠邑区)等。
19645月审定通过《简化字总表》。总表分为三个表。第一表所收的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所收的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
1977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史称“二简”。方案分为两个表:第一表收录了248个简化字,推出后直接实行;第二表收录了605个简化字,推出后仅供讨论,没有直接实行。但至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回复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宣布废除“二简”。
1986重新发表经少量修订后的《简化字总表》,列入总表的简化字共计2238个,简化偏旁14个。把平均每字16到19画的繁体字简化成平均每字8到11画的简化字。
20136月5日,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字8105个。该表是在整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化字总表》(1986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的基础上制定的。《简化字总表》(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和《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1988年3月25日发布)中重新认定了26个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对类推简化采用了尊重现实和严格限制的原则。所谓尊重现实,是对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范围内已经有限类推的字仍然保留。由于姓氏人名、科技用字和用简化字印刷的语文课本中的文言文用字多数也已经类推,因此,三级字表也采用有限类推的办法,实行类推简化,与一、二级字表保持一致。其具体细则是:(1)按《简化字总表》第二表规定的132字与14个偏旁的范围类推,不扩大范围。(2)尽量只在第一层次构字时类推,以保持原字的结构不受影响。(3)采用以上原则产生难以识别的怪异字或产生同形字时,为保持字与字的区别,作个别变通处理。不予类推简化。
1946年2月1日,联合国刚刚成立时,第一次联合国大会委员会会议报告规定汉、法、英、俄、西为官方语言。当时汉语使用的是传统中文(即繁体中文)。1971年中国加入联合国后,逐步开始同时使用繁体和简体两种文本。2006年时联大决定从2008年后,使用的中文一律用简体中文。
关于简化字的几个小故事
第一批简化字方案的每一个字,绝大部分可在宋元以来民间使用的俗字谱中找到,生造字比例很小。另一个是国家的。本来有人提议,“把“国”里面简化成王字,但提议遭到大部分人否定。一个方框里放个王,从里往外念是'亡国’,从外往里念是'国亡’,怎么听都不舒服。”最后是郭沫若出了个点子,不如加一点,变成玉,“国里藏金玉,吉祥”。
“二简”中的“展”简化为,被大家贬之为是“一尸横陈”“尸体横流”;“商”简化为则被戏说是“商店无货”。另外把“盯”“釘”都简化作“丁”,于是有了“丁丁丁着在墙上丁丁子的他”(丁丁盯着在墙上钉钉子的他)。
另外,汉字“二简”对国人的姓氏也产生了一些影响,并持续至今。 如“傅”姓演变成了“付”姓,其实历史上从没有“付”作为姓氏的,但“二简”之后很多文献还是“傅”“付”二字不分,导致许多原本姓“傅”的人更改自家的族谱,甚至还出现了一家人用两个姓的情况。另外,“萧”姓也被简化成“肖”姓。如我国名将“萧劲光”在“二简”后变成了“肖劲光”, 萧劲光本人书写时也发生变化,以致后来报刊文章同时出现“萧劲光”与“肖劲光”两个人名。
 
有“阎”姓改为“闫”姓,“蓝”姓变为“兰”姓,“戴”姓转化成“代”姓等。时至今日,以致很多人都对这些姓氏仍分不清。
三、关于使用繁体字的有关规定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废除繁体字和异体字,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而是要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下列六种情况可以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书法作品和社会用字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就社会功能而言,招牌公之于众,向人们传递信息,具有社会用字的属性,应当用规范汉字。如果是名人手书的招牌,在传递信息的同时,还让人们欣赏其书法艺术,就可以算作是书法作品。但仍有相应的要求:用了繁体字的,要在明显位置配放规范字招牌;改为规范字的不得再恢复繁体字。
台湾没有推行简体字,现在仍使用正体字,不允许各级学校在教学中使用大陆的简化字,但民间可以在各个领域自由使用简体字和简化字。一度规定考试使用(大陆式)简体字一定会扣分,但是可以使用俗体字,教育部将会整理出俗体字表供阅卷老师及学生参考,但还是鼓励使用正体字。但台湾的“台“并不认为是俗体字,而应使用“臺”。民间会在非正式场合、手写时使用部分简体字。但一般不会使用一简对多繁(等)或难以识别的简体字(如广等字)。
因为现在台湾及港、澳地区仍旧使用繁体中文,而且在东南亚等其他地方的一些华人居住地还习惯于繁体中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旅游等的交流不断扩大,有时候还需要在交流文件、产品说明书等使用繁体中文。而且国内现在还出现一种势头,特别是在文化古城、著名旅游景点等地,在招牌、旅游景点及产品等宣传介绍中热衷于使用繁体字,这就涉及如何正确地进行繁简转化的问题。因为简体字与繁体字并非都是一对一的关系,在人工转换时因对繁体字认知水平有限,在使用网上的繁简转化器(软件)时因软件质量良莠不齐,以致在转化中出现许多失误;有些甚至让人匪夷所思,成为笑柄。下一期“趣读”将列举实例,对简繁转化常见问题进一步展开探讨。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