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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讲座20----汉字的规范化

 江山携手 2017-06-10

第四节 汉字的整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学习要点:介绍简化汉字的主要内容,和建国以来在这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果。重点掌握简化汉字的具体方法;使学生在文字运用的实践中树立起使用规范汉字的观念。结合目前的中文信息处理,介绍了汉字标准化的现状及工作目标。重点是汉字的定形、定量、定音和定序,使学生了解目前汉字信息处理中几种主要汉字编码方法的优劣,促使学生学好汉字知识,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交往的频繁,文化教育的普及,人们对文字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对有悠久历史的汉字进行整理,使之规范化是现代汉语文字学的主要任务。

汉字在历史上曾有过相当重要的作用,在当代社会生活中也是不可替代的交际工具。汉字作为汉语的书写工具,在社会交往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由于汉字字形复杂,数量众多,加之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许多人为分歧,造成了社会用字的混乱,加重了人们学习汉字的负担,影响了使用效率。汉字整理就是要对汉字使用中的分歧现象加以统一规范,以利社会交际。下面谈谈汉字整理和社会用字规范化、信息用字标准化等问题。

一、汉字整理和简化

    (一)汉字简化的内容

汉字的简化工作包括简化字形和精简字数两个方面。

1.    1. 简化字形

    汉字的繁体字笔画繁多,结构复杂,给人们的学习和使用带来不便,因此需要简化字形。在不改变汉字基本性质,不破坏汉字整体面貌的前提下,适当地减少一些字的笔画,废除繁体采用简体。

建国以来,在简化字形方面,做了以下一些工作:从1956年起,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四批简化字,经过多年试用后,到1964年归纳整理,编印成《简化字总表》,共收简化字2238个,简化了2264个繁体字。《简化字总表》共分三个表:第一表是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35个;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个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集了运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出的简化字1754个。1986年10月10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中,对原总表中的个别字又作了调整。这次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作为社会使用简化字的规范。

2.    2. 精简字数

    汉字数量很多,即使是通用、常用汉字,也有几千个。一字多形的异体字的存在,增加了学习和使用的难度。因此精简字数,主要工作就是整理异体字。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如下一些工作: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列出异体字810组,共1865字,淘汰了重复多余的异体字1055个。1956年3月23日发表补充通知,恢复两个异体字为选用字,这样实际淘汰1053个异体字。1956年到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将35个县级以上地名中的生僻字改用了同音的常用字,如江西省的鄱阳县改为波阳县。另外,在《简化汉字总表》中,用同音替代方法简化汉字,也淘汰了一些繁体字,精简了字数。这样,以上几项合起来,共精简了字数1189个。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中又确认“翦、邱、於”等15个被淘汰的字为规范字,因此,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被淘汰的异体字由1955年发表的1055个减少为1027个。

1.        (一) 汉字简化的方式

1.    1. 简化字形

简化汉字所采取的方针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早在汉字简化之前,人民群众在日常书写中已经创造并使用了许多简体字,事先并没有统一的原则和方法。简化汉字主要是把在群众中广泛流传、在社会上广泛使用的简体字搜集起来,进行分析、研究,从中选出一部分加以确定,使之合法化,这就是所谓“约定俗成”;“稳步前进”是指汉字简化要分期分批地进行,不能急于求成,只能逐步推行,才不致造成阅读、交流的困难。

    1)简化汉字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局部删除——就是把繁体字的一部分结构加以删除。

(2)局部改动——就是把繁体字的局部字形加以简化。

(3)整字改换——整个字形发生变形,有的甚至看不出原字的形体。

以上简化方法是从繁体与简体字形的差别上来分析的。如果从别的角度,还可提出另外一些简化方法,如起用古字的字形结构也是一种简化方法。特别要指出的是,用同音代替的办法简化汉字,虽然减少了笔画,却使一形兼表两字,在实际使用中可能产生歧义,特别是现代汉字利用计算机进行繁体与简体的字体转换时,机器难以识别,造成混淆,影响交际。因此,这种简化方法应谨慎使用。

简化字中,有一大批是根据某些简化字进行偏旁或部件类推而产生。用这种方法,简化的数量多,也便于记忆和使用。但有些偏旁相同的繁体字却有不同的简化形体,因此,类推方法的使用也不是无限制的。

    2)简化字主要的作用有:

    (1)简化字使汉字变得容易认读,便于书写,从而方便了人们的交际,为普及教育、扫除文盲和排版印刷创造了便利条件。

    (2)简化字对计算机处理汉字也有一定的意义。汉字笔画太多,计算机用点阵输出汉字的技术要求就高,否则字迹模糊或形体缺损,影响效果。

虽然简化汉字的成果有许多重要的实际作用,但也不能认为汉字的笔画越少越好。  因为笔画过少,字与字容易雷同,难以区别,会影响阅读的效率;简化字形同时又增加了汉字的数量,学过繁体的人读现代读物要学简体字,而只学过简体字的人读以前出版的书又得学繁体字,简化字越多,学习负担越重;简化太频繁,也给词典编纂和计算机编码带来困难,如果不断简化汉字,工具书就要不断改版重印,而计算机的汉字库只要改变一个字,整个芯片就要作废,重新生产,都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此外,汉字编码中的拆字和笔画输入法也要求字形相对稳定,否则编码法也难稳定。

    从文字的本质属性看,文字是人们传递信息的工具,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交际的需要,文字既要有一定变化,同时又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因为文字如果不变化,就会因脱离社会的需要而被淘汰,但如果经常变动,又会给人们的使用造成困难,在社会上造成混乱。

综上所述,简化汉字的最根本目的是有利于学习和应用,所以应该有个适当的限度。正如国务院在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请示的通知〉〉中所说:“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2.    2. 整理异体字

    异体字是读音、意义和用法完全相同,只是写法不同的字,其中最通行的形体叫“正体”,其余称为“或体”或者“俗体”。

    整理异体字,要根据“从俗从简”的原则进行。所谓“从俗”,指选用通行较广的字形,废除较生僻的字;“从简”原则指的是要选用的字笔画不能大多。如果从俗和从简的原则不能兼顾,或繁简相差不大,就以从俗为主。因为从俗符合文字本身约定俗成的性质,而从简又与汉字发展的简化趋势相吻合,两个原则结合使用时以从俗为主,便于使汉字充分发挥辅助性交际工具的作用。

由移动部位和增减笔画造成的异体,则根据书写方便的原则进行整理。如由于偏旁上、下、左、右位置互易而形成的异体字,根据现代汉语从左往右的书写习惯,一般选用偏旁左右组合的字。

二、社会用字的规范化

社会用字规范化,指的是在各种社会交际场合,使用汉字都要遵循统一的形体标准,包括正确书写字形,不写错字、别字,不写被废止的繁体字、异体字,不写不合规范的简化字,,正确读字音,不错读乱读字音等,也包括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发布的有关用字法规,并在实际应用中积极遵守。

(一)社会用字的规范化的意义

书写汉字不是个人的私事,不可凭个人的好恶决定取舍,应该做到规范化,这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1.充分发挥文字作用

    社会用字规范才能发挥文字的作用。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是辅助语言的书面交际工具。只有大家都使用规范字,才有利于用文字表达情感、交流信息,从而提高汉字使用效率。若社会用字随意化,势必造成混乱,这与我国作为一个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形象是不相符的。因此,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在〈〈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通知〉〉中郑重指出:“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意写错别字,这种用字混乱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2.适应现代化需要

    社会用字规范化是现代化的需要。现代化要求信息的传递迅速而准确,文字是人们传播信息的重要载休,从报刊杂志、各种书籍到各种电子媒体,以至信息高速公路,都以文字为信息的物质载体。

    3.体现良好文化素养

社会用字规范化体现了人们良好的文化素养,也是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纯洁,保证其健康发展的需要。若不规范的字出现在商店招牌、街头广告、标语口号中,甚至大量出现在报刊书籍中,人们却习焉不察,长此以往,势必会对祖国的语言文字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社会的文明程度。

1.               (一) 社会用字规范化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所谓使用规范字,指使用规范的通用汉字,主要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规范;也指使用规范的简体字,以《简化字总表》为规范。

1.    1、 防止写错字、别字

    写错字指写得不成字;写别字,是把甲字写成了乙。错别字是错字和别字的总称,人们通常也把错别字简称为错字。

    1)写错别字的原因

    写错别字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主观上,对正确书写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写字是个人小事,同别人无太大关系,多一笔少一笔不必太计较;或认为自造简化字,别人也能看懂;或认为文字能记音就行等等,因此不认真学习汉字,不会写或不太清楚的字也不愿查字典,草率了事。

    (2)客观原因是汉字数量多,结构复杂,有些偏旁、部件或字形之间很相似,难认、难写、难记,与拼音文字相比,汉字写错的概率较高。

2)常见错误

写错别字主要有三种情况:

(1)因偏旁、部件相似相近而写错。

    在这类易错字中,形声字往往是声旁相同而形旁不同,因此辨析清楚不同形旁所表示的意义,对于辨别字形很有帮助。

    有些形近字不是形声字,也应抓住特点,把形、音、义结合起来进行比较。如“灸”与“炙”,前者读jiu,从火久声,针灸;后者念zhi,会意字,从夕(肉)从火,像火烤肉。还可通过抓住形近字之间的主要差别,编出口诀,帮助记忆。如“戌”、“戍”、“戊”、“戎”和“戒”几个字的形、音、义都不同,根据形体差异编成口诀:“横xu(戌)点shu(戍)wu(戊)中空,十字交叉就念rong(戎),戎加一竖就是jie(戒)”。这样还把读音与字形结合起来了。

    (2)受上下文影响,常结合在一起使用的双音节词中的一个字受另个字偏旁影响而误写,即偏旁同化的错误。如:

    编辑—编缉   清晰—清淅    安排—按排  

  (3)由于音同、音近或意义相近而写了别字。如

    直截了当一直接了当  阴谋诡计一阴谋鬼计

    歪风邪气一歪风斜气  自力更生一自立更生

    提纲一题纲  贡献一供献  针砭一针贬

要避免这类错别字,了解字义相当重要。如了解“诡”字的意思为“狡诈”,而“鬼”是迷信中人死后的存在形式,就不会把“阴谋gui计”中的“诡”误写为“鬼”了,因为整个成语的意思是“暗地里策划的一些害人的计谋”。

    有些词的常用义不是原义而是引申义,要弄清字(词)的原义才能避免写别字。如“提纲”误写作“题纲”,若了解“提纲”之“纲”是鱼网上的总绳,引申指事物最主要的部分,而“提纲”本义为提着网上的总绳子,引申为抓住事物的最主要部分,也常用来指代事物的主要部分,就不会把动词“提”误作文章标题之“题”了。

有些成语出自古代寓言或历史故事,了解其出处,对于避免写错别字有极大的帮助。这类成语如“班门弄斧”,掌握了“班门”指传说中木匠的始祖鲁班的家门口,就不会由“搬弄”一词联想,把“班”字误为“搬”了。又如“滥竽充数”之“滥”常被误写为‘烂”,但若了解来历,知道南郭先生所吹之竿并不破烂,而是他不会吹竽却混在里面充数,就知道“滥”为“没有限制”之意,就不会再写错了。

(4)因弄错字的笔画而写错字。如把“卑”字中从“白”字撇出的斜撇误为竖、撇两笔,写成“卑”;把“刊”字的第一、三笔都误为撇,写成“列”字。

要克服这种写错字的毛病,应在平时注意区分不太明确的笔画,在认识模糊不清时,不可粗心大意,而应及时查字典或向别人请教,否则可能永远弄不清楚某字的正确写法,在使用中出现似是而非的错误。

2.    2、 掌握汉字的规范字形

    1)掌握新字形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简称《字形表》)中规定的新印刷体,是印刷物上通用的规范字形,也是语文教学、书面交际及汉字信息处理的字形标准。《字形表》中对旧字形所作的调整有以下几方面:

(1)印刷体与手写体力求一致。

    (2)笔画和笔势尽量便于横写。

    (3)笔画作了一些调整,包括笔画直化;笔画连接;笔画延伸。

    (4)部件调整,主要是精减合并部件。

(5)结构调整,如:变上下结构为左右结构等。

2)掌握简化字

除熟悉《简化字总表》正文中的简化字形,还要特别注意学习该表对简化字使用的56条注释,这些注释对那些有特殊情况,容易混淆的简化字作了说明,其内容归纳起来,涉及10个方面:

    (1)明确某些字的笔画数、笔顺、结构。

    (2)指出某些字不能多点;某些字应当有点。

    (3)说明有些简化字的字形是从原来繁体字结构里取出来,且作了一些变动,这些字往往容易写错。

(4)说明有些字的偏旁很容易同另一些字的偏旁混淆。

(5)说明有些字简化以后同其他字形相似。

(6)说明特殊简化的字。

(7)说明某些部首合并。

(8)说明有一部分简化了的字,用在意义容易相混的词句中不可简化。

    (9)指出有两个读音的简化字,一部分,两种读音都简化了;另一部分,一种读音可以简化,一种读音不可以简化。

(10)规定简化宇的字形同另一罕用古字字形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这些注释都是经过多年实践应用,针对出现的问题,为避免用字混乱而作出的说明,我们应认真学习,使用时细心区别。

3.    3、 防止误读字音

    读错字音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受方言读音影响而读错;另一种是对字的正确读音未掌握而读错。对第一种情况,主要是找出方言与普遍话读音之间的差别,加强练习,使发音力求标准。误读字音主要原因是对汉字正确读音未掌握。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多音多义字的读音未能全面掌握。如把“传记”的“传(zhuan)”读成“传说”的“传(chuan)”;把“都是”的“都(dou)”读成“首都”的“都(du)”,把“游说”的“说(shui)”读成“说明”的“说(shu)”,等等。

    2)任意读半边字或根据熟悉的字的半边来类推字音。如:把“悖逆”的“悖(bei)”读成“bO(勃)”;把“一蹴而就”中的“蹴(cu)”读成“就”;把“皈依”中的“皈(gui)”读成“fan(反)”;把“桎梏”中的“梏(gu)”念成“gao(告)”等。

    3)误读声调。如把“负载”的“载(zai)”读成第三声zai;“把“切合”中的“切(qie)”误读成第一声“qie”;把“泥泞”的“泞(ning)”读成第二声ning。这种误读,有时是受方言读音的影响,有时是由于古今语音演变规律与普通话声调不相符而造成的。

    4)不了解异读字的审音结果,不清楚审订后的标准读音。如把“质量”的“质(zhi)”念成第三声;把“教室”的“室(shi)”读成第三声;把“倾向”的“倾(qing)”读成第三声等。

读音的正确与否不仅反映人们文化水平的高低和整个国家及全民族的文化素养,而且会对人们的口语交际产生影响,出现歧义和误解。因此,我们要对正确读字音予以重视,遇到生僻字,不知其读音或有些吃不准的读音时,应勤翻字典,平时注意积累,提高读字正确率。

4.    4、 及时了解国家有关社会用字的规范条例

    我国政府对社会用字的规范非常重视,自解放以来,有专门的科研队伍对社会用字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许多有关社会用字的法规,主要有:

    1)地名用字的规范

    我国地名用字中有许多生僻字,难写难认,而且这些字除用作地名外不作它用,理应废除。从1955年3月到196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将35个县级以上地名中使用的生僻字改用了同音的常用字。如江西的“雩都”改“于都”、“大庾”改“大余”、“虔南”改“全南”、“新淦”改“新干”、“新喻”改“新余”、“鄱阳”改“波阳”、“寻邬”改“寻乌”等,这些地名用字,已作为附录收入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

《总表》中。

    2)计量单位用字的统一

1959年,国务院发布《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淘汰了一批表示计量单位的特造汉字。

1977年7月,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出了《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淘汰了部分计量单位的旧译名及代表旧译名的生僻字或复音字,共废除了20个复音汉字。

    3)大众传媒用字规范

1987年4月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布了《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指出:广播、电影、电视使用语言文字应做到规范化,对全社会起积极的示范作用;尽量使用普通话,减少方言的使用;使用文字要合乎规范,不应使用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被淘汰了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消灭错别字;使用普通话要合乎规范,应避免读音差错,等等。

4)商业用字规范

    1987年4月10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指出: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用字必须合乎规范,并就繁简字问题、异体字问题、字形问题作出规定,并指定了遵循标准;书写行款一般应采用左起横排;使用汉语拼音,要求以普通话语音为标准,提倡分词连写;在商品包装、广告等上面出现企业名称、地址时,应当使用汉字,或汉字与拼音并用,不得仅用汉语拼音;企业、商店的牌匾应采用规范字书写,等等。

    5)出版物有关用字规定

19871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中宣部出版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对出版物在涉及数字(如表示时间、长度、重量、面积、容积和其他量值)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体例作了统一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重排古籍、出版文学书刊等,仍依照传统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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