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存不付息不还本资金操作方案
本会的合作伙伴银主的经办人,负责操作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联合批准的华人华侨在国内的个人(下称:银主)解冻款,直接对银行存款(下称:接款银行)的赠送款放款工作。其操作方案如下: 一、条 件: 1、项目范围: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类项目(本省范围内项目可捆绑); 2、资金额度:5000—10000亿元人民币内; 3、接款银行:必须由以下银行接款,并贷款给项目企业: A、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省级 分行; B、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 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的省会城市的分行; 4、支付点数:款到项目企业帐户后,即支付银主的经办人1%的服务费、中介方3%的劳务费(按上、中、下三块分配); 5、说明:由一家企业配合操作(下称:项目企业),主要是处理中介劳务费;接款银行总款先接下,由项目企业支付中介劳务费后,再由接款银行分别向各个项目贷款(扣除已支付的中介劳务费)。 二、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接款银行出具的《接款确认书》(见样本); 2、项目企业的《申请书》(见样本); 3、营业执照(副本 实际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正反面)、法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法人《个人简介》。 三、操作程序: 1、项目企业先将“申请资料”用电子邮件发给本会; 2、经银主审核通过,由本会发出《商务通知》给项目企业; 3、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带齐申请资料的正本原件(《精装本》二套)和接款银行行长带工作证、二代身份证、《接款确认书》(正本)及公章到本会处; 4由本会查验“申请资料”正本原件完整齐全,与本会办好中介劳务费的《委托承诺书》后,一同到北京; 5、到京后,银主审验“申请资料”完整齐全;联系银监会与接款银行行长办理领取正式合同文本手续;然后,安排接款银行行长看中央、国家五部委有关资金的政策性文件; 6、双方正式签定合同,在北京三个工作日内办好资金手续,并带款回去。 四、前期费用: 企业须承担相关人员操作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并预付返程费。 企业抬头的公文笺
申请书 贵银主: 我公司开发承建的 省内的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类项目,需融资 亿元。 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采用《直存不付息不还本资金操作方案》的条款,作为项目企业配合 银行接款操作。 本公司承诺: 1、 前期所提供的企业的文件证照真实、有效; 2、 银主的经办人1%的服务费 3. 款到即支付中介3%的劳务费。 特此申请。
企业全称:(盖章)
二0一0年 月 日
接款银行公文笺
接款确认书 贵银主: 经我行行务会研究决定:同意为 省内的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类项目接收 亿元直存不付息不还本资金。 款到我行后,再分别向项目企业贷款,以解决项目的建设资金。 特此确认。 银行坐标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行 号: 电 话: 传 真: 行 长:
银行全称:(盖章)
二0一0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