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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就业制度

 灯火闌珊 2010-08-16
第二章 劳动就业制度
2003年9月22日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在劳动领域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对劳动力的计划配置、统包就业、行政调配、城乡分割。具体表现在:

   1、 国家对城镇劳动力实行统一计划,国家直接控制的职工增长计划具有很强的法令效力,以计划作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手段。招工要靠“招工指标”。

   2、 国家对城镇劳动力实行统包就业,由于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各类人中通过劳动部门安排到全民单位当固定工几乎成了唯一的就业渠道。

   3、 国家对单位用人实行统一招收,与劳动力的计划管理的统包就业相适应,国家对单位用人的数量和招收范围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4、 国家对劳动力调剂实行统一调配,劳动者的工作调动,根据人数与范围的不同,分别由产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掌握。

   5、 国家将劳动就业的工有作重心置于城镇,一方面把农村作为调解劳动力供求的蓄水池,如60,70年代1700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出发点之一就是试图减轻城镇就业压力。另一方面,对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缺乏指导,劳动力的城乡流动渠道也不畅通。

   6、 改革开放以后,整个经济体制逐步向市经济转变,就业制度也随开始了向市场就业的转变的过程。1980年,为适应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政府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打破了多年来单一的国家统配就业的模式,提出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广开就业门路。主要做法是:由过去主要依靠国有单位安排就业转变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等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由主要依靠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吸收劳动力,转变为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和轻工业扩大就业;由消极等待国家招工安置转变为鼓励劳动者积极创业;由单纯依靠计划调配使得组织管理就业转变为运用行政、经济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手段促进就业;同时,城乡分割的就业格局也开始松动,上亿的农村劳动者脱离了农业,进入乡镇企业或进城务工。

   1986年国家院颁布了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的规定,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工,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就业制度改革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按照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确立了深化就业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即“以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城乡协调发展、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的新格局,实现充分就业和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即实行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其具体内容为:

   1.出发点 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是也是发点。

   2.目的 实现充分就业和劳动力合理配置是目的。

   3.国家宏观调控。

   4.城乡协调发展。

   5.企业自主用人。

   6.劳动者自主择业。

   7.市场调节供求。

   8.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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