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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与集团诉讼

 昵称2833388 2010-08-23

    共同诉讼与代表人诉讼、集团诉讼都是解决多数人诉讼的制度,均有简化诉讼程序,避免相互矛盾判决的作用。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可分必要的共同诉讼和一般的共同诉讼:前者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允许分案进行审理,因此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者一同应诉,共同诉讼人未一同起诉或应诉,法院应当追加,对于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合一判决;后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是一种可分之诉,当事人既可以一同起诉或者一同应诉,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法院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开审理,但是若合并审理时应经共同诉讼人同意,并分别作出判决。所谓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指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有共同的权利或共同的义务;所谓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是指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同属一种法律类型的,如同是租赁关系、买卖关系、承包合同关系等等。区分必要的共同诉讼和一般的共同诉讼的典型例子是,在共同侵权中,若数人对受害人共同实施了加害行为,受害人诉至法院,由于数个加害人对受害人共同实施了加害行为,从而须共同承担赔偿义务,此诉讼则为必要的共同诉讼;若一人对数人同时实施了侵害行为,由于数个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可以分别单独行使,若数个受害人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分开审理,此诉讼则为普通的共同诉讼。

    代表人诉讼又称群体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共同诉讼制度与代理制度的结合。指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人进行诉讼,法院的裁判对全体利害关系人生效的诉讼。代表人诉讼的当事人一般要在十人以上,诉讼代表人由当事人推选产生,其还可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不是本案的当事人,而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着利害关系,其诉讼行为的后果由全体诉讼参加人承担。

    集团诉讼是代表人诉讼的特例,属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为一个庞大的集团,并且集团成员在起诉时尚未确定,集团内每一个成员与对方当事人所争执的法律关系均属同一种类的诉讼。在集团诉讼中,人数众多的当事人一方不确定,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及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集团诉讼的代表人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产生,推选不出的由人民法院与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商定。法院的裁判对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适用该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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