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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方法2 - 纸库论文网

 昵称2901133 2010-08-24
)在审核扣除项目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①盘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产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扣除。②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实际产生的。如拆迁补偿费不必定需要取得税务发票,但强调是否实际产生,尤其是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证是否一一对应。③扣除项目金额应当正确地在各扣除项目中分辨归集,不得混杂。这就请求正确区离开发成本与开发费用,税务机关决不容许将开发费用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问接费用等。④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是在清算项目开发中直接产生的或应当分摊的。⑤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标,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特别是建筑安装发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⑥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调剂至开发费用。土地增值税法规定,利息费用要单独盘算,不计入开发成本,更不得计入加计扣除基数。⑦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用雷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3)扣除项目金额分摊方法:①成本受让、分期分批开发的成本费用分摊。企业成片受让土地应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断定,可按转让土地应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盘算分摊,或 按建筑面积盘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法盘算分摊。②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分摊。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盘算断定清算项目标扣除金额。③同一个项目多种产品共同的成本费用分摊。对企业既建造住宅又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的,统一按其各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辨盘算扣除项目金额。

5机动运用减免税优惠政策

土地增值税有一条很重要的优惠政策,即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辨核算增值额:不分辨核算增值额或不能正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实用该免税规定。因此,企业应力争将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把持在2O%之内,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

总之,企业应正确懂得国家的相干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清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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