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我欠了别人的钱,你要帮我还!否则我找人打你!” “你欠了别人的钱吧,听我的话,我能帮你还上,还能有多余的钱花。” …… 一个潜伏在学校门口的“幽灵”,以这种方式接近十多岁的上学少女,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有据可查的,先后就有近十个天真无邪的少女被她恫吓、诱骗、掌控,被迫“卖处”……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幽灵”黎某,竟是个不满18岁的少女。 近日,黎某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犯引诱幼女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执行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 恫吓 · 纠缠 2008年9月份,新学期开学不久的一天傍晚,梧州市万秀区某中学一年级12岁的女学生孙红在学校附近的公交车站等车。这时,她的一名小学时的女同学走过来,二话不说就左右开弓打她的脸,当时和这名女同学一起来的还有3个十多岁的女孩,其中年龄稍大的一个正是黎某。 孙红被打得莫名其妙,吓得身子发抖也不敢反抗,这名女同学打了她几下,见她还算老实后就住了手。黎某就问孙红有没有大哥保护她,并问她的名字是否叫孙红、是不是在附近这个中学读书?孙红如实作答自己是附近中学读初一的学生。黎某又称,她有一个哥欠了别人几千块钱,让孙红帮她哥还钱,孙红说自己没有钱,黎某诡秘地笑着说,不要你的钱,只要你肯跟我出去“卖处”就行了。当时孙红还不明白“卖处”是什么意思,但懵懵懂懂感觉到这不是个“好事”,见她们人多,怕再被她们打,就找了个借口脱身了。 几天后的一个上午,有一个30岁左右男人打电话给黎某,问她有没有处女。黎某连忙应承,就对孙红采取了强硬措施。2008年10月的一天下午2时许,孙红走至学校附近时,早已在此等候她的黎某将她强拉到三里地远的桂江一桥桥底处,拿出手机联系了那个男子过来,那个男子开着摩托车将孙红搭到河西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之后,那个男子又开摩托车将她送回桂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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