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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员工要告腾讯,披露公司内幕

 jandye 2010-08-28
近日腾讯公司内部发文,把一个本来无直接关系的事件,牵扯到Allan个人身上,并给Allan一个极不公正的处理。Allan对此极度地愤慨,决定把事件的整个过程公开出来。在这里首先强调几点公司管理层不愿提及的事实,

1、 Allan已于6月1日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并于7月27日庭审结束。

2、 Allan从管理工程部被调查开始,就被剥夺了申辩权和质证权。可以说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公司调查组的成员、证人和公司领导就该案件与Allan当面辩论和对质过。

3、 在被解雇两个半月后,Allan在仲裁庭开庭当日才第一次看到自己被解雇的理由和证据。而且大量的证据都是在解雇后才拼凑出来的。
   
Allan在这篇文章中,先把事件回放一下,稍后会将该案的一些关键证据以及诉讼过程和结果,上传到个人博客中,让大家看一看,腾讯公司内一些天天标榜自己“正直”“尽责”的人的所作所为。
事件回放

07年1月15日,Allan接到运营支持系统副总裁李海翔(Vic)的电话,要Allan到其办公室。在Vic办公室,Vic说两个事情,一是发现某公司有提供假模块给公司,且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大,现公司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调查。二是现在准备调查管理工程部,Allan作为部门经理需要休假一段时间来回避,期间不能和供应商以及部门同事接触。

随后内审部殷咏(Wing)和Allan在另外一个会议室沟通,并告知Allan有关人员现在已到Allan办公室搬走了Allan的电脑。和Wing简单沟通后,Allan回到办公室,发现个人的办公PC和移动硬盘,甚至工牌都已被拿走了。和部门同事交待了一下后,Allan就离开了,并打电话给Wing对相关人员的做法表示了不满。

第二天,按Wing的要求Allan交回了公司发放的手提电脑给名内审部员工和一名法务部员工和安全中心的缪招兵(PeterMiao)。并在该内审部员工和法务部员工的陪同下回办公室收拾了一些个人用品。由于只是通知Allan休假,大部分的个人物品,书籍还留在办公室内。没有想到, Allan从此再也没有踏进腾讯的大门了,并最终和腾讯对簿公堂。

随后就是一个很长的休假,虽然休假的原因有些不愉快,但觉得还是要趁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休假期间,公司的邮件系统也已经登录不了,Allan也落得个清静,工作电话也不算太多,转给相关同事跟进就是了。除此之外,就是等待调查组的通知。春节前,对管理工程部的调查已经一个月了,调查组一直没有和Allan沟通。Allan电话咨询Vic,Vic说该案是其他系统主导,可能春节后有结果。随后Allan发现年终奖没有发放,电话咨询HR,HR回复说,接到上级指示,Allan个人年终奖暂时不能发放。

07年3月底,调查已经两个半月了,Allan还是没有接到调查组的通知,经电话询问公司若干领导后,政策发展部的谢呼(Nick)终于给Allan打电话了,简单沟通后,Nick答应在一个多月内给出调查结果。
整个4月份都是在休假和等待。

5月9日,在对管理工程部的调查进行了近四个月后,Allan接到了HR的电话通知,说要寄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Allan。两天后Allan收到了腾讯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辞退Allan的理由为:“在职期间存在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假模块案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运营安全。”。请腾讯的同事留意一下,这个辞退的理由和腾讯公司的内部发文有什么不同?

愤怒!Allan给直属上司Vic打电话,Vic没有接电话,也没有回电话。

在冷静下来之后,Allan知道,既然腾讯公司能做出这样的决定,说明其公司内部的相关监管机制已完全失效,这时候找公司领导是没有用的。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通过政府的监督,若政府监督无效,就让媒体监督,若国内媒体监督无效,就找国外媒体,天下总有说理的地方!

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之下,Allan找到了代理律师,并于5月21日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正式发了律师函,提出了抗议和质问,并要求腾讯公司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及理由。不出Allan的预料,腾讯公司还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这个律师函。十天之后,即6月1日,Allan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

按惯例,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向腾讯公司咨询是否愿意调解还是直接进入仲裁程序,腾讯公司还是一直拖着没有回应,直到6月12日,该案自动转入仲裁立案。随后仲裁庭确认在7月24日开庭审理。

7月24日,开庭当日,腾讯公司法务部的两名律师终于拿出了200多页的书面证据。由于证据太多,Allan的代理律师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阅读并提出质证意见,仲裁庭决定将开庭时间推迟到7月27日下午。24日晚上,Allan在被辞退后的2个半月后,终于看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所述的严重失职的理由和证据。其中许多的关键证据发生日期竟然是在Allan被辞退之后,甚至有两份腾讯公司内部自行记录的口供还是在开庭前几天记录的。

7月27日,仲裁委员会再次开庭,并庭审结束。
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的辞退Allan的理由是“在职期间存在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假模块案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运营安全。”,因此腾讯公司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这一点。腾讯公司在仲裁庭上提出的一个理由就是该模块是管理工程部负责采购的,供应商是管理工程部选的,而Allan是管理工程部的最高决策人。

Allan自己清楚的知道,在腾讯工作了4年,负责管理工程部的工作也两年了,替公司签了不少合同,主要都是运营商IDC租用合同和一些的小额外包合同。而该网络模块是属于运营设备的采购口径的,其采购工作和供应商选择和管理工作从来就没有在管理工程部的工作内容中。

照理说,腾讯的采购管理流程和合同管理流程优化了这么几年,公司在这些流程上的发文也不知道发过多少次了,可以说每一步的流程都是清楚的。要证明Allan有采购责任,只要把公司的发文和Allan亲笔签署的采购合同拿到仲裁庭上就可以了。可惜,就算到了法庭上,公司的法务人员也没能拿出这些东西。

那他们提供了一些怎样的证据来证明Allan有采购责任呢?
1,  管理工程部内部使用的,有Allan和部门内总监签名的物资需求申请单。可惜这个在部门内部使用的申请单上并未提及供货商的信息。
2,  若干份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可惜在腾讯方面只有公章,却没有任何人的签名。请内控、内审以及财务部的同事注意一下,采购流程和合同审批流程搞了这么几年,居然还有无人签名的大额采购合同出现,内审部的同事真是要认真审查一下才好。
3,  管理工程部副总经理别洪涛的调查笔录,该调查的提取日期是7月18日,即第一次开庭前5天。
问话人:杨晓东
回答人:别洪涛

时间、地点:2007年7月18日上午9:00-10:00飞亚达大厦
问:请问你在公司哪个部门任职担任何职?
答:我在腾讯公司管理工程部任职,任部门副总经理,06年3月以前是总监。

问:请问管理工程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主要是负责公司IT基础设施架构和建设和维护,IT产品的选型和采购,内部办公IT系统的建设和支持。

问:管理工程部的部门总经理是谁?
答:是黄伟光,allan,他是部门总负责人,我的直接上司。

问:黄伟光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他统筹负责部门所有事情,人员管理,物资需求和确定,预算确定,总之是部门最高决策人.

问:黄伟光作为部门负责人,对网络模块供应商熟吗?
答:IT产品需求作为部门负责人,黄都是要最终拍板的,他会确定型号,厂家。我们多次和他反映网络模块可能有问题后,但黄伟光都不是很重视,说再看看。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呢?相信采购中心、管理工程部,原架构部和现在的运营技术中心的相关同事都清楚地知道运营类设备到底是谁采购的,谁选型的。

相信正直的Tony,Vic,Charles以及其他公司高层也清楚地知道运营设备是谁负责采购的,谁负责供应商选择的。
Allan更相信别洪涛在参与管理工程部部门管理工作,且直接负责网路运维工作的的两年多后,不会不知道,运营类设备是谁负责采购,谁负责选型的!其他部门的同事可以到OA上看看2004年12月管理工程部成立时的发文和历次组织结构调整中,管理工程部的职责有无相关的职责描述。同时在OA上也可以看到公司历次的关于采购流程的发文中相关部分的描述。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还有这种黑白颠倒的事情发生,这难道就是腾讯当前企业文化的体现?
附在仲裁庭上,要论证Allan严重失职的话,腾讯公司法务人员除了要证明Allan对相关产品有采购责任外,还要证明Allan对此事隐瞒不报,消极处理。公司发文中给Allan定的责任也是故意隐瞒不报。为此,腾讯公司提供了开庭前几天在公司内自行记录的,管理工程部别洪涛和赵淑光的证词,意思大致都是说Allan是部门最高的决策人,负责供应商选择和采购,就模块问题他们有口头和邮件向Allan汇报过,但Allan不是很重视等等(证词的扫描件请看Allan的相册)。

在2005年,管理工程部成立的第一年,管理工程部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如:大量办公OA的建设,财经OracleERP系统的建设,办公IT支持,信息安全和研发质量管理(该部分后来拆分到安全中心),全国的IDC布局,支持幻想上线,当然还包括日常的基础网络运维和建设,中间还经历的与系统运维部的合并和拆分安全中心。要让Allan记起05年谁和我说过什么话,还真是不容易,况且,所有的邮件都保存在公司,Allan已无法再查阅。因此,若有人这么说的话,Allan确实难以辩驳。

当然用证词这类东西在公司内忽悠领导是没有问题的,在公司外面还是要有些实在点的证据的,于是,公司法务人员还提交了一批经过司法鉴定过的电子邮件,其中有两份是Allan的名字出现在了收件人名单中的。但恰恰就是这两个邮件证明了管理工程部对此事的反馈是如此及时的!

第一封邮件的大致流转次序是:
1、  05年7月19日因网络模块损坏产生网络故障,管工同事修复故障后,出具故障报告。
2、  别洪涛把该邮件转发管理工程部内若干同事和Allan,River,Duty等,并指出近期该类故障率较高,怀疑模块质量有问题,并给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是被动更换的方案。方案二,是主动更换的方案,要增加8.8万成本,且是风险级别三的变更,要中断服务,并要和受影响部门进行协调。并表示倾向方案二。

3、  Duty解释货源并提出了个人意见,并说“请管理工程部决定,Duty一定配合!

4、  River给出意见, 建议暂时按方案一处理。
5、  Allan给出意见, 也同意按方案一处理。

第二封邮件的大致流转次序是,
1、  05年11月1日研发管理部IT采购组Duty在某次网路故障后安排供应商和管工同事沟通后给出了处理意见。

2、  研发管理部IT采购组Zhuhui在对供应商方面的要求做了进一步的指示之外,还“谢谢管理工程部的及时信息传递
请大家到Allan的相册中睁大眼睛看清楚这两封腾讯公司法务人员亲自提交到仲裁庭上的,经过司法鉴定的邮件!

从这两封邮件上看,就算是对公司运作不熟悉的同事也可以确认几点最基本的事实:

1、  管理工程部系统运维团队与研发管理部IT采购组的Duty、Zhuhui以及其领导River等的沟通是顺畅的,对设备问题的反馈是及时的。

2、  别洪涛知道研发管理部(之前叫研发中心)IT采购组Duty以及其领导River当时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在怀疑模块有质量问题时主动抄送邮件和他们沟通。
3、  这两封邮件的收件人名单中,只要出现Allan名字的地方就有River(蔡川)名字的出现。River在公司担任什么职务?那就请大家到OA系统上查2005年1月之后的[人]字号发文中关于River的历次任命。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公司发文所述的Allan“对假模块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这一点的真实性有自己的判断了吧?
在被剥夺了查阅自己办公邮件的权力后,Allan就只能说这么多了。


假定您是一位腾讯员工,因工作需要申领并使用公司采购的某品牌电脑,当多次发现此电脑中某类部件出现硬件故障,便及时向采购部门和自己部门经理反映可能是该电脑部件的质量的问题,随后采购部门迅速协调供应商响应了您的问题。但事后,公司发现了这批电脑中的这类部件是假冒产品。您觉得这个过程中您的部门经理的责任在哪里呢?然而结果却是,您的部门经理以“故意隐瞒不报”的名义被开除了。

管理本身是没有“绝对正确”或“绝对错误”的。就算一家公司愿意损毁自己苦心积累的商业信誉和企业文化,去达到某个目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其他人也不能说些什么,只要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就是了。所以,Allan打官司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和国内很多的讨薪者一样,只是为了向雇主要求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并要回自己的合法报酬,因此,之前的过程是很低调的。

Allan写这个个人博客的目的其实也仅仅是想把公司发文与Allan所知事实不符的地方描述出来,给大家多一个了解事件的渠道。并不想研究谁该负怎样的责任,这应该是公司管理层去想的事情。

在这里,还想补充说明两点:

第一,这个文章绝对没有想贬低腾讯公司的意思,Pony,Tony,Jason,Daniel,Charles等人在艰苦的环境下创建腾讯并使之发展壮大是一个很令当代国内年轻人感到骄傲的事情。而且,Allan也非常认可一个同事在评论上所说的“腾讯的老大们还是很重情义的”,但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境地,Allan也无从得知。

第二,博客里的文章主要还是想把相关的事情描述得清楚一些,因此不得不涉及一些具体的人。请相信Allan并不是想针对任何老同事,也不想这里的内容被利用来作为公司内斗争的工具。像Tombie这样和Allan共事这么长时间的同事,其技术能力和为人Allan也是清楚的,相信他之所以提供这样的证言也一定是有难言之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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