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常见文言虚词用法3.1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将军宜枉驾顾之。(《隆中对》,代人,作宾语。) 委而去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代物,作宾语。) 子墨子闻之,起于鲁。(《公输》,代事,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公输》)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二)结构助词,定语后置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名词)和定语之间,可译为"的"。如: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马之千里者(《马说》)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鸣之而不能通其意(《马说》)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六)助词,表限定关系,可译为“以”。如: 局促一室之内,欲出不得。(《满井游记》) 3、作动词,“到……去、到、去、往”。如: 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衔觞赋诗,以乐其志。(《五柳先生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亲旧知其如此(《五柳先生传》) 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马说》)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蹲其身,使与台齐。(《童趣》)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岳阳楼记》) 其人视端容寂.(《核舟记》)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其一犬坐于前。(《狼》)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真无马邪?(《马说》表反问。) 其言兹若人之俦乎?(《五柳先生传》表测度。)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 (《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泉香而酒冽。(《醉翁亭记》)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醉翁亭记》)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曹刿论战》)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如: 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初中暂无例子。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鱼我所欲也》)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4、此外,还有“既而”(随后、不久),“已而”(不久),“俄而”(不久、一会儿)。例略。 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例如: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岳阳楼记》)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鱼我所欲也》) 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蝉则千转不穷,猿则百叫无绝.(《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余则緼袍敝衣处其间.(《送东阳马生序》)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为天下唱,宜多应者。(《陈涉世家》)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乡为身死而不受。(《鱼我所欲也》)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昂首观之,项为之强。(《童趣》) (五)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贤能为之用(《隆中对》) 山峦为晴雪所洗(《满井游记》)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夫子何命焉为?(《公输》) 3、此外,例举几个实词的例子。 “认为”:孰为汝多智乎?(《两小儿辩日》) “是”:必为有窃疾矣。(《公输》) “成为”:卒之为众人。(《伤仲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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