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全体股东指定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2、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有关事项的决议; 3、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 6、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按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 7、营业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分公司经营范围以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限,不能超出;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3)、拟设立的公支机构不论是否称分公司都按分公司设立程序进行; 4)、分支机构的名称必须冠母体公司的全称。 5)、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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