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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库存需要补税吗?

 税月无悔 2010-10-16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库存需要补税吗?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8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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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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