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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为社会、法律、人性、本能在哭求

 普化散人 2010-11-06
引用事情经过:“19日,邯郸县河沙镇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为确保人质安全,警方狙击手待命,准备击毙嫌犯。关键时刻,一名十多岁的小女孩冲进指挥中心大喊“别开枪”。原来歹徒刘某劫持的是他的前妻翟某,近日因财产处置问题二人矛盾升级。刘某遂绑架前妻。哭喊的孩子,正是他们的女儿。

面对小女孩的哭喊,崔书军通过手持电台命令停止射击。现场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参战民警所用的杀伤性武器全部换成了非致命性防暴武器。”

按照法律程序,遭遇这案例,警方在调解失败,犯罪人情绪完全失控,人质生命安全危在旦夕紧要关头情况下,警方有权力就地正法把歹徒击毙。但,戏剧性发生了,在临危时刻,“别开枪,那男的是我爸爸,那女的是我妈妈!”这哭求,也许是血浓于水的自然感应,也许是不愿痛苦地眼睁睁失去自己的父母关系,毕竟是朝夕相处,毕竟恩重如山父亲!小女孩出自内心求救的声音,震憾了整个社会,法律界,唤醒了人们的良知,令人动容、热泪满面!!

如果不是迷信的话,记得佛曾经说过:前世今生,养儿子是转世来讨债,养女儿是转世来报恩的。但,极具讽刺的是,五千年来中国重男轻女依然风行、方兴未衰,所谓的“传宗接代”根深蒂固不堪负重的畸型现象之下,人们在社会价值观念上失落很多很多,甚至是人性、道德的一面,,,,,,请问,本末倒置的今天,如果不是此案例活生生演译在我们面前,能引发这麽多的思考吗?

诚然,如此看来小女孩不只是拯救自己的父亲,她拯救的是整个社会,家庭,法律,人性,道德,人们的良知。她的伟大之处是,本能,特别是在危急之下真情流露,不仅仅是血缘关系,关爱着一条血淋淋的生命!她伟大之处是,因为在幼少的心灵深处毫无杂念、毫不娇娆掩饰,体现出中国温馨的伦理关系、本善一面。或者所有的这些,按这实际年龄她完全没有想到的,或者说伟大二字不具说服力,但确确实实留给我们以及社会深刻的反醒。

同样,女孩感动了身为人父的警察叔叔,执法者在法定范围可行可不行激烈思想斗争中理性镇定了下来,抱着那怕只有0.1%机会的一丝希望改变了初衷,于是乎奇迹发生了,同样是女儿的哭声感应、软化着身为人父的犯罪者,且深深唤醒了父爱与责任心,结果小女孩求救的哭声杜绝一出社会家庭悲剧,,,,,,假如,没有一丝责任心的话,失去父母的孩子命运将会如何?或者执法者与犯罪者稍有误判,壤成的结局是血腥的,遗留下的家庭惨剧将成为女孩一生中永不磨灭的苦痛!

俗话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小女孩不但救了父母,救了自己的家庭,整个社会,同样未曾给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带些些遗憾,这是人性的胜利,彰显法律柔情的一面。

若果硬要打分的话,小女孩打一百分,警察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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