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公司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及提级四类奖励。
(1)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2)为宾客提供服务,受到表扬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维护公司利益,宾客财产与生命安全做出贡献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有成效者; (6)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 (7)有积极进取精神,工作表现积极者; (8)在其它方面对公司有贡献者。 (以上奖励视贡献大小,按四种奖励过程,总经理批示,给予表扬或奖励,金额也视情况而定。) 2. 处罚,凡有下列不良行为者或触犯公司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1)影响公司形象破坏公司荣誉; (2)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 (3)不按公司规定考勤制度出勤; (4)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5) 慢待客人,态度冷漠,服务生硬; (6)培训后,服务技能不熟练; (7)故意遗忘、盗用公司用品及客用品; (8)违反岗位操作规程,服务程序; (9) 擅离职守,串岗者; (10)在客用区违反规定者; (11) 卫生制度不执行者; (12) 浪费公司资源,不爱护公物者; (13) 占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 (1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15)不服从分配管理者; 以上处罚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进级式处罚,直至解决劳动合同标准。 (1) 给予三次责令改正,口头批评后例会时通报批评。 (2) 一次通报批评为改,给予罚款处理(过失单)。 (3) 三张过失单后,解除劳动合同。 (注: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公司规定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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