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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3

 天上星星期二 2010-11-15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3

(2009-02-23 06:08:31)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3

 二、白银

1.早期的白银货币

    白银和黄金一样,在古代传说时期就已成为人们交换中使用的货币之一了。但由于我国对白银的提炼技术比较落后,因此白银的使用时间应较黄金稍晚。

    春秋战国时期,白银铸币已经出现。1974年河南扶沟古城村出土十八枚银布币,据考证,其中空首布一枚,约为春秋前期的;五枚短型平首布,约为春秋晚期的;十二枚中、长型平首布,约为战国初期的。(62)同年河北平山县战国时中山国墓葬的发掘中,出土了银质贝币数枚,同时出土的还有赵国的刀布,(63)因而可知银贝在中山国也同刀币一样是日常流通的货币。

秦始皇统一币制,对白银是禁止作为货币来流通使用的,所以白银只用于装饰和贮藏。汉代没有明令禁止白银,但由于数量不多,仍主要用于装饰和贮藏,有时也作货币使用于大额支付。汉代白银属于称量货币,一般作饼状或铤状,叫做银饼或银铤,与金饼、金铤形状类似。已知的,西汉曾有过无字银铤、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银铤”及银砖等物。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因对匈奴用兵,财政困难,用少府积存的银锡铸造“白金三品”。白金三品是三种银币,一是圆形龙纹币,重八两,值三千铜钱;一是方形马纹币,重六两,值五百铜钱;一是椭形龟纹币,“肉圆好方”(即方孔椭圆形),重四两,值三百铜钱。这白金三品银币的发行,仅是一次失败的尝试。由于它作价太高,比实际价值高出三倍以上,又系银锡合金而无固定比例,因而民间纷纷私铸,降低银的成分,使货币大幅度贬值,不利于正常经济生活,仅用了四、五年就废止了。两晋、南北朝时,史籍记载中用银的例子逐渐多起来,也有了以银计值的记载。但白银仍不是主要货币,除用于装饰和贮藏之外,人们在赎罪、贿赂、租税、贡奉等方面也有用白银的。银的形制,除银铤外,银质的钱币开始出现,有的类似五铢钱形制,有的可能是对外国银币的仿造,但数量都很少,只起货币某些职能的有限作用。

2.白银的货币作用增强

     唐代的货币,主要是绢帛。中唐以后,绢帛货币已不能适应市场交易的需要,其货币作用逐渐趋于衰退。贵金属白银,作为货币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来,唐代的法律不承认白银为合法的货币,但由于交换、支付使用方便,人们多乐于用白银,致使后来唐政府的经费也使用白银了,所以实际上白银货币在唐代已具有多种用途,如:商品交易、租税、赈济、赏赐、贡奉、军费、布施、官俸、债务等等。甚至政府的税法都有用银的规定,如唐税制《租庸调》规定:“丁随户所出,岁输绢二匹,……非蚕户,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64)到唐末、五代时期,白银已成为商品流通中最常见的一种货币,根本改变了过去主要用于装饰和贮藏的状态。不仅用银的范围扩大,而且用银的数量也是空前的。据一些史籍记载,人们进行贡献、济军、贿赂等活动用银,一次往往是数万两或数十万两。

    两宋时期,白银的货币性质进一步增强。政府正式规定白银为租税和官俸的法定货币。政府的财政支出中,白银货币占据很大比重,而且日趋增加。北宋真宗天禧末年(1021年),政府岁收中白银为八十八万余两,岁支中白银为五十八万余两(65)。到神宗熙、丰年间(1068—1086年),岁收中白银已达二百九十余万两,(66)四十七年间,白银岁收额增加二百多万两,增长二点三倍。南宋孝宗淳熙(1174—1189年)中,左藏库对政府禁军百官俸给岁支中白银为二百九十三万余两。(67)可见,南宋每年仅在军饷、官俸方面的用银就比北宋神宗政府全部岁收用银多二万余两。宋代用银范围比唐代更加广泛,民间私人经济交往,也常使用白银。白银在经济中的作用,已超过西汉时的黄金。南宋有的地方发行纸币“会子”也以银为单位,如绍兴七年(1137年)川陕宣抚副使吴玠在河池发行的“银会子”即以银计价。但这一时期白银还不是十足的货币,在货币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方面的职能也还不够充分。如宋代的物价,还都是用铜钱来表示的,人们有白银也还得先兑换成铜钱,然后交换使用。百姓日常生活用银,相对来说还是较少的。

    白银货币在唐代通行的形式是银铤。西安唐大明宫遗址曾出土唐玄宗天宝年间的银铤,长市尺九寸六分,宽二寸一分五厘,为笏状长方形的银钣,铭文“重五十两”。(68)在其它地方也发现一种重二十两的小铤。宋代白银货币一般叫做“银锭”,其形状是在铤形基础上,两端为圆弧状,中较窄,而且在正面记有地名、用途、重量、官吏、匠人名称等。大银锭重五十两,小锭则重量不一,如二十五两、十二两等。宋代也铸造了一些银质的通宝钱币。

3.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在与南宋同时的金朝,白银已成为主要货币,和铜钱、纸币同时流通使用。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铸造了白银的“承安宝货”,这是汉武帝以后第一次出现的政府法定银铸币。它的形制类似银锭,按重量从一两至十两,分为五种银币,一两承安宝货值铜钱二贯。近年来黑龙江阿城一带曾出土这种银币。承安宝货由于没有规定固定成分,于是发生大量盗铸掺假,使百姓受到损失,京师商人为此罢市,因而到承安五年就停止流通了。但称量性质的银铤、银锭仍继续流通使用。金朝历届政府为了推行纸币交钞,曾经严令限制银价和用银数量,民间贸易强令搭配使用交钞,但商民百姓不予理睬,继续以银论价,乐于用银交易,拒用纸币。

    元代以后,白银已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虽然元、明两朝建国初期都曾经明令民间交易禁止使用白银,而推行纸币。但这种禁令收效甚微,未能阻止白银的流通。白银已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尺度。民间借贷、劳务报酬、物价的表示、日常贸易大都用银,小额的买卖才用铜钱。到后来,政府非但不再禁止,而且本身收税、发放兵饷、官俸也都用银。政府发行的纸币,也以白银为本位。由于人民用银日多,银铺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它们不仅从事打造金银首饰器皿,还开办了银钱兑换的业务。在清代,政府明确规定:“以银为本,以钱为末”,政府财政收支一律以银为准,白银成为流通中最主要的货币。白银货币的形制为元宝状,又称宝银,以重量计算。

    白银货币的流通,在清朝初年是比较稳定的,当时对外贸易出口生丝、茶叶、瓷器等,输入的主要是白银。据统计,嘉庆以前的一百七十余年间(1644—1821年),西班牙、荷兰、英、法、美等国输到中国的银元达三亿零六百多万元。道光以后,鸦片贸易使白银大量外流,每年出口白银数千万两,造成国内银荒。另一方面,外国银元制造精致,规格划一,计数比用秤称白银方便得多。人们宁愿以十足的白银换取成色较低的银元使用,以致外国银元在国内市场盛行,缴纳赋税以及商人交易都愿用它。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林则徐在任江苏巡抚时就曾试铸过中国自己的银元,每枚重七钱三分,行用不久即废。以后道光十八年(1838年),台湾铸过有寿星图像的“足纹银币”;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福建漳州曾铸造军饷银币。咸丰、同治年间浙江、上海、吉林等地也出现过各种银饼、银币,都是民间或地方政府铸造的,流通时间不长,地区范围不广。光绪十五年(1889年)两广总督张之洞正式奏准朝廷,用机器铸造“龙洋”银元。币面中央为“光绪元宝”四字,背面为蟠龙花纹,重七钱二分。龙洋含银九成,与白银等价使用。龙洋出现后,各省也纷纷仿铸。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朝廷制订国币则例,规定银元铸造权归于中央,次年五月开始铸造统一的“大清银币”,但几个月后,辛亥革命就爆发了。清政府虽然灭亡,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现代铸币银元取代称量货币银两的趋势已经构成。

    白银在流通中作为主要货币行使大约有七百一十余年。这一时期白银的购买力,基本上是下降的趋势,其价格变动主要受产量和进出口的影响。例如米价,明初洪武年间每石值银四钱六分,明末崇祯年间每石约需银一两一、二钱。清康熙年间每石值银五钱九,清末光绪年间为二两一七。白银与铜钱比价,明初为白银一两值铜钱一千文,到万历年间为五六百文;清初顺治年间为一千四百文,康熙以后约为一千文左右,嘉庆以后白银外流,银价上涨,道光年间涨至二千文以上,同治年间又降至一千六百丈左右。银钱比价的变动,受打击最重的是农民,因他们卖粮收铜钱,而纳税要交白银,如果银价对铜价上涨五成,即意味着农民的租税负担增加二分之一,从而引起农民纷纷起义反抗。

三、谷帛

    谷帛即指粮食和纺织品,是人民赖以生活的衣食之本。我国古代自从有了交换,谷帛就是重要的一般等价物,起着货币媒介作用。谷帛是本身使用价值极强的一种货币,退出交换后即可直接进行消费。因此它最适合商品交换不发达的自然经济环境,或战火纷飞、社会动乱时期交换媒介的需要。即如古代童谣所说:“虽有千黄金,无如我斗粟,斗粟自可饱,千金何所直”。(69)由是几千年来谷帛一直断断续续发挥着货币作用,有时甚至完全代替了其他货币的地位。

    据历史记载,周秦以后,谷帛一直是与金属货币并行的重要币种。汉代把谷帛作为法定的货币,是政府财政收支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汉代政府的官俸中,就有一部分是以粮食计算的。皇帝的赏赐有时也使用缣帛。《资治通鉴》记载,汉武帝巡狩郡县时,曾赏赐用帛百余万匹。赋税和民间交易也都是钱、帛并用。在王莽末年、东汉晚期和三国时的曹魏,由于社会动乱,粮食和布帛更上升为主要货币的地位,排斥和削弱了铜钱的流通作用。魏明帝以后,恢复了五铢钱,实行了钱帛并行流通。但西晋八王之乱以后,战火连绵,谷帛的货币作用又趋扩大,黄河流域及辽东地区,几乎处于实物交换状态,谷帛取代了铜钱,金银也只作宝藏和装饰之用。东晋和南北朝时期,各国大多是钱币、布帛、米麦同时并行流通。如萧齐时,虽然规定以钱币为主,但在户租中,则三分之二收布帛,三分之一收钱币。萧梁时,规定各种交易“钱帛相半,为制永久”。北魏则一切公私财务收付,如俸饷、税收、赈济、赏罚、借贷等等,都以帛作价,有时还用牲口。北齐规定发放俸饷,以帛、粟、钱各三分之一。唐朝沿袭前代习俗,政府法令明确规定绢帛与钱币并行流通。如开元年间规定,“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皆合通用,……与钱货兼用,违者准法罪之”,(70)“布帛为本,钱刀是末,贱本贵末,为弊则深”,“至今以后,所有庄宅口马交易,并先用绢、布、绫、罗、丝、锦等物,其余市价至一千以上,亦令钱物兼用,违者科罚”。(71)政府赋税,如《租庸调》的庸、调,也是收绢帛。军费支出,一次用绢帛可达几十万匹。民间交易,大宗小项用绢帛的比用钱的多。日用的柴米油盐也用绢帛买卖。白居易《卖炭翁》诗中描写:“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值”,即可见一斑。

    唐代中叶以后,绢帛的货币作用逐渐衰落。这是由于天下承平较久,商品生产逐渐发展,布帛作为既有交换价值又有使用价值的货币,其局限性如品质不易划一、一经割截其整体价值就会受损、久藏会变质朽坏等等越来越突出,因而在流通中逐渐被铜钱所代替。宋代以后,谷帛即逐渐退为生活日用品,仅在社会动乱时偶然发挥交换媒介作用。

    关于谷帛货币的规格,谷是粮食的通称,各种谷物一般以斛、升等容量或重量为单位。布帛为纺织品通称,品种很多,如锦、绣、纱、绫、绮、罗、縠、绢、缣、绨、布等都可作货币,其中常见的是:丝织品绢、缣和麻、葛织品布。汉代曾定有规格,即:阔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六十尺为端。二匹布抵一匹绢。唐代规定,绢以四丈为匹,布以五丈为端,均宽一尺八寸。在小额交易中,也有割断零碎使用的。

    绢帛货币的购买力,在各个朝代都有所不同。唐代贞观初年,一匹绢约值一斗米。玄宗开元十六年(728年)规定,每匹绢值钱五百五十文。实行两税法以前,大历年间(766—779年),绢价曾涨至三、四千文一匹。文宗开成三年(838年),扬州白绢每匹六百六十文。宣宗大中六年(852年),每匹绢九百文。绢价高低与外贸出口也有一些关系。    第六节   钞币

    钞币是古代的纸币,它本身没有价值,是代表一定价值的符号,是在信用关系比较发达的情况下为社会所公认的一种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钞币的出现,表明我国货币已发展到较先进的阶段。

中国是世界上使用纸币最早的国家。据说,纸币的雏形,早在西周时期就已出现,叫做“里布”。春秋战国时,又有“皮币”、“傅别”。汉武帝时有“白鹿皮币”。唐朝有“飞钱”、“便换”。五代十国时有长沙的“契券”。严格地讲,这些都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纸币,但是它们对钞币的产生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国最早的纸币,是北宋初年的“交子”。宋、金、元、明、清各朝都发行了多种类型、名称各异的纸币,由于其中叫“宝钞”、“钞券”名称的使用年代最长,所以一些钱币学家把古代的纸币通称为“钞币”,(72)以便和现代纸币相区别。钞币的流通到清咸丰官票宝钞消亡为止,大约有八百七、八十年。以后近代银行券兴起,中国纸币的发展即进入了另一新的阶段。

    中国钞币的发展,如果从其性质来看,基本上可分为:兑现的钞币和不兑现的钞币两类。

一、兑现的钞币

    早期的钞币,都是以兑换券形式出现的,凭券随时可以换取现钱或现银,所以是兑现的钞币。这种纸币,在宋、金和元初流通使用,大约有三百余年。

    最初的钞币产生于四川。北宋开国前后,四川流通行使的是铁钱。铁钱体重值小,买卖交易用钱量大。大铁钱每千枚重二十五斤,小铁钱每十贯重六十五斤。买一匹绢,需用二万个小铁钱,重量共达一百三十斤,得用车载驴驮,极为不便。于是在淳化、至道年间(990—997年),出现了交子。“蜀民以铁钱重,私为券,以便贸易”。(73)交是交换的意思,指凭券即可交钱,所以是兑换券性质。由于交子随时能兑现,因而它可以代替现钱在市场流通。

    最初的交子,是一张两面都有出票人印记的收据式的票券,上面有密码花押,朱墨间错。票面金额临时填写。交子初创时,是由一些大商号分别签发的,又叫做私交子。后来成都十六家富商联合建立交子铺,统一负责交子的发行工作。印制交子,改用统一的纸张,图案花纹用铜版印刷。向交子铺收票人交付现钱,即可领到交子。兑现时,每贯收取手续费三十文。交子比铁钱具有很大的优越性,简便易行,极受人们欢迎,但也被举办交子的商户利用来赚钱。宋仁宗时,北宋政府设置益州交子务,开始发行官交子。(图5)官交子有几种不同的面额,形制为长方形,桑皮纸印刷。考虑到纸币容易磨损,字迹模糊,采取分界(分期)发行,三年一界,界满以旧换新。每界发行限额为一百二十五万余缗(每缗千文),以四川铁钱为钞本(发行准备金)。流通范围限于四川、陕西。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实行币制改革,交子改称钱引,全国通行。钱引是领钱的证书,也就是兑换券的意思,又叫钞引。钞引的印刷很有特色,币面有文字、图案花纹,还有人物图画,黑、青、红三色套印,用铜版分六次印刷,是很好的艺术品。钱引的印刷,是我国多色印刷术的鼻祖,在世界印刷史上也具有很高的声誉。

    在交子和钱引流通的同时,各地区还产生了关子和会子。它们起初也是民间发行的,后改为官办。会子盛行于东南各地,南宋时最流行。会子和钱引一样,也是三色套印,精美程度稍差。钱引的金额是临时填写的,会子则把面额、发行机关等印在上面,分为一贯、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几种。上半部还印有严禁伪造等法律规定。

    金朝受南宋的影响,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年),设交钞库,发行交钞,与铜钱并行流通。交钞是交子和钞引的合称,形制基本上仿自交子和钱引,长方形,四周画云鹤图案,钞面有文字说明,并有对伪造、捕告的惩赏条例。(74)交子以铜钱为单位,分大、小钞各五等(即一、三、五、十贯及一、二、三、五、七百文),以七年为期,到期以旧换新。后改为无限期。泰和七年(1207年)金政府曾发布《钞法条例》,制订了有关交钞的管理规定。(75)由于金政府军费开支过大,交钞从1189年起通货膨胀,尽管一再更换新钞,先后改名为宝券、通宝、珍货、重宝、宝会等等,但币值越换越小,信用越来越低,直至经济全面崩溃。

    元代是纸币最盛行时期,市场上除银元宝外,几乎都是纸币。成吉思汗时期,曾发行过会子和交钞。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发行“中统元宝交钞”,以白银为本位,面额仍沿用铜钱单位,从十文到二贯分为十等,每二贯同白银一两。当时不限地区,不限年月行使。这些纸币初时还都是兑现的,但中统钞因发行量过大,不久即宣布不再兑现、强制永久通行,从此结束了兑现钞币时代。

   三百年来兑现纸币的发行,较大地方便了工商贸易和民间支付,促进了当时商品生产,受到商民百姓的欢迎。但是,纸币发行权收归官营以后,又不可避免地被政府利用来收掠民间财货,弥补财政开支。因此,无论哪一种纸币,在开始正常行使流通了一阵之后,都毫无例外地出现了大规模超量发行,从而引起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例如,“界”本来是宋代钞币的重要特征,是为保证兑现和控制发行量的措施。实际上,宋政府并未认真遵守这个规定,也没真正按定额发行。两界并行或一界展期的事时有发生。大观六年(1107年),交子发行量一界超过天圣年间二十倍。到南宋绍定五年(1232年)两界会子发行三亿二千九百多万贯,为立界之初定额的33倍。显然,界的限制作用已经消失。淳祐七年(1247年),南宋政府终于取消了会子的界分,永远通用。(76)最突出的是金朝的交钞恶性膨胀。金朝初起时,军事上四面出击,发了战争财,上下骄奢糜费。后来四面受敌,军费开支太大,财政极端困难,就滥发纸币。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以后,取消七年期的限制,不限发行数量,不管兑现,不备钞本,并且不断发行新钞,扩大交钞面额。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年)在已经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发行面额二百贯到一千贯的大钞,结果币值跌成千分之一,一贯钞币实际只值一文钱。百姓的资财受通货膨胀影响瞬间即化为乌有,当时称作“坐化”。贞祐三年又发行新币“贞祐宝券”。一年后,宝券又跌到每贯只值几文钱。贞祐五年再发行新币“贞祐通宝”,一贯当宝券一千贯,再跌成千分之一。至兴定五年(1221年),银价已上涨四十多万倍,元光二年(1223年)银价已涨到六千万倍。元初耶律楚材说,当时“万贯唯易一饼”。民间拒绝用钞,许多商人罢市,远逃他乡。

二、不兑现钞币

    不兑现钞币,是靠政府权力强制通行的纸币,已成为纯粹的价值符号,表明我国纸币发展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我国古代不兑现钞币,从元代中统钞开始,历经明、清两代,行使流通大约五百余年。

元中统四年开始限制白银流通,至元十四年(1277年)禁止江南行用铜钱,至元二十年禁止民间买卖金银,至元二十二年拘收全国铜钱,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使中统元宝交钞成为全国唯一的法偿货币,开创了纸币时代。在中统钞流通的同时,至元二十四年发行“至元通行宝钞”。面额从五文到一贯、二贯共十一种。以后中统钞发行缩小,至元钞成为主要纸币。至元钞流通期间,武宗至大三年(1310年)曾发行“至大银钞”,正式规定银钞与白银的联系,面额以银两计算,自二两至二厘共为十三等级。至大银钞一两,等于至元钞五贯。此币未及一年即废止。顺帝至正十年(1350年),发行新的“中统元宝交钞”,叫至正交钞。新钞一贯合铜钱一千文或至元钞二贯。元代纸币形体较大,长方形,有蒙、汉两种文字,版别很多,书法各异,其它如图案花纹、印押等,都和宋、金钞币差不多。元代钞币的发行和流通制度比较完备,至元十九年(1282年)中书省颁发《整治钞法条划》,至元二十四年尚书省颁行的《至元宝钞通行条划》,这是我国最早的较完整的两个纸币条例。中央政府成立诸路宝钞都提举司,设行用库和平准行用库,控制发行量和倒换昏钞。管理制度的完善,使元代成为钞币发展的高峰时期。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来到中国,见小小一张纸片竟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商品,大为惊叹不矣。他说:“大汗国中,商人所至之处,用此纸币以给赏用、以购商物、以取其货物之售价,竟与纯金无别”,简直是中国皇帝的“点金术”。(77)

    明代只发行了大明通行宝钞一种钞币。洪武八年(1375年),设立宝钞提举司,立钞法,发行大明通行宝钞。它的形制基本仿照元钞,花纹结构、款式格局都差不多,桑皮纸印刷。面额按铜钱从一百文到一贯共分六种。一贯的宝钞,长一尺,宽六寸,是我国最大的钞币。允许与铜钱混合流通,但政府发钞不兑现钱。每钞一贯,折钱一千文,银一两,钞四贯准黄金一两。明代钞法,沿用元制,不限地区和流通时间,不定发行限额,没有发行准备金。宝钞的印制和发行都集中于中央政府。为了推行宝钞,曾实行“户口钞盐法”(每户大人配盐一斤,收钞一贯)、“门摊课程”(店铺商人用钞交纳门摊课),强制商民用钞,但收效甚微。弘治年间(1488—1505年)宝钞已无人使用。

    清代政府发行的钞币有两种。顺治八年到十八年(1651—1661年),因军费支出浩大,财政入不敷出,发行“钞贯”。形制仿明宝钞,面额从十文到一贯。每年发行限额十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二贯。后因战事减少,经济好转,钞贯发行即停止。咸丰三年(1853年)因镇压太平天国战争,财政困难,发行“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户部官票又叫银票,以银两为单位,分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等多种面额。形制似大明宝钞而略小,桑皮纸印刷。大清宝钞,又叫钱票、钱钞。以制钱为单位,面额有二百五十文到二千文等八种。后为收回当千、当百大铜钱,面额膨胀到五千文、十千文、百千文(即十万文)等多种大额钱钞。同治元年(1862年),政府决定税款停收钞票,至此官票、宝钞不再流通使用。清代除政府发行的钞币外,民间还有钱庄、票号、典当发行的钱票、银票等钞币同时流通。这是属于定期付现的本票性质的票券。一般是银票面额大些,计算单位是两和钱,钱票小些,计算单位是文和吊(或串)。各地的名称也有所不同,如山西有凭帖、兑帖、上帖、壶瓶帖、期帖等。

元、明、清三代的不兑现钞币,都是在战乱年代或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发行的,凭借皇权威势以行政方式强迫商民百姓行用。实际是一张无价值的纸片,无偿地征收民间财物来弥补政府财政的不足。明朝的货币政策,规定政府支付俸给、军饷都用宝钞发出,而租税却不收宝钞,光投放不回笼,或多投放少回笼,利用大明宝钞搜刮人民财富的手段尤为露骨。由于发钞有利可图,促使政府漫无限制地滥发,从而通货膨胀一直伴随钞币流通而共始终。如元代钞法虽较完善,但执行得非常混乱,任意扩大发行,使钞币到处充斥市场。初发钞时中统元年,中统钞发行量为七万三千余锭,到至元二十四年,发行额已增至五百零九万余锭,增长二百二十倍,物价也上涨数十倍。到至大三年发行至大银钞一百四十五万锭,合中统钞三千六百余万锭,比中统初增长一千二百五十三倍。物价随之大涨,如米价元末比中统初上涨六、七倍。贿赂官吏,所需钞币要用车载。(78)明代的大明宝钞从一开始就处于通货膨胀的阴影之下,币值不断下跌,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大明宝钞一贯实际只值一百六十文钱。正统九年(1444年)宝钞一贯只值十文钱。弘治元年(1488年),宝钞一贯值钱一文,实际上这时民间已不用钞了。嘉靖初(1522年),规定入库只用银不用宝钞,即等于正式宣布宝钞作废。清咸丰钱票最初的三四个月就发行了一百几十万串。人们拿到钱票却换不回现钱,所以大家重私票(私人钱庄的钱票)轻官钞(大清宝钞),钞价大跌。咸丰四年(1854年)宝钞一千文值四五百文钱,咸丰五年官票一两和宝钞一千文,只值制钱一二百文。许多省份,拒不行用。外国商人则乘机压价收购钞币,按规定的五成用钞币去缴关税,逃避负担。因此,钞币已成为政府之累赘。到咸丰十一年(1861年),官票早已绝迹,宝钞一千文只值二十六文铜钱。

    货币是历史性的范畴。中国古代货币及其制度,是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不断地前进的,是我国古代文化遗产中的瑰宝。在中国古代货币的历史长卷中,展现了中国古代货币经济发展繁荣兴旺的景象,也显示了封建制度后期货币经济停滞及种种矛盾问题。所有这一切,都能够给我们研究和处理当代的货币问题以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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