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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的演变?1

 天上星星期二 2010-11-16

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的演变 1

(2009-03-06 06:09:44)

中国古代文化史---作者:萧剑平

第二十二章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的演变

第一节测量的起源和度量衡制度的产生

第二节度量衡制度逐步建立的夏商周时期

第三节封建社会初期度量衡的发展

第四节“汉承秦制”以及古代度量衡在科学技术上的成就

第五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度量衡

第六节隋代的统一和度量衡大小制

第七节唐宋时期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度量衡单位制的改进

第八节元明清时期的度量衡

第九节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度量衡的改革以及万国公制的推行

    第二十二章   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的演变

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实践中,发现了自然界存在着“量”,并且创造了诸如“结绳记事”、“布手知尺”、“手捧成升”、“迈步定亩”、“滴水计时”等计数和计量的方法。“度量衡”最早见于文字记载是出于《尚书·舜典》中“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我们这里说的度量衡,度是关于长短的量——长度;量是关于多少的量——容量;衡是关于轻重的量——重量(质量)。

第一节   测量的起源和度量衡制度的产生

    人类对数的认识比对量的认识要早得多。在早期人类群体仅以野生植物和鸟兽鱼蚌作食物的时代,人们已感受到气温对肌体的侵蚀,而有了季节的认识和随季节迁徙的习惯,同时用数来观察和记录日月星辰的变化。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先民们不但学会了计数,而且逐渐地发现自然界存在着“量”。用数和单位来表示事物的物理量就叫做“计量”。中国古代,计量的称谓是“度量衡”。“度量衡”和关于年月、时日的时间计量、关于寒暑冷热的温度计量一样,是人类最早了解和应用的几个物理量。

一、量的概念的产生和原始社会的比较测量

1.从穴居到建造房屋

    人类大约是从天然洞穴里搬迁出来,靠自己的双手建造半地穴式的房屋时起,就开始进行测量活动了。原始人经历了约一百多万年迁徙流动的生活方式,从穴居山洞、构木为巢逐渐学会建造房屋,组织村落,开始了定居生活。大约距今六、七千年以前,在黄河流域已密集着成百上千个母系氏族村落,半坡和姜寨遗址就是西安城郊、渭河之畔已被发掘而比较典型的古老居民区。半坡遗址现存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当时至少有居民四、五百人。遗址分居住区、制陶区和公共墓地三部分。居住区内排列着结构相似、大小相仿的房屋四、五十间。我们测量了其中一座方形房屋的地基,每边长约1.6米。姜寨遗址的一座大房子地基,四边长约9.1米。(1)这时期房屋多似锥形,用不同长短的树枝、树干做支柱,外面再用细碎的草和泥土抹上一层。这样,在建造房屋之前必然要考虑到每一根支柱的长短,现场不能一一找到合适的材料,人们便用手幅和肘来进行比较以帮助记忆;对于重要的长度,开始知道用棍棒来进行测量。半坡和姜寨遗址不少的房屋和建筑,都有一定的尺寸比例,这些可以证明,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已形成了早期的比较测量。

2.从种植到分配

    据考古发掘报导,半坡遗址除了有许多房屋以外,还有一、二百个地窖。这些地窖是氏族村民们的公共仓库,其中一个大地窖里发现堆积层达18厘米厚已腐朽了的粟。原来这些都是公社集体的储备粮,这些粮食由氏族酋长掌握,其中一部分待需要时再分期、分批地分配给大家,另一部分则准备有灾荒时作应急之用。

    其实,对储备粮食的必要性,半坡村民也是经过长期积累生活经验才逐步认识到的。在收获的季节,氏族酋长把大家召集起来,把粮食按人数平均分配给大家。得到较多粮食之后,大家就不再愿意到外面去寻觅其他食物加以补充了。一旦这些粮食吃完,尤其是冬季来临,自然界找不到食物时,不少人因长期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而先后死去。许多年代过去了,人们才逐渐认识到不能把所有的粮食分光、吃光,而应该有所储备。于是在收获的季节里,只能把一部分粮食分配给成员,其余的储备起来,平时以采集和狩猎来补充不足,待到天寒地冻,采集野果和捕捉鱼蚌十分困难时,再把集体储备的粮食分配给大家。

    在过去分光、吃光的年代里,可以临时找来一件陶罐作为分配的工具和“标准器”,每人得到的粮食也能基本相等,粮食一分完,这个陶罐便失去作为标准器的作用了,下次分配时再临时找一件。然而,当人们有了储存活动之后,就要考虑到储存多少才能勉强度过寒冷的冬季,今年与去年相比,收获量是增多了还是减少了等等,这时就有保存一件相对稳定的专用测量工具的必要了。他们用结绳记事的办法把去年收获量记录下来,待第二年仍用同一个陶罐来测量,这样年复一年,终于总结出一些经验,知道应该分配多少和储存多少了。氏族酋长选择一个或几个容器,每年都用它来测量和分配粮食,这些器具便成为在一定范围内固定的专用量器。专用量器通常都保存在氏族酋长处,公社居民日常生活中似乎没有普遍使用的必要,又和大家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因此器物本身也就不存在什么法制性,只要大家承认它、遵守它也就行了。

    在半坡陈列馆里至今还可以看到各种大小不一的陶罐、陶碗……,虽然已无法确定哪一件曾作过当时容量的标准器了,但是可以设想,选择其中某一件作为分配的量器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我国古代第一位建立度量衡标准的人——治水的大禹

    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化,在我国历史上可以追溯到传说的黄帝时代,经尧、舜、禹直到夏代前期,持续了数百年之久,在这一历史阶段有许多传说故事:五、六千年前,我国正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在黄河流域经常发生洪水泛滥,给人们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鲧、禹治水的神话因此得到广泛而长期的流传。据《史记·夏本记》记载,尧曾命鲧治水,但鲧未能成功,以后舜又命令鲧的儿子禹继续完成治水工程。禹总结出其父治水失败的原因在于单纯地“堕高湮库”,筑堤堵流,于是决定采用堙塞与疏导相结合的做法,因地制宜,灵活处理水土之间的关系。《史记·夏本记》中称赞禹:“卑宫室,致费于沟淢……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洲,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淮南子》中对禹治水也有以下的记述:禹命他的大臣太章、竖亥以步作为单位来测量距离,还用规矩、准绳作为测量工具,用规画圆,用矩作方,用准定平,用绳量长短。(2)“矩”即后来称之为曲尺,又叫鲁班尺,用一把曲尺可以测量高、深、广、远。绳实际上是一种尺度。大禹治水,“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3)亲自率领氏族村民去勘探地势,测量高山、河流,树干立标,把测量数据一一记录下来,制订出“疏川导滞,钟水丰物”的治水方案。《拾遗记》中还记述了禹因神助而得到丈量工具的故事:禹为开凿龙门,走进一个深数十里的岩洞,当“幽暗不可复行”时,出现形如豕的野兽,口衔夜明珠在前引路,走到豁然开朗处,只见九河神女华胥之子、蛇身人面的伏羲端坐在那里,交给禹一支“长一尺二寸”的“玉简”,“使量度天地,禹即持此简,以平定水土”。(4)《史记·夏本记》有:禹“身为度,称以出”,这些都说明了大禹治水不但经过丈量,而且在丈量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统一的长度和重量标准,这个标准制定者就是大禹。

 第二节   度量衡制度逐步建立的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是我国度量衡制度逐步建立的时期,从“关石禾钧,王府则有”的夏代,到出土了骨、牙尺的殷商,以及设置了各级官吏来管理度量衡的西周……,这些历史事实从各个不同角度反映了夏商周三代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兴旺,以及农业生产和赋税制度等各个方面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状况。一、度量衡是划分土地、征收赋税的依据 1.从文献记载看夏商两代的度量衡传说夏共传十四代十七王,约四百七十余年,主要活动在山西、河南一带,据有关材料证明,夏代的势力和影响已达到黄河以南直到长江流域。自夏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国家后,发展中的私有财产制度逐渐改变了原始公社的性质。公社成员在分化,少数人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统治者。为了维护和发展奴隶制度,夏代不但有了专门的军队,制定了刑法,还需要建立赋税制度。《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贡。”郭沫若先生解释:贡“大概是指平民对贵族的贡纳额。”此外被夏朝征服和承认夏朝共主地位的部落,大都对夏朝承担着贡纳义务。(5)既然有贡赋,就必须对农业的收获进行量度,并且要求有统一的计量方法和统一的测量标准。收获如此,财产的划分也如此。少康逃奔有虞氏后,有虞君分给他“田一成,众一旅”。(6)一成大约是十里见方的土地,一旅则是五百个农业奴隶。(7)《夏书》中已有关于度量衡的记载:“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关石禾钧,王府则有”。(8)“典”“则”都是法度,石和钧是度量衡单位。由于赋税制度的需要,夏代不但有了度量衡器具,而且把度量衡器具置于王府,作为统治人民、剥削人民的工具。(9)度量衡器具的使用范围已打破了各个氏族的界限而由夏王朝统一颁发和管理。农业生产与季节有密切的关系,夏代已设立了“掌天地四时之官”,即天官,而且在东南西北各方还分设了地方上的天官。立杆测影是最简单、最古老的测影定时的方法,天文官对日影的测量是连续性的,因此各地区、各个时代所用来测量的标杆上的刻度也应该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虽然已无法知道当时测影所用的尺度,但流传于后世的《夏时》、《夏小正》都应该包含了夏代所积累的天文、物候等科学知识。夏代农业、手工业分工,出现了世代相传的专业生产者。“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10)传说奚仲是黄帝的后代,夏禹时被封为车正,善造车,他所制造的车,方圆曲直皆合规矩,尺寸大小皆合比例,既能“引重致远”,又灵活耐用,手工业的发展对测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周天子与权度量(11) 西周是一个礼仪制度十分严格的时代,即一器之设,一物之用,莫不合王制,而许多制度的订立又都离不开度量衡,有了度量衡才能立信于民。《礼记·明堂位》说:“周公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礼记·大传》又说:“圣人南面听天下,立权度量。”西周设置了掌管度量衡的各级官吏,如内宰、大行人、合方氏等,他们共同的任务是保证诸侯国度量衡的统一。(1)设官职划分土地西周是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农业又是当时主要的社会经济。从《诗经》中可以知道,早在上古尧舜时期,周民族祖先对耕作技术就颇为擅长。至古公亶父时期周族迁徙至周原。他们来到周原后,首先开拓田畴、划分疆埸,把土地分配给氏族成员去耕种,另一方面又兴建城廓,营造宫室,并设立各级官吏,把各部落人民分别组织到大小邑中,逐步使国家这一体制粗具雏形了。周建国之后,继续发展农业生产,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受到重视,被看成是天赐之圣物,在名义上属于周的最高统治者“天子”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当然,土地的耕种者还是广大奴隶和农奴。为了便于管理,天子又必须把除自己直接管辖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又以采邑的方式分赐给大夫,大夫再以一部分转赐给家臣,这样层层领有土地的形式成为西周封建领主土地占有等级制的基础。(12)《周礼》的篇头上往往都有如下五句话:“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民为极”。意思是说,周族总家长最主要的任务之一是划分田野为井邑。(13)《礼记·王制》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司空执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泽,时四时,量地远近,兴事任力”。“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这种土地划分的形式又可称为“井田制”,并且逐渐形成了各级单位面积的名称、进位关系,组成了一个系统的专门计算田亩的计量单位制,例如一夫耕种土地一百亩(约合今28.8亩),九夫耕种九个一百亩,九百亩称为一井,面积约一里见方,九个井为一成,面积是十里见方。从耕种一井的九夫以此类推,一直到九千夫,九万夫,这种计算土地面积单位的名称就叫夫、井、成、同,都是九进位。西周的土地制度决定了此时丈量土地已经是比较准确地用丈尺来测量了。(2)授权量征收赋税西周是通过井田制来压榨和剥削奴隶的。井田制在商朝就开始施行了,至周代井田制已经有了较完整的灌溉体系和比较准确的田亩制。对于奴隶主来说,井田制是分封赏赐和计算俸禄的依据,各诸侯国还要根据所分得田亩的多少向周天子缴纳一定的贡赋。周民族早在公刘时代已实行“彻田为粮”。田虽有公田、私田之分,但耕种时则由一井农民在土地上“通力而作”,收获时则勿论公私都“计亩而分”。所谓计亩而分,就是把总产量依公私田亩数量的比例加以分配,这种方式,对统治阶级来说,可以防止农民耕作公田不出力的弊病,对农民来说,又可以避免把劳动时间过多地被强迫使用在公田上。(14)这种“计亩而分”的赋税制,不仅要计算田亩,更要计算每年的收获量才能进行。《周礼》中记载:“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民,以当邦赋之政令,以权度受之”。大意是说:天子向诸侯征收贡赋,设有专门官吏,用天子颁发的度量衡器具去收纳各种实物,而周天子在分封诸侯时,往往发给他们相应的度量衡器,于是这些度量衡器便成了权力的象征,一旦掌握了它,便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征收赋税,因此,度量衡便成为对劳动者进行经济统治的工具。二、度量衡是建筑宫殿城堡的准绳 1.定度量建筑宫殿 1974年在湖北黄陂盘龙城发掘了商代宫殿遗址。盘龙城是商代在长江流域的一个小小的方国首领的城堡,总面积约在6000平方米左右。现在已发现的上层宫殿基址共三座,它们前后平行,方向同城垣一致。第一层基址保存较好,根据柱穴及墙基的残迹,可以看出该建筑物四周有回廊,中间是四室的大型宫殿。四室中有二室较大,长各为9.4米,两端二室略窄,长各为7.55米,进深同为6—6.4米。(15)从盘龙城宫殿遗址可以看出,整个宫殿的布局是经过一定规划的。《考工记·匠人》中说:“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说明殷人不但掌握了一定的营造技术,而且在建造宫殿时还必须符合一定的规格要求。《考工记·匠人》中还记有:“匠人建国,水地以悬”。在盘龙城的发掘中发现有的水沟切面呈■状的契形,有很结实的夯土,底部几乎呈水平,根本不能流水,故有人推测,这是泥水匠用水测平的方法。(16)建造这样大型的宫殿,柱础的水平度已成为必需要考虑的技术条件了。可见在商代,度量衡不仅限于长度的测量,而是已扩展到对水平度的测量了。 2.立法度修筑王城宫室西周时,天子与诸侯国,诸侯国与士大夫的城墙和宫室的大小都有严格规定,决不允许僭越,为了保证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周天子在一段时间里就要到各地去巡察。在儒家经典著作中也常常用一定的篇幅来宣传和维护这种等级制度。《春秋左氏传》第一篇记述了这样一个小故事,说的是郑武公之妻姜氏如何与其次子企图篡夺其长子郑庄公诸侯爵位之事:郑庄公在他母亲姜氏的请求下,答应把京城这片领地分封给他弟弟共叔段。姜氏偏爱共叔段,多次怂恿他篡夺政权。共叔段得到了京城这个重镇以后,便擅自扩大城属范围,并且加强防卫。郑国的臣相祭仲见到后深感不安,私下对郑庄公说,都城的大小先王有严格的规定,大都不得超过诸侯国的三分之一,中都不得超过五分之一,小都不得超过九分之一,士大夫的都城如果超过百雉,将是国家的隐患,现在京城这地方已远远超过先王规定的范围,将来必然会造成叛乱。郑庄公对祭仲的警告表面上置之不理,暗地里却早作准备。不久,共叔段果然在他母亲的内应下发起了叛乱,胸有成竹的郑庄公很快将叛乱镇压下去,共叔段也被赶出国境。《考工记》中说:“王宫门阿之制五雉,宫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诗经》中还有描写周人早期修筑城墙和兴建宫室的情况:“其绳则直,宿版以载,……度之薨薨,筑之登登,削屡冯冯,百堵皆兴。”当时筑墙的方法是,先在墙基放线以定直度,再用绳子把有一定长度和宽度的木板捆束住,填上土,一板一板向上打,五板叠起来的高度叫一堵,五堵之长叫一雉。雉这个单位似乎早已不用了,可是这种筑墙的方法却一直为我国北方农村所沿用,“堵”作为一种民间习用的单位也流传了数千年。

三、度量衡是手工业生产的技术基础

1.商、周时代的手工业与度量衡近年来出土了大批商周时期的青铜器和占卜用的龟甲、兽骨,反映了这期间的生产和社会面貌以及手工业发展水平。商周时代农业和畜牧业已很发达,用青铜制造的礼器几乎达到炉火纯青的高度;品种繁多,器形多样,纹饰复杂而且变化有规律。最大的司母戊鼎重875公斤,它是以87.77%纯铜,11.64%锡(外有2.79%铅)合金冶炼而成的,冶炼温度在1000摄氏度以上。《考工记》中有关于各种器物铜锡的比例和温度的调剂记录:“六分其金而锡居一(铜85.71%、锡14.29%),谓之钟鼎之齐(剂)。四分其金而锡居一(铜80%、锡20%),谓之戈戟之齐(剂)”等。铜锡按所铸器类分剂调配适当后,就要装入坩锅精炼,精炼的程度要看火候:“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以铸也”(《考工记·栗氏》)。这些制造青铜器的方法,都是根据千千万万劳动者经验的积累而总结出来的,(17)在早期的冶炼中,铜锡的配比和对温度的测量,虽然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还不可能利用精密的计量仪器,但在商周确实已总结出分析合金成分和观察高温的方法和标准。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18)《殷墟书契菁华》第一片中有车字,作■,很象西周的战车。1976年在山东发现了西周车马坑,埋葬了一部西周贵族使用的大型战车,车轴长304厘米,两端装铜軎和铜辖;车舆为长方形,前后长97厘米,左右宽164厘米,同时出土的还有很多车器、马具以及兵器。据考古工作者研究,这时期战车的结构和武器的制造都有很大的改进。《考工记·轮人》:“是故规之以眂(视)其围也,萭之以眂其匡也,悬之以眂其辐之直也,水之以眂其平沈之均也,量其薮以黍,以眂其同也,权之以眂其轻重之侔也(郑注:侔,等也,称两轮钧石同,则等矣,轮有轻重,则引之有难易)故可规,可萭,可水,可悬,可量,可权也,谓之国工。”可见制造车时,其测量的范围已不仅仅限于长度、容量和重量,而要求测量、水平、准直等比较复杂的物理量了。 2.商代的骨尺、牙尺商代的骨尺、牙尺是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的度量衡器具。骨尺,长17厘米,尺面刻十寸。牙尺两支,各长15.75、15.8厘米,尺面刻十寸,每寸刻十分,分别收藏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上海博物馆。骨尺朴素无华,是用一根兽骨磨制而成,尺面中间还可以看到明显的骨沟。牙尺则不但有寸格,而且还刻有细小的分格,分寸都采用了十进位。(19)(图1)据郭沫若先生考证,殷墟甲骨卜辞中,有一部分所标数字之间的间隔,均约略相等,决非临时目测而成,必有一定的客观标准作为依据,只有根据一定的尺度单位方能达到骨骨划一,这也是商代应用尺度的实物见证。(20)迄今虽未见有西周度量衡器出土,但是从当时精美绝伦的青铜器和结构严谨,并具有一定互换性的车马器上可以证明,度量衡器具已比较普遍地应用于手工业生产。四、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度量衡器的广泛使用 “市”出现于原始社会中期,距今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了。《易经·系辞》中有:“神农氏作……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的说法。不过当时的交换仅处在以物易物的初级阶段,直至传说中尧舜时期也不过是“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淮南子·齐俗训》)。相传夏朝时王亥驾着牛车,用帛和牛当货币,在部落间做买卖。由于当时商品交换还没有成为重要的经济形式,货币也还没有出现,人们对交换物品的轻重多少一般不甚计较。商品经济只是促使度量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只有在交换从偶然性变成经常性的社会活动,并且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和专门经营商品买卖的商人时,度量衡在商品市场上的地位才会日趋重要。西周时的商业已相当发达,而且对各种“市”有十分严格的管理制度。据《周礼》记载中所说:凡建国营都,总要建立市,用度量衡来管理“市”上交易的官吏叫司市,他的职责是把丈尺、豆区等度量标准呈示出来,统一货物的辐广、匹长。“司市”还掌管市上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事务。凡是运送货物的商人,都要凭玺节出入官市。“市”上对不合格的货物的禁令十分严格,关于百姓、商人、贾者、作工者也各有规定。“质人”除负责确定市上的各种货物价格外,还负责考察各种量度之器:“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21)这样丰富的商品经济、严格的市场监督和度量衡的管理制度,足以说明西周时期度量衡器在民间的广泛使用,早已冲破“王府则有”的禁界了。在出土文物中,至今未见有这一时期度量衡器,但在青铜器上已可以看到有关度量衡单位的刻铭。西周裘卫四器中有关于租田一事,卫盉记:矩伯租给裘卫一千亩田,裘卫给矩伯一块玉璋;倗生簋记,格伯租给倗生三千亩田,倗生给伯格四匹好马。(22)周成王时代的召卣铭文记载,成王赏赐土地给贵族召说:“赏毕土方五十里。”可见亩和里都是西周时计算土地的单位。曶鼎铭文中说,匡记抢了曶禾十秭。《诗经·周颂·丰年》中也有“万亿及秭”。秭应该是一个计“量”的单位。此外青铜器上还有许多计重的单位,禽簋和禽鼎记载成王赐金“百寽”。扬、番生等也都有“取■五寽”的记载;■敖簋铭文记载“而赐鲁■敖金十钧”。(23)这些青铜器上给我们留下了西周时期计量长度、容量、重量的单位名称,这是可信的历史资料。

第三节        封建社会初期度量衡的发展

一、春秋战国诸侯割据,度量衡混乱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联合犬戎杀死,西周灭亡了,周平王被迫迁都洛阳后,实力衰微,周天子名存而实亡,各诸侯国竭力发展自己的经济实力,不再受周王室的控制。随着铁器工具的使用,生产力迅速提高,封建生产关系先后在各诸侯国建立,表现为承认土地私有并开始征收田赋,出现了“布缕之征”、“粟米之征”。(24)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税亩”即“履亩而税”,也就是按田亩征收定量的实物。战国时期,商业有很大的发展,随着交换的增加,出现了商业都市,铜铸货币较普遍地使用,商品的价值观念也日趋精详,在市上买卖双方也开始察及毫末,较及锱铢。“布帛长短同,则贾(价)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价)相若;五谷多寡同,则贾(价)相若;屦大小同,则贾(价)相若。”(25)这时期的度量衡也根据各国的特点和需要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度量衡单位制的建立与器具的定型化春秋战国之前的度量衡,目前还很难勾画出一个比较系统的概貌,只能根据一鳞半爪的资料说明它的产生和形成。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器具逐渐完备。例如齐国的量器有豆、区、釜、钟,并且有法定的进位关系: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十釜为钟。“豆”原是盛肉或盛酒的用具。《考工记·梓人》:“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由于豆有一定的量,就逐渐用它作为量器的一个单位,后来演化为“斗”。“釜”是烹饪用的锅,适合于一家人的食量,所谓“因人食而制嘉量”,釜也逐渐成为量器的专用名词了。春秋中晚期,楚国已制造了小型衡器——木衡铜环权。目前所见的一套完整的环权系楚国遗物,全套共十枚,大体以倍数递增,分别为一铢、二铢、三铢、六铢、十二铢,一两、二两、四两、八两、一斤。一铢重0.69克,一两15.5克,一斤251.3克,十枚相加约500克,为楚制二斤。(26)这种精小的衡器是用来称量楚国“市”上流通的黄金货币“郢爱”的工具。1978年河北易县燕下都战国墓出土了一批金饰件,正面有精美的奔鹿和武士头像,背面都有记重刻铭,如:四两、十六朱(铢)、四分一(铢)等。我们用精密天平作过校量,证明当时称量已相当精确,以所测八件平均值折算,每铢合0.66克,每两合15.5克,每斤248克。(27)说明战国时各国都有相应的小型权衡器来称量金、银之类的贵重物品。当时不仅广泛使用衡器,而且有了相当完备的杠杆理论。战国时代的著作《墨子·经说下》:“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权、重相若也,相衡,则本短标长。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长、重者下,短、轻者上。”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一支战国时期的铜衡杆,正中有拱肩提纽和穿线孔,一面显出贯通上、下的十等分刻线,全长相当于战国时的一尺,每等分为一寸。形式既不同于天平衡杆,也有异于秤杆,很可能是界乎天平与杆秤之间的一种衡器,暂定名为不等臂天平。(28)用这种衡杆称物,可以把被称物与权放在提纽两边不同位置的刻线上,即把衡杆的某一臂加长,这样,用同一个砝码就可以称出大于它一倍或几倍的重量。经过逐步发展,缩短重臂,加长力臂,就形成了秦汉以后的杆秤。秦自商鞅变法以后,推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注重发展农业生产,因此制造了专门用来征收粮食税的禾石铜权;并且为了推行赋税制、俸禄制,消除政治、经济的割据,在“开阡陌封疆”的同时,改革和扩大田亩制、推行“重本抑末”的经济政策过程中,行“平斗桶、权衡丈尺”(29)之法,并规定“举足为跬,倍跬为步”、“步过六尺者罚”(30)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统一秦国的度量衡标准器。流传至今的商鞅铜方升就是商鞅统一度量衡的实物见证。方升一侧刻“十八年,齐■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另一侧刻“临”字,与柄相对的一面刻“重泉”二字,底部有秦代加刻的秦始皇廿六年诏书。方升据自铭容积为16.2立方寸,是先后发给“临”和“重泉”两地使用的标准量器。实测方升长、宽、高便可以计算出战国一尺长约合今23.2厘米、一升容200毫升。(31)1964年在西安出土了一枚秦国铜权,自铭为“禾石”,经考证,秦一石为120斤,实测权重30750克,折算每斤重250.3克。(32)从而可以确切地了解到战国(秦)度量衡三个基本单位的量值。商鞅为秦国制定的度量衡制度被后世所沿用,也为秦始皇统一全国度量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齐国也是战国时期实力强盛的东方大国。近代出土的齐国度量衡器较多,其中有代表性的量器有:子禾子铜釜、陈纯铜釜和左关铜■。这三件器物上都刻有铭文,以子禾子铜釜所刻铭文最详,大意是说:关口上使用的量器要以仓廪的量器作为校测的标准,如果有人加大或减少它的容量,就要依法惩处。(33)这段刻铭是目前所见我国最早的度量衡管理条例,它记述了当时标准的校定和对违犯者处置的刑罚。(图2)此外,楚、韩、赵、魏、燕、中山等国也有一些度量衡器和刻有记述其重量、容量的各种器物,这些实物都能不同程度地反映各国度量衡制度的某个侧面。(34) 2.从各诸侯国度量衡的混乱到逐步趋向统一春秋战国诸侯割据,由于政权的不统一,也必然造成度量衡的混乱和不统一。据文献记载,秦、齐、魏等国都曾先后提出要在其统治的地区内推行统一的度量衡。但是仅秦国成效显著,而齐国则由于政权腐败等各种原因,不但没有实现度量衡的统一,却正是由于度量衡的混乱,最后姜姓齐国被田氏取代了。《左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有一次,齐景公与他的臣相晏婴谈话,晏婴说,你对民众的剥削和压迫太重了,人民怨声载道。(35)而田氏对民众则私下采用大斗出贷,小斗收进的办法,(36)深得民心。晏婴建议齐景公应废除田氏私自订立的“家量”,以限制田氏的势力。景公置若罔闻。此后,田氏家族终于在公元前481年夺取了齐国的政权。楚国的白公胜和石乞也采用类似田氏的办法。《淮南子·人间训》中说:“白公胜卑身下士,不敢骄贤,其家无管籥之信、关键之固,大斗斛以出,轻斤两以纳。”以此争取民心,聚集力量。这些都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战国时期在一国之内,度量衡还可以有家量、公量之分,大斗、小称之用,士大夫阶层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另设度量衡与诸侯王相抗衡。各诸侯国之间的度量衡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青铜器刻铭所见,秦国的重量单位是铢、两、斤、钧、石,魏国用镒、釿,东周用寽、■,中山国用石、刀等。容量单位虽多用升、斗,单位量值也不统一。秦国的一升约合今200毫升,赵国合175毫升、韩国合169毫升,楚国合225毫升。(37)然而,在战国后期,随着各国经济交往的频繁,又有着逐步走向统一的趋势。各国器物刻铭的重量单位虽然差异较大,但《国语》、《管子》、《孙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文献中涉及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重量单位则多用斤、镒。很可能各国虽保留着一些旧的单位制,但是为了便于交往,各国之间又有一个可供换算和比较统一的单位和量值标准,可见战国后期度量衡有着由混乱逐步走向统一的发展趋势,这也为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打下了基础。二、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政治、经济、军事上的实力都得到迅速发展,先后灭了韩、魏、楚、燕、赵等国,终于在公元前221年统一了全国。发展封建生产关系,巩固中央集权,都要求有统一的度量衡。“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38)便成为统一的国家的首要任务而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秦国在商鞅变法时,贯彻、推行统一的度量衡是颇见成效的。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是在各诸侯国度量衡基本统一的前提下,将秦国实行已久的度量衡制度用法令推行至全国。为了尽快地实现统一的目的,秦始皇用皇权的威力,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1.发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诏书是秦始皇首创的一种法律形式,即以皇帝的最高权威发布命令。统一度量衡诏书共四十字:“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嫌)疑者,皆明壹之。”目前出土的大批秦权、秦量上都用各种方式铸、刻或戳印上这四十字诏书,可见其决心之大,涉及面之广,几乎做到家喻户晓。 2.监制大量度量衡标准器发至全国各地近年来出土的秦权、秦量很多,分布的范围也很广,北至吉林省的奈曼旗(燕国故地),南到江苏省的盱眙县(楚国故地),东达山东省的邹县(齐国故地),西抵甘肃省的秦安县(秦国故地)。目前在国内搜集到的秦权、秦量就有六、七十件,分别为陶、铁、铜质。(图3)铁权上多镶嵌镌刻着诏书的铜版,以避免字体锈蚀。陶量则多半是用烧制好的陶戳将诏书全文打印在陶坯上,这种方法很像后来印刷术上的活字版。 3.订立了严格的度量衡管理和检定制度近年来,在湖北云梦出土了一批秦律竹简,其中《效律》部分特别对度量衡器的误差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它是贯彻统一度量衡政策的法律保证,对巩固封建国家的经济有很重要的作用。《效律》中规定:衡石不准确,误差在十六两以上,罚该官府啬夫盔甲一副;不满十六两在八两以上,罚盾牌一副。桶(斛)不正确,误差在二升以上罚铠甲一副,不满二升而在一升以上,罚盾牌一副。(39)称黄金的天平、砝码不准确,误差在半铢以上,罚盾牌一副等等。经实测,秦权、秦量单位量值都比较统一,绝大部分误差未超过《效律》所允许的范围。大量出土文物证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时沿用了商鞅统一秦国度量衡时所制定的标准,如战国时秦国制造的商鞅铜方升、高奴禾石铜权上均有加刻的秦始皇统一度量衡诏书,而秦统一后发至各地的度量衡器单位量值亦皆与战国时秦国保持一致,即1尺=23厘米,1升=200毫升,1斤=250克。这一单位量值从商鞅到东汉末年,几乎延用了四、五百年。秦除了在《效律》中严格规定度量衡器具的误差范围以外,还规定了器具定期检定的制度。如在西安出土的高奴禾石铜权,器壁上有多次刻铭,第一次铭文:“三年,漆工巸、丞诎造,工隶臣■,禾石,高奴。”是战国时所铸。第二次铭文是秦始皇统一全国度量衡后,虽仍沿用秦国旧制,但是器具则需要经过检定,加刻四十字诏书后才能继续使用。第三次刻铭是秦二世时加刻的。二世继位后,表示继承始皇遗志,在器物上再加刻二世诏书,表彰始皇帝统一度量衡的功绩并要求制造器具应合乎标准。(40)从铜权的三次刻铭可以看到它的承传关系和秦度量衡制度的严格性。此外,文献中也有关于度量衡检定制度的记载。《吕氏春秋》:“仲春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均衡石,角斗桶,正权概。”“仲秋之月,日夜分,则一度量,平权衡,正均石、齐斗甬(斛)”指明每年在仲春、仲秋之月检定度量衡器,以便减少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检定误差。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不仅促进了度量衡的发展,也为封建社会的度量衡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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