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正解金陵十二钗之误读造成许多谜

 寻安宁 2010-11-18
这是我继《周思源看红楼》之后又一本以分析《红楼梦》人物为主的书。
  从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文明太后》(南海出版公司2004年2月)出版时起,我就立即启动了第二部历史题材长篇小说写作,进展顺利。我早就下定决心,不再搞研究了,余生都将用来写小说,以了却少年时代的心愿。
  但人往往身不由己。应中央电视台10套(科教频道)“百家讲坛”之邀,我连续讲了几个不同的专题。其中有关《红楼梦》的内容最多,引起了几个出版社的兴趣。中华书局与我联系最早,于是我将讲稿展开后由中华书局出版了《周思源看红楼》(2005年6月)。交稿后我花了整整半个月好不容易回到浩瀚的史料和已经写出来的20万字中去,刚刚由逻辑思维进入形象思维状态,使自己沉浸到一千多年前的那些宫廷斗争、刀光剑影、爱恨情仇之中。但是还没来得及写新的篇章,我就又“被迫”去搞研究了。
  先是“百家讲坛”邀请我讲一个《三国演义》人物系列,录制完毕后我又重新回到那场轰轰烈烈的政治斗争与缠绵悱恻的情感纠葛中去。这次我还没来得及看完已经写成的稿子,“百家讲坛”的编导孟庆吉先生又来电话,希望我将“红楼梦中的配角”继续讲几个,开出了具体名单。于是我只好再准备了六讲。后来制片人万卫先生又让增加到十讲。“百家讲坛”原制片人聂丛丛女士出任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频道)的“法律讲堂”制片人后,带去了几位旧部,和我也相识。他们开辟了一个“故事与法”的小栏目,专门从“法”的角度来讲历史上、作品中的某些故事,希望我结合《红楼梦》讲几个。于是我只好领命,又从形象思维转入逻辑思维,讲了《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的五个案子。这些案子和金陵十二钗中的几个钗有不同方面的关系,有的是受害者,有的是指使者,有的是转述评点者。我希望通过剖析这几个案例有助于观众与读者了解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此前许多观众、读者和朋友对秦可卿究竟有没有那么多“谜”,还就一些相关的历史事实和文史知识,向我提出了不少问题。所以我在《看红楼》中将秦可卿列为一节,对几个问题作了一些简单说明。由于全书篇幅有限,没有展开和涉及。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朋友向我说起对秦可卿之“谜”的困惑。对秦可卿形象的解读有不同观点十分正常,尽管我早就不赞成某些看法,只是我觉得话题对象虽然是同一个人,但学术研究和小说创作不属于同一个话语范畴,没有必要去争论,所以从没有对此发表过文字。
  学术研究和小说创作是不同的,我自己在教历史和搞创作中就深有体会。前些年我在教中国文化史和中国古代史时,对死于鸩毒的北魏显文帝拓跋弘的死因一开始并没有特别注意,因为讲课讲不到那么细。但是当我创作历史题材长篇小说《文明太后》仔细阅读《魏书》时发现了一些疑点,显文帝拓跋弘有可能不是被毒死的,而是服毒自杀的!这下子我就面临了一个最大、最棘手而且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显文帝拓跋弘究竟是不是被这位后来被谥为“文明”的冯太后毒死的?因为自杀和被谋杀不但对几个主要人物形象塑造和评价完全不同,而且在故事情节与结构上也大不一样。包括司马光在内的古今许多权威历史学家都同意《魏书》的说法,认为“太后为之也”。我被迫进行仔细考证。结果我提出六条证据,推翻被杀说,以自杀说为核心结构这部小说。后来我的考证论文也在一家著名刊物上发表了。不论别人是否同意我的考证结论,我的这篇论文毫无疑问是学术研究。而我的《文明太后》里不但冯太后和她的姑母等几个女性,而且几乎所有重要男性人物都在历史上确有其人。有的名字改了,但熟悉北魏史者一眼就能够看出他的原型是谁。大量情节与一些重要细节历史上也有所本。尽管如此,《文明太后》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小说。我之所以要说这些,是想强调学术研究和小说创作是两回事。简单地说,学术研究是板上钉钉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可以“大胆的假设”,但是必须“小心的求证”,不能没完没了地“可能”、“很可能”下去。而小说创作则完全可以按照作者认为可能的情形,展开想象的翅膀虚构。但不论你用了多么丰富的历史事实,多少人物有原型,它仍然是小说而不属于学术。同一个作品不可能同时属于学术研究和小说创作。
  因此后来我感到,要从学术研究和小说创作的这个根本区别上来弄清关于《红楼梦》的某些问题,有一些学术规范和基本的文史知识也需要澄清,否则观众与读者会产生混乱,弄不清那究竟是学术研究还是小说创作,还是别的什么。正好万卫、孟庆吉等先生希望我再讲一些《红楼梦》人物,《看红楼》的责编、中华书局的宋志军先生得知这些情形,马上约请我写一本《周思源正解金陵十二钗》。于是我只好再将某些问题展开,凑成一本书,所以这是《周思源看红楼》的姐妹篇,或者说是续集。
  这样,我在写这本书时就面临了一个难题:如何避免与《周思源看红楼》重复。这个问题在“百家讲坛”演讲时容易解决,因为秦可卿等我以前都没讲过,而宝、黛、钗、凤虽然讲过,他们的内容很多,可以避开已经讲过的。书就不一样了,因为许多没有在“百家讲坛”讲的,上一本书里已经写进去了。经过反复考虑,我决定前书写过的人物大部分不再单写,比如妙玉;有些必须再次写的换个角度,并且着重分析以前对这个人物基本上没有涉及或没有展开的其他侧面,比如《看红楼》集中讲了王熙凤的“五辣俱全”,这次着重讲她不辣的其他方面。林黛玉则从关于她死的几种说法切入,分析她为什么不可能上吊自尽。只有秦可卿这一章有些麻烦。因为现在有关秦可卿之“谜”引起的问题最多,它已经超出了观点不同的范围,成为对许多文史基本知识的理解与阅读方法、研究方法的困惑。我答不胜答。正好北京和外地有几所大学请我给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讲讲有关《红楼梦》或者研究方法的问题。关于科研方法的专题报告以前我作过多次,这回索性就《从秦可卿谈研究方法》做了几次报告。这样就补充了许多材料。如清朝御医院里总共有几个御医,御医出诊有什么规矩,为什么给秦可卿看病的“太医”肯定没有御医;为什么张友士开的药方从文字学上就可以断定它不可能是黑话;为什么“永瑢去掉一点”绝对不可能成为“水瑢”;为什么北静王不可能成为已经“坏了事的”老亲王一派的保护伞;为什么“天香楼”和“天香庭院”没有任何关系;在秦可卿的问题上皇帝究竟什么态度;怎样识别违反逻辑的悖论,应该如何遵守学术规范……这样,关于秦可卿需要澄清的内容就大大增加,如果完全撇开《看红楼》另写,两书就都不完整。于是我征得宋志军先生同意,在上书的基础上将秦可卿的内容安排为六节,字数从一万一增加到五万五,增加了四倍。
  我因在复旦读书时(1957—1962)正赶上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我是老运动员,毕业以后又被运动来运动去,把原来不多的那点知识都运动光了。因此我杂七杂八,无所专长,只能到处夹塞,做点人文科学普及工作,杂夹而已。好在红学界十分宽容,我虽然比较另类,也容我立锥;即使争论,也都是学术之争。学术研究见仁见智,毫不奇怪。我的书里毛病一定不少,敬请读者不吝指教。
  周 思 源
  2005年9月19日于北京语言大学三间屋
。。。。。                                                       误读造成许多谜
 
雪芹写得太巧妙了,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我们自己误读了,掉下去了,还以为发现了新天地;而有些则是我们忽视了一些关键性词语,以致理解发生偏差,都摔到陷阱里了,还争论不休;还有一些则是由于我们缺乏必要的文史知识,没弄明白这个字、这个词、这句话、这个典故的意思,结果本来只是阅读路上的小石子,也让我们绊了跟斗,落入陷阱。我就多次上过曹雪芹的当,领教过曹老夫子的厉害;其中有些就是由于我自己愚驽,文史功底浅薄,理解错了,落入陷阱,捡到前人爬出陷阱时留下的几段烂绳子,还自以为有了什么新发现。等到恍然大悟,爬了上来,才知道原来是自作聪明。可是毕竟是又一次爬出来了,心中会有一种特别的喜悦。
  秦可卿艺术形象身上仿佛笼罩着一层又一层迷雾,有些是作品本身带来的,有些是我们自己误读造成的。主要有:
  1《红楼梦》中有几个秦可卿?她们各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2秦可卿究竟是什么出身?她成为宁国府的重孙媳妇究竟靠的什么?
  3给秦可卿看病的是御医么?怎么会有这么多御医出诊?
  4如果秦可卿出身有特殊背景,尤氏、贾政、北静王等人尤其是皇帝知道不知道?
  5尤氏什么时候知道贾珍和秦可卿关系不正常的,她是什么态度?
  6秦可卿得的什么病,为什么她说“治得了病,治不了命”?
  7秦可卿所用棺木本来是一位老亲王用的,结果秦可卿用了,有没有特殊背景?
  8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与她的出身背景有没有关系?
  9秦可卿在与贾珍的关系中有没有道德责任?这,和几个秦可卿有什么关系?
  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有几个秦可卿?
  二、秦可卿出身究竟有没有神秘背景?
  三、秦可卿在与贾珍关系中的道德责任。
  我们来一一探讨。
  秦可卿怎么会有三个?有。简单地说,她们分别在定稿中、梦境中和原稿中。
  不过这三个秦可卿有一些重要区别。她们在《红楼梦》中各自扮演着不一样的角色,完成了不同的艺术使命,却使秦可卿的艺术形象变得很不寻常起来,更加耐人寻味。不但大大丰富了读者的审美享受,也为小说家创作特别是修改自己的作品,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经验。
  从读者阅读所见的过程来说,第一个秦可卿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那个最后自缢身亡的少妇。她是金陵十二钗中第一个以悲剧结束自己年轻生命的女人。这个秦可卿是作品最终定型的艺术形象,显然是三个当中最重要的,我们下面要着重分析,现在先放一放。
  第二个是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让他与之梦交“乳名兼美字可卿”的那个少女。这个警幻之“妹”与小说中久病不愈最终自尽的秦可卿不能简单地等同为一个人,起码曹雪芹没有说她姓什么。但是她们显然存在着某种重要的艺术同一性。
  那么,这第二个可卿(梦境中的)是怎么回事呢?
  这是三个女性的叠合形象。
  起因是宁国府花园内梅花盛开,尤氏准备了酒菜,与秦可卿一起来请贾府老祖宗贾母等去赏花。游园家宴之后,“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秦可卿就说:“我们这里有给宝叔收拾下的屋子,老祖宗放心,只管交与我就是了。”“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他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的。”于是宝玉带着丫鬟、婆子跟着秦可卿去了。那间为他准备的屋子虽然“室宇精美,铺陈华丽”,但是那副对联俗不可耐,宝玉不喜欢。由于没有更好的屋子了,于是就带他到自己的卧室去。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秦可卿一直在贾宝玉身边,这和接下来的梦境有关。宝玉入梦之初,“惚惚的睡去,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到此为止,尽管是在梦境,这个秦氏还是第一个(生活中的)秦可卿。
  梦境中的贾宝玉在看了卷册(判词),听了《红楼梦曲》之后,那梦中宝玉不但让那些歌姬不要再唱了,竟然又“自觉朦胧恍惚,告醉求卧”。当然读者谁也不会真正认为贾宝玉在梦中会看得这么清楚,记得这么准确,这是小说家言。咱们读者该认真时须认真,有些地方则不必过于认真。太认真了,就会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个细节看似不大合理,怎么睡梦中的宝玉又有酒醉之感和发困?表面上的原因是警幻为他“设摆酒馔”,请他饮了仙酿“万艳同杯(悲)”酒,实际上这正符合今日宝玉在宁府游园赏花家宴醉酒的特点,梦境中重现了现实生活的某些情景。于是“警幻便命撤去残席,送宝玉至一香闺绣阁之中,其间铺陈之盛,乃素所未见之物(请注意:这和宝玉到秦可卿卧室见到的具体东西不一样,但都是从未见过的。方才宝玉的感想,现在写出来了)。更可骇(惊讶)者,早有一位女子在内,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接着警幻对他说了一通,并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等等。这个女孩显然既不是生活中的林黛玉或薛宝钗,也不是生活中的秦可卿,但是有这三个少女、少妇的影子,她是贾宝玉平时生活中某种心理积淀的形象叠合。
  从心理学分析,少男少女进入青春期之初,对异性的情感还很不稳定,爱慕中感性几乎压倒一切,理性成分很少,而且往往希望自己将来的妻子或丈夫兼有几个人的优点。贾宝玉当时对林黛玉和薛宝钗都有爱慕之心,也许对黛玉多一点,但是还没有到死心塌地的程度,和后来二人由于志同道合产生的爱情还不一样。也和后来对宝钗的态度变化了不同,宝玉梦游时宝钗刚来不久。时间长了,宝钗说了一些“混账话”以后,宝玉的感觉就变了。这就是为什么梦中宝玉看见的这个少女具有黛玉和宝钗两个人的样子的原因。为什么这个既像黛玉又像宝钗的少女会叫“可卿”呢?连秦可卿都觉得奇怪,心想,这里没人知道自己的小名呀。当然这是小说家言。曹雪芹用这个细节反映了青春期少年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心理现象: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男女,往往会对一些比自己明显年长而比较成熟和优秀的异性产生爱慕之情,希望将来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像这个人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接触异性面的扩大,这种情感会很快消失或改变。我们在生活中不难看到,有些十四五岁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女生或男生会悄悄爱上比自己大几岁长得不错又有才华的异性老师。但是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改变,他们会在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异性中找到自己感情的归宿,过去对年长异性的那种微妙的情感就会只留下一点美丽的回忆。贾宝玉在梦境中遇到的那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一方面反映了现实生活中的宝玉对年长少妇秦可卿的爱慕心理,这种心理有时候表现为潜意识,连自己都没有发觉,但是这种潜意识在某些情况下会以某种形态不经意地表现出来,梦境也是一种潜意识流露的形态。另一方面它反映了贾宝玉希望自己未来的妻子具有黛玉和宝钗的一切优点,这种“兼美”愿望甚至还包含着秦可卿!也就是说,通过贾宝玉梦境出现的这个“兼美”少女,体现了曹雪芹的“兼美”理想,不是两个,而是三个女性!除了黛玉和宝钗的少女之美,还包括体现在秦可卿身上的少妇的成熟美。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成熟美不但是肉体的,更多的是精神的,包括性格、涵养、能力等等。
  因此这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虽然不能和生活中的秦可卿简单地等同起来,但是有重要联系。她是第一个(生活中的)秦可卿在宝玉内心深处的印记,是宝玉潜意识中的青春偶像。尽管这个少女既不是黛玉,也不是宝钗,也不能说就是秦可卿,而是两个少女和一个少妇身影的叠合形象(这正符合梦境的特点)。但是三者的分量并不均等,它更多地属于秦可卿一些。为什么?因为不但生活中的秦可卿(第一个)起着“导游”的作用,并且那个少女的乳名与她一样。当十三回秦可卿的噩耗传来,宝玉从梦中听说此事,急火攻心而吐血,并且不顾贾母亲自阻拦,前往宁府,在灵前痛哭一番。甲戌本在宝玉吐血处有脂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这些都可以证明秦可卿在贾宝玉内心深处的地位是多么重要。这里不仅有属于显意识梦层面的对她能力过人的欣赏,也有脂批者忽略了的潜意识层面的爱慕。
  有读者问,宁荣二公苦苦哀求警幻仙姑,求她引领贾宝玉走上正途;警幻还把自己的妹妹给了宝玉,是不是说明秦可卿的身份高于贾府?
  不是。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就是“苦苦哀求”和“妹妹”。
  我们看第一回,神瑛侍者要下凡,不过是在警幻那里“挂了号”而已;绛珠仙子也要下凡,警幻还劝导她趁此“了结”前缘,但绛珠还是走了。第一回那道人还提到三劫之后“往太虚幻境销号”。“三劫”是佛教用语,一劫为一个轮回,好几万年,这里是指劫难。“三”这个字除了表示一加二,还往往表示多次。可见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都只是暂时离开太虚幻境,把户口暂时迁往人间的贾府,等多次劫难以后再迁回来销号。在太虚幻境我们看不到人间那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再看第五回,我们就能够更加明显地感到,在曹雪芹设计的这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天堂世界太虚幻境里,人物关系是相对比较平等的。虽然警幻仙姑是领导,神瑛是侍者,但那只是分工不同而已,警幻和其他仙子都是以姐妹相称。当时众仙子一见宝玉跟了警幻来,都埋怨她说:“姐姐曾说今日今时(这会儿)必有绛珠妹子的生魂前来游玩,故我等久待。何故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于是警幻解释说,我本来今天是要去荣府接绛珠的,“偶(然)遇(到)宁荣二公之灵(魂),嘱吾云”,下面又有一个“如此嘱吾”,后面在把那个兼美可卿介绍给宝玉时,还说“令祖宁荣二公剖腹(肺腑之言)深嘱”。前后三次用的都是“嘱”,就是嘱咐、嘱托、叮嘱的意思,很明显和“苦苦哀求”在性质上、程度上是很不一样的,这个重要区别我们不能忽视。从叙述语气来看,宁荣二公和警幻地位是平等的。因为按照传统的说法,宁荣二公死后“已入仙界”。咱们现在对一些令人尊敬的长者逝世不是还说“驾鹤西去”、“已归道山”,甚至也说“已入仙界”么?相反三个“嘱”字,倒有些长辈嘱咐晚辈办事的味道,所以警幻的地位不会高于宁荣二公。梦中那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女孩也不是警幻仙姑的亲妹妹,而是和别的仙子一样彼此以姐妹相称的一个少女,只不过她在故事里负有特殊的艺术使命罢了,所以也就不能说明秦可卿的出身比贾府还高的问题。
  第三个秦可卿是曹雪芹原稿中的那位少妇。
  由于畸笏叟的权威性干预,曹雪芹对与秦可卿有关的故事作了重大删节和修改,包括许多技术性处理,因此人物形象有了重要改变。但是这个秦可卿和第一个也就是定稿形象之间仍然具有不少基本的继承关系。而这种改变又影响了第二个“乳名兼美字可卿”少女的出现。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畸笏叟干预而使秦可卿形象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第二个梦境中的可卿也许就不会出现,或者就不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了。
  简单地说,这三个秦可卿艺术形象,第一个和第三个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少妇,只不过第三个在书稿修改过程中彻底消失了,只保留在了脂批中,因而不为一般读者所知。而第二个是梦境中的虚幻形象,出场时是个少女。由于她的虚幻性,人们(很长时间内也包括我)往往忽略了她也是曹雪芹“兼美”理想的一部分,而以为“兼美”只是黛玉和宝钗。
  在这三个秦可卿当中,最重要的自然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出场最多的第一个,但是我们必须从第三个开始分析,因为这个如今在通行本中消失了的秦可卿身上已经包含了“秦可卿”的主要文化基因。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末总评中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曹家后事二件,嫡是(哪里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指不久元春省亲和将来贾府败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动,佩)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靖藏本和甲戌本基本相同,最后几句为“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这段脂批虽然没有注明批者为谁,但是从“老朽”和“命”来看,他应比曹雪芹年长得多而且辈分高。由于本回中“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处,靖藏本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可从此批,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而庚辰本回末批语说:“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所以研究脂批的学者多认为这是畸笏叟的批语。
  有读者问,究竟是叫“脂批”还是“脂评”?脂砚斋与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男是女?这里我顺便将有关脂批的几个术语做一点简单介绍。由于回前有“总批”,文句中有“夹批”,有的地方还有“眉批”;但是甲戌(1754)本叫“脂砚斋重评本”,而己卯(1759)本叫“脂砚斋四阅评本”,回末有总评,所以叫“脂批”、“脂评”都行。在抄本上写脂批的有好几位,写得最多的是脂砚斋,和畸笏叟不是同一人。多数学者不认为脂砚斋是女性。叟是老年男子,“笏”是做官上朝奏报皇帝时写要点用的笏板,“畸笏”表明从前做过官,还不小,但是后来革职了。学者多认为他是曹家最后一位江宁织造曹的可能性最大。
  从上面几条批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在如今以脂本为底本的通行本,就是根据脂本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校注本,看到的秦可卿形象的三个最主要的文化基因都已存在:
  秦可卿的死因与某种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密切相关。
  请注意:不正当和不正常是不一样的。现在以脂本为底本的通行本中所表现的关系可以肯定地说是不正常,而不正当则涉及两人各承担什么道德责任,还有待于分析。
  死的地方是天香楼而不是她的住所。
  秦可卿曾托梦给王熙凤交代曹家后事二件。
  那么,我们能不能说,现在最通行的本子中的秦可卿,和曹雪芹原来写的秦可卿这两个艺术形象,完全一样或者基本一样呢?不行。
  为什么不行呢?倒不是因为现在已经遗失了的靖藏本说,曹雪芹遵命几乎删去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篇幅,故事情节在数量上大大减少并且变得隐晦(也就是庚辰本说的“隐”)起来了;而是经过曹雪芹删改后的秦可卿形象出现了一个带有本质性的变化。即秦可卿由本来和男方一起负有严重道德责任的女人(所以她的死才是“淫丧”,畸笏叟这才需要“赦之”),变成了一个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完全出于被迫而屈从于贾珍,最后不得不以死来保全家族名誉的悲剧女性。
  前面我们说了,从读者阅读所见的顺序来说,见到的第一个秦可卿是突然生病后来悬梁自尽的那个,第二个是宝玉在梦中遇到的那个,第三个才是后来大家在脂批中得知的原稿中“淫丧天香楼”的那个。可是从作者曹雪芹创作的顺序来说,第一个是原稿中的,第二个是现在我们见到突然病倒最后自杀的那位,第三个才是表现曹雪芹兼美理想的那位。因为如果不做那些根本性的修改,也许原稿中也会有一个少女具有黛玉和宝钗各自的优点,而且名叫“兼美”,但是决不会“字可卿”。曹雪芹不可能把一个他心目中的“淫妇”加到“兼美”
  理想中去。
  由于曹雪芹几乎删去了秦可卿原有故事的三分之一,我们不知道现在看到的关于秦可卿出身、病情等内容原稿中是否就有,还是后来加入的。不过,既然秦可卿的出身引起了一些读者的关注,认为她有极其特殊的背景,从而引起了对作品一系列内容大不一样的理解,那么我们就从文本入手,从文本中寻找线索和证据,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在所有的阅读和分析中,文本是最重要的材料,只有把文本的每一个文句都尽可能地梳爬剔抉过了,不轻易放过任何关键性词语,我们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使用任何其他材料都不能离开作为阅读或研究对象的文本的需要,这是我们应当遵守的学术规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