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1)1月份通过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00万元,缴纳相关费用1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和综合楼,普通标准住宅楼和综合楼占地面积比例为1∶3; (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开发费用中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加罚利息40万元; (4)综合楼开发成本3400万元(未包括装修费用6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建成后的普通标准住宅楼全部销售,收入总额6500 万元,综合楼销售50%,收入5000 万元; (6)综合楼未销售部分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分红2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最高限额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住宅楼部分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万元。 A.4598.75 B.4236.65 C.4456 D.4358 (2).公司综合楼部分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1211.58 B.1110.78 C.1201.78 D.1210.78 (3).公司住宅楼部分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535.40 B.0 C.570.38 D.585.40 (4).公司综合楼部分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万元。 A.7416.50 B.8416.50 C.6196.50 D.5471.50
(1)
[答案]:A [解析]: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600+140)×1÷4=185(万元) 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000(万元) 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300-40)+(185+3000)×5%+(185+3000)×20%=1056.25(万元) 转让环节的税金=6500×5%×(1+7%+3%)=357.5(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合计=185+3000+1056.25+357.5=4598.75(万元) (2) [答案]:A [解析]: 收入总额=5000×2=10000(万元) 增值额=10000-6196.50=3803.5(万元) 增值率=3803.5÷6196.50×100%=61.38%,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5%。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3803.5×40%-6196.50×5%=1211.58(万元) (3) [答案]:C [解析]:增值额=6500-4598.75=1901.25(万元) 增值率=1901.25÷4598.75×100%=41.34%,适用30%的税率。 应纳土地增值税=1901.25×30%=570.38(万元) (4) [答案]:C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产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600+140)×3÷4=555(万元) 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400+600=4000(万元) 应扣除的税金=5000×5%×(1+7%+3%)=275(万元)(以不动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的,不缴纳营业税) 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555+4000)×10%+(555+4000)×20% =1366.5(万元) 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555+4000+275+1366.5=619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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