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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亲历的职场系列案例(53)

 xiaowenbai 2010-12-20

【天外天职场系列53】任人唯亲与任人唯贤

又有两名刚刚毕业的皇亲国戚进入公司,一名小女孩担任财务部出纳员,一名小男生担任PMC部仓管员,管理层会议上,个别中层主管向俺提出质询:你一惯主张任人唯贤,为什么还是不能挡住老板的直系亲属?两人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据说,还是未婚恋人关系,却能进入管钱、管物的重要岗位,这种做法,与公司的用人观好象不太符合。

俺深感这名主管实在是天真得可笑,于是,反问他:这两个岗位出现空缺,HR部门招聘了很久,但一直没有招到合适的人选,你明白其中的道理吗?

主管摇摇头:“不明白”。

俺再问他:如果你家的银子和贵重物品交给一个不知底细的陌生人来保管,你放心吗?

主管笑了笑,似乎明白了。为了让他更明白,俺解释道:回顾一下自己的打工历程,也许你会发现,民营企业管钱、管物的部门,一般都是由皇亲国戚来管理,只有这样,老板才放心,股东们才有安全感,晚上睡觉才感到踏实,这是常理,老板也是凡人,也不能超脱到普遍规律之外啊。

另一名主管接着感叹:人与人,就是不一样啊,去年,一名财务文员的老公从生产一线组长内聘为仓管员,你却要行使否决权,人家上班一个多月了,你还要退回原岗位,同样是利害相关,只是人员变了,这次,为什么就可以了呢?

原来,公司政策规定,亲属关系的双方,不能同时担任某个流程中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岗位的工作,职员遇到因结婚、职位提升而涉及管钱、管物的关联环节,一般需要调离一方。去年发生过一件同样的类似事件,当时,那名财务文员负责出货单的制作,她老公新任仓管员,负责照单发货,属于同一流程上下环节,仔细审核出货流程,就可以发现一个隐患:一个制单,一个发货,完全可以不留痕迹地照单将货物发给自己!当时,调离那名仓管员,一是照章办事,二是为了让他们“避嫌”。

俺回复这名主管:你说对了,关键是人员不同。去年那件事,因为他们都是外地人,与老板和股东们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如果同时担任关联岗位的工作,即使光明正大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也仍然会因为没有得到基本信任而让老板们放心不下,而不放心的背后,就必然产生猜忌,猜忌的结果是:猜忌者内心总感觉好象有一只苍蝇堵住胸口一样难受,从而时时提防别人;被猜忌者发现自己受到怀疑,其情绪和工作积极性也必然受到影响,最终双方都不愉快。作为劳资双方,如果出现这类现象,那就是典型的“双输”局面,而作为打工者,我们的目标很明确,我们仅仅只是希望通过出卖我们的劳动,换取生存或谋求发展,并在这一“交易”中保持开开心心的状态,谁愿意节外生枝而弄得自己不开心?现在,这两名皇亲国戚虽然也在关联岗位,联手生出是非的可能性也同样存在,但他们有几个先天优势,第一,因为身份特殊,他们与生俱来就得到了老板们的基本信任;第二,他们家在本地,即使恶意制造是非,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符合股东们一贯任用关键岗位人员的内定标准;第三,老板的家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他们的家产,他们不需要弄虚作假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得到自己期盼的东东,何必去冒险作业?

一番对比,引来大家哄堂大笑。笑声刚落,HR经理提出一个问题:那些担任助理职位的皇亲国戚好象越俎代庖现象越来越严重。

俺扫视会场,与会者大多附合:“所见略同”。

看来,无论是“明媒正娶”的主管,还是具有皇亲血统的助理们,都出现了角色错位的现象,需要端正“路线”,进一步明确职责了。

会上,俺当场指出这些主管们的三大问题根源及弊端:

第一,我们平时强调任人唯贤,公司把你们放在这个岗位,就是认为你们是“贤人”,是对你们的信任,并在信任的基础上给予了充分的授权,就是放手让你们去“专权”,这是职责和流程所确定的,而你们轻易就让下属越权,致使“大权旁落”,这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长此下去,究竟谁是主管、经理,谁是助理?工作出了差错,究竟由谁来买单?

第二,对于“皇权”的恐惧,致使主管们对于企业主的敬畏之心延伸到了皇亲国戚身上,这不是正常的工作氛围,而是个别主管贪图个人私利的表现,希望给予那些皇亲国戚面子,让他们有机会与股东们接触时多美言自己,从而,进则可以得到更大的利益,退则可以明哲保身,使自己得到继续长期混下去的更大资本,这想法不错,但你们应该清楚,对于你们的评价,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股东们不会越级参与对你们的评估,因此,这种带着目的“广结善缘”的出发点并不能给你们带来实际的收益,同时,在现实面前,民营企业根本就不存在免死的“铁券金书”,本职工作做不好,职业安全感从何而来?

第三,工作上的相互推诿、过度授权,将本来应该由自己经手的工作下放给部属,本来应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也让下属去承担,虽然很多时候也许只是无意识的行为,但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工作与责任的放任自流,养成了下属越俎代庖的习惯,而这些皇亲国戚本来就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自作主张,无视直接主管存在,越级向上报告是他们身上最容易出现的毛病,在你们的纵容和默许下,这些违背管理规则的行为,只会愈演愈烈,最后的结果,你们反而又会成为他们的助手!

HR经理问道:如何解决?是否需要重复一些这方面的管理培训?

俺告诉众人:不需要再耽误时间了,做两项工作,第一,对照自己的职责范围,每人写一份自查报告,以后每月一次自查;第二,HR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各部门领导职责执行情况,下一阶段重点检查各级领导是否存在不负责任地让下属“代劳”的行为。

明确的指令,被“侵权”的中层主管、经理们容易接受,也容易做到,但作为“侵权”的主体,杜绝那些皇亲国戚的“逞能”才是关键所在。会后,俺立即召来那些具有特殊身份的助理们,向他们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们发现许多主管、经理没有尽职尽责,有能力却不愿、或者不能发挥出来,每天只是在“混工资”,你们如何面对?

一个个面面相觑,以为俺要搞什么“运动”或“批斗”了。

俺一一列举上级对下级“侵权”、下级对上级“越权”的种种表现,并分析其根源所在,最后,由根源引伸出结果:妨碍直接领导执行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就必然导致“混工资”的现象发生!

道理由浅入深,事实由表象到实质,俺一口气侃了两个多小时,最后下达一条指令:所有助理们每周上交一份工作报告,对照职责检查自己哪些工作做好了,哪些工作还存在欠缺,是否存在影响和干涉上司行使工作职权的行为。

有了“布置”,就必须有跟踪检查、有信息反馈,HR部门通过仔细“盘查”,会下沟通、会上纠正,两个多月后,这一反映突出的问题终于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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