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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的生成性解读

 饮沙水 2010-12-22

天人合一的生成性解读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和谐观的一个基本命题,而和谐则是中国哲学乃至中国文化的精髓。理解和谐问题,一般都会论及天人合一,而对天人合一的解读,一般又是从的关系开始。之涵义在中国哲学中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自然界,而应在中国文化历史演变过程中来考察其内涵的丰富性和层次性;之涵义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人类,而是活动过程中的主体。因此,天人关系不是一种静态的人与自然的构成关系,而是一种由自然及社会、由天道及人事的动态的生成关系,天人合一是以人为主体的天道与人道的和谐生成过程。天道与人道的和谐生成,其实质是主体之人自身的和谐生成。笔者将从中国哲学生成性思维的角度来阐释天人合一的主体生成论意义,从对的三重解释论及天道与人道的和谐生成。

从自然意义上的论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成

人们一般认为,自然之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是物质之天。天是自然的,天不言而四时行,而万物生。这个意义上的常常指代包含在内的整个自然界,与天文学、气象学、宇宙学、生物学等密切相关。但作为哲学范畴的自然(天)必须在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中来思考其内涵。在近代哲学中,自然是某种与人分离、自在存在、本质先定的东西,是一种离开了主体之人的抽象自然。随着近代哲学转向现代哲学,抽象的自然科学世界向现实的生活世界回归,只有被纳入人的生活范围、与人处于对象性关系中的自然才对人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自然成为人化的自然,人是能动的对象化的存在物,人在确证自身本质力量的同时不断地生成人自身,对象性活动正是人生成的方式,自然的生成不过是人生成的确证。近代哲学中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对立关系演变成以人的对象化活动为基础的主客内在统一的和谐关系,这样才真正有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成。

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成,关键在于主体之人如何对待自然,即人类对自然物持有什么样的生态观。西方近代哲学提倡科学理性(工具理性)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成为被动的认知对象,成为满足人类欲望的工具,结果是自然的过度利用,人类自命为自然的主宰,人与自然当然无法生成和谐。中国哲学提倡情感理性(蒙培元语)或价值理性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基于一种自然的、共同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情感,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伦理关系,人类对自然界有伦理义务和责任,从而使得人与自然能够和谐共存。宋朝张载说为天地立心,朱熹说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则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仁说》),说的就是物我如何相通,人与天地自然万物的和谐如何生成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人对自然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成,应该是我们共同坚守的信念;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万物,应该是我们共同的行动。

从宗教意义上的 论人与自身的和谐生成

宗教意义上的建立在以神灵祭祀为核心的原始宗教信仰基础之上,它是早期先民们因对各种天灾人祸的不可解释而产生的对神秘之的皈依。在他们的眼中,就是自然界万事万物产生、形成与发展的神秘主宰者。一般来说,西周之前的天命论,仍然是一种神意论,是一种人格神的天命论。民无灾无难,是神的旨意;民有灾难,也是上天所降。但上天的降灾常常与人世的伦理道德紧密相关,如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此时的天命观念中,已跃动着一种人文的精神,蕴含着一种道德的秩序。

中国文化中的宗教之在战国以前常常具有泛神论意义,孔子对的矛盾心理反映了春秋时期宗教之转向人文之的过程。《论语·八佾》王孙贾问孔子:“‘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孔子回答说: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卫国大夫王孙贾问孔子与其巴结奥神,不如巴结灶神这句话的意思,孔子回答说:不对,如果得罪了天,那就没有地方可以祈祷了。同样,《论语·先进》篇中颜渊早逝,孔子所言天丧予!天丧予!中的都是泛神论意义上的神。

神灵的存在与否,在于人心。人心中信仰神,神灵即有;人心中无神灵信仰,神灵则无。因此,人对神意之的皈依其实质是外在的神灵下落到人心,实现人自身与自心的内在和谐。神人相通,其前提条件是,人有一颗虔诚的心。孔子曾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孔子祭祀祖神的时候,就好像祖先真在面前,强调祭祀时人心的虔诚,而不是停留于祭祀的形式。人祭祀神灵时有一颗虔诚之心,表面上看是人与神的和谐生成,其本质则是人自身与自心的和谐生成,人心是和谐生成的本源。

从人文意义上的“天” 论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

人文之“天”指一种外在于人的道德支配力量的化身,即道德法则。徐复观说:“周人建立了一个由‘敬’所贯注的‘敬德’、‘明德’的观念世界,来照察、指导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正是中国人文精神最早的出现。”周初对以“天命”为中心的宗教之“天”向道德(人文)之“天”的转化,实现了宗教与人文的结合,信仰之神与人之主体性的结合,为春秋这个以礼为中心的人文世纪的到来奠定了方向。

礼在中国文化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促进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所以有“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之说。如何实现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里的“天命”指生命与价值的创造之源,即天地生养万物之大德。天道生生下贯于人,赋予人之本性。循顺人之本性,即是天地自然之道。

按照这一天地自然之道来修养自己,民众就会被感化,天命与人性即完美结合在一起,人我也即相通,和谐也即生成。和谐的最高境界即是天地万物各安其位,宇宙生命自然化育,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即是“自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余 论

我们从哲学思维层面对“天人合一”进行生成性解读,意在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人是和谐生成的主体。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成中,自然始终是人化的自然;在人与神的和谐生成中,人心是和谐生成的本源;在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生成中,人是互动的主体。

第二,和谐是动态的平衡过程。“天人合一”不是某一静止不动的状态,而总是一个由不平衡趋向平衡、再经不平衡又趋向平衡的开放式过程,是动态生成。

第三,和谐的生成,其本质是人的生成。人本身都是个体的人、社会化的人和类的人三位一体的生成结构,因此,人是一个历史性生成概念,人的生成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即体现在此种永恒的生成过程中,这一过程才是价值和意义之源。

第四,“天人合一”的生成论意义在于,既从个体生存的角度关注人的和谐生成,更要从人类整体生存的高度来现实地思考当今人类面临的生存矛盾,为引领人类走出日益严重的生存困境提供一种方法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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