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寓(宿舍)管理教师是在校区学生处直接领导下,从事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工作的外聘教师;
二、在公寓(宿舍)内贯彻落实学生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管理公寓(宿舍)内学生的行为规范,维护公寓(宿舍)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学习秩序。确保学生安全、稳定、健康、文明;
四、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公寓(宿舍)内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行为养成教育;
五、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及文明寝室评比,创建公寓(宿舍)文化;
六、对入住大学生进行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教育,管理学生违章用电、违章使用明火及学生在公寓(宿舍)内的其它不文明行为;
七、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寓(宿舍),发现异常,及时向主管领导及保卫处报告;
八、遇到公寓(宿舍)内突发事件、学生严重违纪行为应及时与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协助做好工作;
九、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向学生处公寓科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合理化建议;
十、自觉遵守公寓(宿舍)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工作中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着装整洁,关心集体,团结同事;
十一、认真完成学生办管理科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学生处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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