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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物价!

  2010-12-24
针对经济走势的新动向,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将抑制通胀、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明年宏观调控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意味着政策基调已发生适度变化,从2010年的“保增长、防通胀”调整为2011年的“稳增长、抑通胀”。因为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价格水平,就不可能实现“稳增长”的任务,也不可能有“调结构”的良好环境。发改委方面表示,11月CPI升幅已是今年的高点,但从前几个月的物价走势看,物价“拐点”的到来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宜过早乐观。理由如下:

  一、流动性依然充足。

  众所周知,近几个月在经济回稳过程中出现的物价明显上涨源于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央行空前的货币超发。央行虽在年内已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回收流动性,但总体来看,力度依然不足,政策效应尚未充分显现。目前央行的货币政策也并没有明确转向收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1年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因此,目前市场流动性依然充足。市场中不时出现的对大蒜、绿豆、苹果等产品的炒作就是流动性充足的体现。与此相应,物价水平在宽裕流动性环境下显然不可能一下子回落足够的幅度。

  二、供需关系不平衡。

  从供需关系看,供给方面,冬季往往是农产品(000061)供应的淡季,产品供给与前几个月相比受到限制,即使采取储备调节与大棚温室生产来增加供给,也不能完全消除季节的影响,从以往经验看,冬季几乎都是蔬菜等农产品的高价时期。而从需求角度看,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两节历来是消费的高峰期,这也不可避免地会向上拉高物价。因此,这种供需关系的反差显然不利于目前的物价调控。

  三、行政措施不可持续。

  为了在短期内尽快见到效果。政府在调控经济时不免要加进一些行政性措施。这一点在抗击国际金融危机时就有过先例,此番面对气势汹汹的物价涨势,也不例外。管理层一方面采取了货币手段减少流动性;另一方面也集合中央和地方政府资源,动用行政手段对食品和蔬菜进行价格管制。现在看来,这一管制取得的短期效应是积极的,但是,行政手段的效应必定只是短期的,对经济长期健康运行并不十分有利。价格管制势必将破坏较为良性的市场运行规则,管制措施取消后有可能产生物价的报复性上涨,反而会更猛地推高物价水平。

  四、成本因素拉高物价。

  与货币超发从需求面抬高物价相对应,许多成本因素的上升也从供给面推高了物价。以影响CPI指数的主要因素食品价格为例,影响其价格上升的因素就更多地表现在其产品的成本方面。例如,进入2010年以来,国内农用柴油、农用地膜和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上涨,生产、流通环节人工成本更是大幅上涨。因此,农产品涨价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生产经营成本的上升推高了农产品的价格。这个根本因素是国家现行的各项政策无法消除的。国家至多只能取消农产品货车的过路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从长期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产品价格会呈上涨态势。资源、土地、工资、利率等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也是大势所趋,这些成本因素都会长期影响未来的物价水平。因而,成本因素导致许多产品的物价已经不可能回到从前的低水平时期了。

  五、发展阶段的特点。

  虽然经过了长期的高速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阶段。工业化尚未最终完成,人均GDP不足4000美元。因此,未来发展要走的路还很长。处在这个发展阶段,为了维持较高的增长率,则不可避免地会抬高物价水平。“高增长、低物价”永远都是应当追求的理想目标,而非经济运行的常态。从横向比较看,大致与我国处于相近发展阶段的巴西、印度、俄罗斯等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均处于类似情形。巴西、印度、俄罗斯在今年年初给出的2010年通胀目标,分别是4.5%、5%—6%、3%,但今年10月份,三国的CPI涨幅分别达到5.2%、9.8%、7.5%,均高于中国4.4%的水平。因此,国内外一些经济学家不约而同地提出,不妨在明年以及“十二五”期间适当提高CPI的调控目标。据悉,国家发改委已把明年的CPI目标值定在4%,略高于今年水平。当然,这需要名义CPI要尽量接近实际值,否则有可能误导决策,而我们目前似乎离这一点还有距离。

  综上所述,经济环境中有太多的因素仍然在推高物价。目前所采取的各项平抑物价措施还需继续坚持执行下去,切不可放松。展望明年物价的走势,还需要在平抑物价的同时,在一定时期内做好与高物价共存的准备。如果调控得当,明年物价有望呈现“先高后低”的走势。当然,凡事总是利益与弊端共存,机遇与风险同在。世界上既不存在“免费的午餐”,也没有“白交的学费”。通货膨胀在恶化经济环境、提高人们生活成本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技术进步,进而倒逼我国经济及早摆脱现行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这与当前所倡导的转变增长方式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中国经济必须抓住此“千载难逢”之机遇,切实转变增长方式,不可让这笔“学费”白交了。鉴于社会人员的获益程度不统一,在当前收入差距日趋加大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力度,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为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增长创造适宜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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