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7、这只是一个狡辩的例子

 传统文化网站 2011-01-03

17、这只是一个狡辩的例子

【原文】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1者,谒者2操之以入。中射之士3问曰:“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大怒,使人杀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臣食之而王杀臣,是死药也,是客欺王也。夫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也,不如释臣。”王乃不杀。

【译文】有个献长生不死之药的人来见楚顷襄王,谒者拿着这药进宫。有个中射士问他:“这药可以吃吗?”谒者说:“可以。”中射士便抢过来把它吃了。楚顷襄王十分恼火,就派人去杀中射士。中射士亦派人去游说楚顷襄王说:“我问谒者,他说:‘可以吃’,所以臣才吃了它,这件事我没有罪而罪过在谒者身上。而且客人进献的是不死之药。我吃了而大王杀我,说明这药是死药,这就是客人欺骗大王。杀掉了没有罪过的臣子而又表明别人把大王欺骗了,那还不如放了我。”楚顷襄王于是不杀他了。

【说明】这个中射士纯粹是在狡辩,当然,谒者的回答也有漏洞,谒者应该回答中射士说:“这药可以吃,但您不可以吃。”而楚顷襄王也没有脑筋,长生不死之药再好,也挡不住刀枪棍棒等外力的致人而死,他完全可以杀掉中射士。这只是一个狡辩的例子。

——————————————————

【注释】1.荆王:此荆王,指楚顷襄王。

2.谒者:古时泛指掌理传达、通报的近侍。

3.中射士:春秋时期诸侯国官员名称。《韩非子·十过》:“中射士谏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