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看主条目国家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遴选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中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品种(剂型)和数量。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 整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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