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口语交际教学目标的比较与借鉴
2001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是国家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组成部分,代表了国家对中小学语文教育的要求,成为新世纪我国中小学语文课程改革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语文课程标准从真正意义上提出了“口语交际”这一全新的语文教学板块,洋溢着时代气息,富于改革精神。为了更为深入地进行口语交际教学研究,我们有必要将语文课程标准中口语交际教学目标与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比较,以期更全面地了解口语交际的内涵。
一、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比较
语文课程标准的颁布使用,标志着使用了将近半个世纪的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终结,也意味着我国语文课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进行口语交际的目标研究,首先应当将语文课程标准与语文教学大纲关于口语交际教学目标的表述进行比较,这有利于我们从更为深刻的角度准确认识口语交际教学。
下面,我们将2000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下称教学大纲)和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下称课程标准)作一个比较。
(一)性质统一
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的性质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一表述较之以往的“工具论”更为辩证。语文学科是“工具学科”,它是旨在发展学习其他学科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学科,是“形式训练”的学科。语文学科又是“人文学科”,它是一种相对于“形式学科”而言的“内容学科”。它是以理解、创造或表达思想与意涵为课题的“实质训练”的学科。如果说,语词的学习具有形式性(工具性),那么,文学教材的学习则是实质性内容(思想性)的学习。这样看来,语文学科就是从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发展学生语言能力的兼具“形式训练”与“实质训练”的一门综合性的基础学科。
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这一特点同样体现在口语交际教学目标中。口语交际是人际交往的重要工具,借助口语交际不但能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且能实现信息交流。特别是在合作与交流已成为全球化趋势的今天,个人的发展越来越受社会的影响,口语交际是使个体人成为社会人的重要手段,因此口语交际在现代社会中的工具性作用不言而喻。汉语教学在我国处于母语教学的重要地位。如何从学会到熟练地运用母语,这就需要对相关能力进行训练。课程标准中,对不同学段提出了不同的口语交际能力要求。这些能力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长期的、渐进的“形式训练”,因此其工具性特征十分明显。当然,口语交际同样具有人文性特征。口语交际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它是人们交流信息、表达观点、沟通情感的纽带,与人的自我修养、情感态度、价值取向、合作意识等相关,需要在“日常”的、“各种交际活动”中进行。不仅如此,交际双方在口语交际过程中流露出的对话意识、对话题把握的尺度、对交际方的理解与尊重等,都体现了深刻的人文内涵。课程标准“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的论述,较为清晰地体现了口语交际的人文性特点。因此,口语交际目标中,语文的人文性和工具性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比较好地体现了语文课程性质。
比较而言,教学大纲侧重于口语交际的工具性表述。大纲指出“口语交际要讲究文明礼貌。听人说话能领会主要内容。坚持说普通话,能用普通话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从总目标描述看,教学大纲强调听和说的能力培养,且明确提出具体的听说要求,比较好地体现了工具性特征。但是,大纲对口语交际是人际交流的认识不足,因此,由此引发的人文内涵明显缺失,仅提出要“讲究文明礼貌”,这显然不能反映口语交际所蕴含的人文性特征,对语文学科的性质认识不够全面。
(二)内涵丰富
对于口语交际的认识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过去有的大纲把“听”“说”分开,将“听”和“说”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分成两个系列,采用“听说读写”四条线并行的提法。2000年的教学大纲第一次提出“口语交际”,并提出口语交际的总目标是“口语交际要讲究文明礼貌”“听人说话能领会主要内容”“坚持说普通话,能用普通话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从教学大纲将“听话·说话”改为“口语交际”这一变革看,体现了其对现代社会口语交际能力的日益重视,这无疑是一大进步。然而,从上述总目标的表述看,教学大纲对口语交际内涵的认识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教学大纲在表述口语交际目标时,依然将“听”和“说”分开,从两个孤立的角度分别提出要求,对口语交际的重要性和其承载的交际功能认识不足,未能很好地体现口语交际的内涵。
课程标准提出口语交际的总目标是“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应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教学活动主要应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课程标准着眼于时代发展的要求,开篇即明确了口语交际的重要性,它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说明其在语文教学领域中应当和识字、阅读、习作等一样,占据着重要地位;其次,说明了口语交际教学的目的即“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这一表述,远远超越以往对听说能力的单一要求,体现了以听说为核心、以交际为目的的多样化的综合能力的要求;再次,对口语交际的能力要求做了比较具体的说明,提出口语交际不仅要培养学生“倾听”“表达”的能力,还要培养学生在待人接物、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应对”能力,充分说明了口语交际的“交际”内涵;最后,还提出了培养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方法,即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课程标准对口语交际目标的表述比较准确地阐明了其丰富的内涵。
(三)理念先进
课程标准中口语交际的教学目标符合语文学科课程的基本理念,不仅提出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还体现了关注个性、关注合作、关注实践等要求。
1.关注个性。
强调以人为本,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尊重和欣赏学生独特的感受和见解,关注学生独特的个性,已成为现代语文教育必不可少的要素。口语交际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无论从交际者个体,还是从交际的目的、表达的内容来看,都具有浓厚的个性化色彩。因此,课程标准弥补了教学大纲在关注自我方面的不足,提出“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讲述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有“表达的自信”等,以此提供足够的空间来充分展示学生的个性。同时,也鼓励学生说真实的话,说自己想说的话,对学生人格的健全、自我意识的形成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关注合作。
面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教育必须围绕四种基本学习能力来重新设计、重新组织。其中 “学会共处”(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是一项重要的学习能力。现代社会既充满竞争,也离不开合作,要学会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这既要尊重多样化的现实,又要尊重价值观的平等,增进相互了解、理解和谅解,加强对相互依存关系的认识。
口语交际过程是一个合作的过程。从口语交际的交际性特点和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沟通情感等功能来看,合作应当是交际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在交往的过程中,既需要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抒发个人的情感,同时要尊重他人的习惯、价值观,兼顾文化的多元性,只有合作才能构建和谐的口语交际体系,只有合作才能实现口语交际的优势互补,获得交际的实效。课程标准在口语交际总目标中提出“发展合作精神”,无疑符合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顺应时代的潮流。
3.关注实践。
课程标准提出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应当落实在具体的语文实践中。口语交际是一种实践行为,应当在具体的交际活动中提高口语交际能力。课程标准十分关注实践,在总目标中提出“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每一个学段目标的设计也都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课程标准还提出了口语交际实践的空间不能只局限于语文学科领域,还应当“在各科教学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锻炼口语交际能力”,体现了向其他学科开放、向生活和社会开放的先进理念。
(四)目标融合
与教学大纲相比,课程标准在目标表述上更注重多维和融合,力求使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
下面以课程标准第三学段的口语交际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高段的口语交际教学目标为例,来谈谈两者的差异:
从上述目标比较中可以发现,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有以下特点:
1.多维。
课程标准第三学段的口语交际目标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提出了要求。如,“表达要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这主要涉及知识和能力目标;“听他人说话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这主要涉及过程和方法目标;“在交际中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这主要涉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与课程标准相比,教学大纲则比较侧重于对口语交际知识和能力的要求。
2.融合。
课程标准第三学段的口语交际目标,几乎每一条都强调了三个维度的融合。如,掌握“交流”的知识和能力,在交流的过程中尊重、理解对方;了解“讨论”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以积极的态度参加讨论,并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意见;明白“转述”的基本方法,认真倾听,简要转述;知道“发言”的基本要求,根据对象和场合,进行恰如其分的协调,做简单的发言;进行交际,不仅注意言语技巧,还要注意言语的价值取向,抵制不文明的语言等。以上目标表述,三维融合,各有侧重,是一个有机联系的体系。
3.具体。
由于注重了三维目标,课程标准中的口语交际目标在要求和方法的提示上更为具体、明确、可操作。如,“转述”的要求是,先认真听,再梳理要点,最后抓住要点简要表达;“表达”的要求是“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发言”的要求是,先了解交际对象和场合,再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场合选择恰当的内容组织和表达形式,稍做准备后做简单的发言。这些要求都比教学大纲明确,也更易于操作。
4.弹性。
教学大纲提出“稍做准备,能围绕一个意思当众做两三分钟的发言”,课程标准的提法为“能根据交流的对象和场合,稍做准备,做简单的发言”。后者不再提出“两三分钟”的量化要求,而改为“做简单的发言”这一弹性要求,其好处是上不封顶,鼓励口语交际能力较强的学生不断超越自我;下不刻板要求,对口语交际能力较弱的学生进行细致的呵护。毕竟口语交际是一种交际的工具,学生乐于使用,能够使用即可。过度强调量化要求,并据此进行检测,从某种角度看,反而会降低学生的交际兴趣,产生畏难情绪。
(五)内容全面
课程标准在口语交际部分设计了一条总目标,第一至第三学段设计了16条教学目标;教学大纲设计了一条总目标,低、中、高三个学段共设计了6条教学目标。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课程标准的目标内容有以下一些特点。
1.要求全面。
课程标准中既有以听说能力为核心的目标,也有侧重于综合素质的目标,要求比较全面。如:
口语交际听说能力要求
口语交际综合素质要求
● 学讲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
● 能用普通话交谈。
● 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
● 与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对方。
● 在交际中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
● 有表达的自信心。
● 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
● 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2.方式多样。
据刘焕辉先生研究,汉语交际的行为方式按交际功能和表达式分为陈述、使令、发问、招呼、应答、表态和宣告等七种,其中“陈述式”包括述事、状物、说理和陈情四项,在交际中出现频率最高。人们交际中的各种言语行为都是以上述七种基本方式复合、派生和演化而来。课程标准在教学目标中列出了较多的口语交际方式,如,倾听、复述、转述、讲述、口述见闻、讨论、请教、商讨、主题发言。按交际者在交际过程中的地位分为被动式(听)和主动式(说)。主动式又可分为单一式即“独白”(复述、转述、讲述、口述见闻、主题发言)和综合式即“对话”(讨论、请教、商讨)。课程标准中提出的口语交际方式多样,着眼于学生口语交际实践能力的提高,对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综合素质有积极的作用。如:
口语交际主动式分类要求
二、国外母语课程标准中的口语交际目标借鉴
虽然汉语和欧美国家的母语在语言系统的构成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口语交际的目的、途径,甚至方式方法是相通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使他们成为有能力的交际者。因此,了解国外母语课程标准,能便于我们从中吸取优点,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我国课程标准,指导我们更有效地开展口语交际教学实践。下面介绍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的课程标准口语交际教学目标,以供学习和借鉴。
(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口语交际教学目标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立学校英语课程标准(K-8)(节选)从听说策略和说话练习两方面描述了1~5年级学生的听说能力要求。课程标准按年级确定了听说策略和说话练习的总目标和具体目标,其中1~4年级听说策略和说话练习总目标相同,五年级听说策略和说话练习总目标发生一定的变化。在听说策略部分,又细分了理解能力(1~5年级)、组织并进行口头交流能力(1~5年级)、分析与评价口头交流和传媒能力(3~5年级)的具体目标。详见下表: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立学校英语课程标准口语交际教学目标
(二)澳大利亚北部地区的口语交际教学目标
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英语标准评估部分(1999)的听说总目标为:能够理解口语并能在学校要求的范围内用英语表达;掌握英语使用中的语法和惯例,让学生自说自听;所采用的技巧方法能够有效地听和说;根据人们说话的前后联系进行推断和理解。其听说共分为八级水平,分别制定了每一级听说要求和学生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下表(节选):
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英语标准评估部分口语交际教学目标
(三)德国的口语交际教学目标
德国ISS语言整合训练将口语交际教学目标的总目标确定为:培养有能力的、自信的说话者,以及尊敬的、有理解能力的倾听者,并使他们认识到语言的力量、潜力和魅力。其口语交际教学的目标分为两段。详见下表:
德国ISS语言整合训练中的口语交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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