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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知识

 黎明de冰晶 2011-02-07
 
 
一、概念、特征和分类
概念:指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特征:高投入、高风险、回报周期长、综合性强等
分类:依据《公司法》,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二、设立条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
3、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4、有4名以上持资格证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资格证的专职会计人员
5、其他
 
三、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03  原建设部令第77
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四、资质管理
1、管理机构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2、实行分批审批
一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及以下-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审批办法
3、资质年检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v(一)一级资质:
v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v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v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v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v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v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v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v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v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v(二)二级资质:
v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v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v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v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v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v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v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v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v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v三)三级资质:
v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v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v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v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v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v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v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v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v(四)四级资质:
v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v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v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v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v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v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v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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