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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病患者饮食禁忌(三)水产

 梦游文苑 2011-02-10
(三)水产禁忌
螃蟹
    性大凉,是一种诱发病气的“发物”。《本草衍义》中早就指出“此物极动风,体有风疾人,不可食。”传统观点也视螃蟹为大发食品,无论是急、慢性肾炎患者,都应忌食。
黄鱼
    又称石首鱼、黄花鱼。性平,味甘,传统观点及古代医家都将黄鱼称为“发物”食品。《本草汇言》中记载:“石首鱼,动风发气,起痰助毒。”《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说:“多食发疮助热,病人忌之。”黄鱼动风发气容易诱发或加重病情,肾炎病人忌多吃。
鲚鱼
    又称刀鱼、凤尾鱼。性温,味甘,虽然能补气健脾胃,但容易发疥发疮,动痰助火。古代医家多称鲚鱼为“发物”。唐朝孟诜曾说:“鲚鱼肉发疥,不可多食。”《食鉴本草》中说:“鲚鱼肉助火动痰。”《食物本草》也认为:”有湿病疮疥食。”患有急、慢性肾炎者,应该忌食。
鲥鱼
    性平,味甘,能补虚损、快胃气,民间及古代医家都称鲥鱼为“发物”。如《食疗本草》中说它“稍发疳痼”。《随息居饮食谱》认为:“诸病忌之,能发痼疾。”慢性肾炎患者不宜服食,否则易发病气,加重病情。
糟鱼
    又称醉鲞,是用青鱼或鲩鱼(即草鱼)、鲢鱼等以盐糁酝酿而成。清代食医王孟英指出:“既经糟醉,皆能发疥、动风,诸病人皆忌。”所以,糟鱼属于发物食品,而且以盐糁酝酿,其味更咸,肾炎病人切忌服食。
牡蛎肉   
    性微寒,味甘咸,根据经验,脾肾虚弱者忌食。如清代医家黄宫绣曾经指出:“脾虚精滑者忌。”《本草经》也认为:“肾虚无火,精寒自出者非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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