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租金 元,上打租,签合同时交清。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为保证此条款的履行,预收押金500元。 如乙方保证履约,租期到后退还押金。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半个月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甲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若乙方强行中止合同,则所交租金不退。
七、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1年 月 日
车 库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车库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号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租金 元,上打租,签合同时交清。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为保证此条款的履行,预收押金500元。 如乙方保证履约,租期到后退还押金。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半个月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甲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若乙方强行中止合同,则所交租金不退。
七、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