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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管教

 淡然清雅 2011-02-15

勇于管教

    “勇于管教”的概念出自美国心理学家杜布森博士的《勇于管教》一书。杜布森博士40年来倡导的“勇于管教的五个原则”值得中国父母借鉴。五个原则是:第一、培养孩子对父母的尊重,第二、最好的沟通机会通常在管教之后,第三、避免喋喋不休的唠叨,第四、不要让孩子陷入物质享受,第五、在爱与管教中建立平衡。杜布森博士认为,其中,培养孩子对父母的尊重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这不是为了满足父母的自尊,而是因为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会为日后孩子对其他人的态度打下基础。孩子早期对父母权威的看法,将成为他以后对学校管理者、执法人员、雇主以及其他共同生活工作的人的态度的基础。另一个方面,如果一个孩子在15岁之前,经常违抗父母、嘲弄父母的权威,那么,当孩子步入青春期时,他会对父母希望他接受的价值观和信仰嗤之以鼻。如果父母不值得尊重,那么,道德、国家、价值观和信仰都不值得尊重。”

当然,杜布森博士认为,尊重必须是双方的,父母应当小心保护孩子的自尊,永远不要贬低他们,嘲笑他们,或是令他们在朋友面前难堪。管教不是不加辨析地对孩子进行管制,而需要父母判断孩子不受欢迎的行为是否是对父母权威的公然挑战,当父母设立了界限,如要求2岁孩子‘不能独自穿马路’,要求10岁的孩子‘上网须有时间限制,且有内容限制’,17岁的孩子‘男女同学约会须遵守晚八点前回家、不可发生性行为’,他们还公然违抗后,父母必须根据结果来决定采取何种形式的管教措施。”
   体罚必须在爱与管教的平衡间进行,其中有八个原则必须掌握:第一,要在私下场合;第二,要有年龄限制,不宜对18个月之前和10岁之后的孩子体罚;第三,体罚前先说清道理和规则,不能看到孩子出了错,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打;第四,家长要冷静,尤其不能在怒气之中;第五,理由要对,只有在孩子明知故犯、公然向父母挑战时才施行体罚;第六,不要直接用手,因为手是用来表达爱的,用一个小竹板,打一下脂肪比较厚的屁股,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还能达到管教的效果;第七,体罚之后要有和解、接纳、教导和甜蜜的拥抱;第八,把握好‘在爱与管教中建立平衡’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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