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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刑事案件的疑问?公安机关的无奈.

 正三十郎 2011-02-20
轻伤害刑事案件的疑问?公安机关的无奈.
大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困扰几年的问题,在这里向您请教一下,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我指点迷津。先表示感谢!
三年前,我叔叔的朋友因为一点小事与人发生了摩擦,双方都伸了手,我叔叔的朋友和对方扭打在一块(没有凶器),互有皮外伤,我叔叔当时是拉架。对方报警,事后,双方在当地司法部门鉴定是轻微伤,公安局对双方进行了治安处罚。警察对我叔叔的朋友处理比那方重,于情于理叔叔觉得不公平,叔叔就和警察理论,发生了争吵,后来警察把我叔叔也一起处理了。(说那方有证言,叔叔也参与了斗殴)拘留了几天,罚了钱。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对方又到市级部门做成了轻伤。要求叔叔和朋友负刑事责任,并赔偿。
经了解,卷宗中的证人证言都是他家的亲属。我们怀疑他做的法鉴有问题,要求他再次到省级司法鉴定重做,他不肯去。公安局把我叔叔和朋友分别都取保候审了,由于那方的诬告,现在叔叔的工作已经被单位停止了。现在取保候审都过去了,他家人出门了,过一段回来。警察说以后他家再追,他们还要找我叔叔和他朋友。还要再次处理。叔叔和他朋友因为这点事,这几年整的很惨了,本来就是冤枉的,还再变本加厉,真是让人气愤难挡。从做人来讲,我叔叔是好人;从法律讲,他根本就没打人。他家人很不讲理,天大的无赖。天地可见!
大律师,这件事情,从事情发展的逻辑(后做轻伤是脖子有骨折,说叔叔和他朋友两个人同时用胳膊背的,我想脖子那么细,两个人的脖子怎么能一起背上?),证据,法鉴等上存在很多漏洞,就因为他家人能告状,能歪曲事实,公安局就怕他们。再说,让他再次鉴定他不去,警察以证据不足对我们取保候审,现在取保结束很长时间了。怎么还要处理他俩,这事什么时候能结束啊?
大律师,给我出点主意吧。让身陷困境的一家人都能从新的笑起来,为我叔叔洗清冤屈!给我们一些力量吧!
您费心了,期待您的答复!
      
最佳答案
我是一名刑事警察,在现实执法当中遇到类似案件较多。公安机关对这类案件处理起来相当头疼。我的经验对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1、组织救治伤员;2、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和伤情;3、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目击证人;4、追查嫌疑人;5、保护现场;6、收集、固定证据。
对于你叔叔这样的情况你叔叔应该也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人,作为侦查员在收集证据时应当做到公正、公平。对于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侦查员应当予以甄别。侦查员在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的同时应该也要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犯罪行为的证据。对伤情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法律没有对重新鉴定有强制规定。一方有异议另一方又不肯重新鉴定,这个问题就难着了公安机关。遇到这样的情况侦查员应该到医院调取被鉴定人住院治疗时的资料;到司法鉴定部门调取鉴定伤情的依据资料,从而判断伤情情况。对故意作虚假鉴定的鉴定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你所咨询的这一情况也是暴露出法律的漏洞.也是公安机关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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