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全省县域经济暨农村工作会下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今后5年,我省将从夯实发展基础、壮大发展实力、优化空间布局、提升整体水平、强化发展短板等方面着手,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县域经济主要指标实现翻番:县域生产总值达到1.1万亿元,财政总收入实现1800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万元左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生产总值超百亿元的县达到30个以上,财政总收入超十亿元的县达到50个以上,基本消除财政收入亿元以下县。 今后,我省将实施“大县城”战略,引导生产要素和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培育一批新的中小城市。到2015年末,全省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县城达到20个,5万—10万人的县城达到40个。同时,在全省选择100个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予以重点扶持,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十二五”期间,扶持每个重点镇2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为此,我省将加快建立适应城镇快速化发展的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农民工在就业、劳动报酬、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做好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与城镇相关社保规定的衔接,促进人口有序向城镇集聚。(记者 张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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