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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组合拳”落实“五严守、五禁止”要求

 徐徐读书 2011-03-13
重庆:“组合拳”落实“五严守、五禁止”要求
2010年07月26日 14:25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出“五严守、五禁止”要求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在抓教育、抓监督、抓结合、抓制度等方面下足功夫,打出贯彻落实“五严守、五禁止”要求的“组合拳”。

重庆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五严守、五禁止”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以参观廉政教育图片展、听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党课等多种形式展开。截至目前,共组织党课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100余次;在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6次,受教育干部300余人。

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该市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支部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业务工作会上对“五严守、五禁止”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扎实开展自评、互评。同时,完善监督手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填写《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登记表》,设立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五严守、五禁止”要求行为的公开电话、信箱,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夯实监督基础。市纪委干部室结合干部考察、班子回访、信访件调查等工作,加大对区县纪委监察局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共对20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实践中,该市坚持把贯彻落实“五严守、五禁止”要求与全市正在开展的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以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三同”活动,干部大下访活动,“结穷亲”活动)相结合,与学习王瑛、杨龙全同志先进事迹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相结合,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在制度建设方面,该市纪检监察系统切实完善了内部监督、干部考评、组织处理等三方面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重庆市纪检监察干部考察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办信办案工作纪律,研究完善《重庆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形成体现“五严守、五禁止”要求的制度体系。把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贯彻落实“五严守、五禁止”要求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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