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史之鉴(2)

 趣古苍龙 2011-03-16

史之鉴(2)

        《韩非子》书中讲了这样一则故事: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能自给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古人尚能自律,今人可否效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