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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释义(六)

 香花供养 2011-03-17


《荀子》释义(六)

    臣道第十三

    [原文]

  13.1人臣之论(1):有态臣者(2),有篡臣者,有功臣者,有圣臣者。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距难(3);百姓不亲,诸侯不信;然而巧敏佞说(4),善取宠乎上:是态臣者也。上不忠乎君,下善取誉乎民;不恤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5):是篡臣者也。内足使以一民,外足使以距难;民亲之,士信之;上忠乎君,下爱百姓而不倦:是功臣者也。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政令教化,刑下如影(6);应卒遇变(7),齐给如响(8);推类接誉(9),以待无方,曲成制象(10):是圣臣者也。故用圣臣者王,用功臣者强,用篡臣者危,用态臣者亡。态臣用,则必死;篡臣用,则必危;功臣用,则必荣;圣臣用,则必尊。故齐之苏秦、楚之州侯、秦之张仪(11),可谓态臣者也。韩之张去疾、赵之奉阳、齐之孟尝(12),可谓篡臣也。齐之管仲、晋之咎犯、楚之孙叔敖(13),可谓功臣矣。殷之伊尹、周之太公(14),可谓圣臣矣。是人臣之论也,吉凶贤不肖之极也,必谨志之而慎自为择取焉,足以稽矣(15)。

  [注释]

  (1)论:见8.24注(1)。(2)态:姿态,态度,引申指阿谀奉承的样子。(3)距:通“拒”。(4)说:通“锐”,指口齿伶俐,参见9.29注(3)。(5)环:环绕,引申指封闭、蒙蔽。(6)刑:通“型”,典范,榜样。这里用作动词,作榜样。(7)卒:通“猝”,突然。(8)齐给:见2.4注(3)。(9)接,会合。誉:通“与”,同类。(10)曲:曲折周到,各个方面。制:制度,准则。象:法式,榜样。曲成制象:与13.9“一可以为法则”的意义相似,指他的行为处处成为准则楷模,这是因为他严格遵守法度的结果。(11)故:犹“夫”,发语词。苏秦:战国时东周洛阳(今河南洛阳东)人,字季子。他曾游说燕、赵、韩、魏、齐、楚六国合纵抗秦,佩六国相印,为纵约之长,后来合纵抗秦的合约被张仪所破,他就到了齐国,为客卿,齐大夫与他争宠,派人暗杀了他。州侯:楚顷襄王的宠臣(杨倞说),一说是楚宣王的令尹(于鬯说),因封在州(在今湖北监利县东北),故称州侯。张仪:战国时魏国人,秦惠王十年(公元前328年)任秦相,他是主张连横的代表人物,使六国各自和秦联盟,打破了苏秦的纵约。秦武王即位后他入魏为相,不久即死。(12)张去疾:战国时韩国人,可能就是张良的父亲张平,他曾任韩釐王的宰相。奉阳:即奉阳君,战国时赵国赵肃侯的弟弟,曾任赵相。孟尝:即孟尝君,见11.5注(4)。(13)管仲:见7.2注(2)。咎犯:“咎”通“舅”。春秋时晋国人,名狐偃,字子犯,他是晋文公重耳之舅,故称“舅犯”。他随重耳出亡十九年,并助重耳回国即位,辅助文公称霸。孙叔敖:见5.4注(8)。(14)伊尹:见5.5注(9)。太公:见11.19注(9)。(15)稽:见12.3注(8)。

  [译文]

  臣子的类别:有阿谀奉承的臣子,有篡夺君权的臣子,有立功的臣子,有圣明的臣子。对内不能用他来统一民众,对外不能用他去抵御患难;百姓不亲近他,诸侯不信任他;但是他灵巧敏捷能说会道,善于从君主那里博得宠幸:这是阿谀奉承的臣子。上不忠于君主,下善于在民众中骗取声誉;不顾有利于公家的原则和普遍适用的道义,拉党结派互相勾结,把封锁蒙蔽君主、图谋私利作为自己的主要事务:这是篡夺君权的臣子。内足可用他来统一民众,外足可用他来抵御患难;民众亲近他,士人信赖他;上忠于君主,下爱护百姓而不懈怠:这是立功的臣子。上能尊敬君主,下能爱护百姓;对政策法令和教育感化,他如影随形马上给下民作榜样;应付突发事件、对待事变,他就像回声一样敏捷迅速;推论类似的事物、综合对照同类的东西,用这种方法来对付变化无常的情况,他的举措处处能成为准则榜样:这是圣明的臣子。所以任用圣明的臣子就能称王天下,任用立功的臣子就会强盛,任用篡权的臣子就会危险,任用阿谀奉承的臣子就会灭亡。阿谀奉承的臣子被任用,那么君主一定会丧命;篡权的臣子被任用,那么君主一定会危险;立功的臣子被任用,那么君主一定会荣耀;圣明的臣子被任用,那么君主一定会尊贵。齐国的苏秦、楚国的州侯、秦国的张仪,可以叫做阿谀奉承的臣子。韩国的张去疾、赵国的奉阳君、齐国的孟尝君,可以叫做篡夺君权的臣子。齐国的管仲、晋国的咎犯、楚国的孙叔敖,可以称为立功的臣子了。商朝的伊尹、周朝的太公,可以称为圣明的臣子了。以上这些就是臣子的类别,它是预测国家安危与辨别君主贤不贤的标准,君主一定要谨慎地记住它,并慎重地亲自选用大臣,这足可用作参考的准则了。

  [原文]

  13.2从命而利君谓之顺,从命而不利君谓之谄;逆命而利君谓之忠,逆命而不利君谓之篡。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1),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谓之国贼。君有过谋过事,将危国家、殒社稷之惧也(2),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3);有能比智同力(4),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挢君(5),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6)。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明君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为己贼也。故明君之所赏,暗君之所罚也;暗君之所赏,明君之所杀也。伊尹、箕子可谓谏矣(7);比干、子胥可谓争矣(8);平原君之于赵(9),可谓辅矣;信陵君之于魏(10),可谓拂矣。传曰:“从道不从君。”此之谓也。

  [注释]

  (1)臧否(zāng pǐ):好坏。(2)惧:担心。“危国家、殒社稷”是“惧”的宾语。(3)争:同“诤,拼命规劝。(4)比:合。智:《集解》作“知”,据《群书治要》卷三十八引文改。(5)强(qiǎng):勉力强求。挢:同“矫”,强行纠正。(6)拂:通“弼”,匡正,矫正式的辅助。(7)箕子:见8.15注(8)。(8)比干:见8.15注(8)。子胥:姓伍,名员,字子胥,春秋时楚国大夫伍奢的次子,受楚平王迫害而逃到吴国,为吴国大夫。他帮助吴王阖闾攻破楚国,成就霸业。吴王夫差时,他屡次不顾老命极力劝阻夫差,夫差怒,赐剑逼他自杀,结果吴国被越国所灭。(9)平原君:即赵胜,战国时赵惠文王的弟弟,封于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北),号平原君。他曾三任赵相。赵孝成王七年(公元前259年),秦围赵都邯郸(今河北邯郸),他组织力量坚守,后又向楚、魏求救。公元前257年,楚、魏援军至,击败秦军,保存了赵国。(10)信陵君:即魏无忌,战国时魏安釐王的异母弟弟,号信陵君。秦围赵都邯郸,赵来求救,魏王派将军晋鄙救赵,后又畏秦而让晋鄙按兵不动。信陵君数谏魏王无效,便设法窃得兵符,击杀晋鄙,夺取兵权,于公元前257年至邯郸救赵胜秦。后十年,为上将军,曾联合五国击退秦军对魏国的进攻。

  [译文]

  服从君主的命令而有利于君主叫做顺从,服从君主的命令而不利于君主叫做谄媚;违抗君主的命令而有利于君主叫做忠诚,违抗君主的命令而不利于君主叫做篡夺。不顾君主的荣辱,不顾国家的得失,只是苟且迎合君主、无原则地求取容身,以此来保住自己的俸禄、去豢养结交的党羽罢了,这种人叫做国家的奸贼。君主有了错误的谋划、错误的行为,国家将危险、政权将灭亡,这时大臣、父兄中如果有人能向君主进呈意见,意见被采用就好,不被采用就离去,这叫做劝谏;如果有人能向君主进呈意见,意见被采用就好,不被采用就殉身,这叫做苦诤;如果有人能联合有智慧的人同心协力,率领群臣百官一起强迫君主、纠正君主,君主虽然不服,却不能不听从,于是就靠此消除了国家的大忧患,去掉了国家的大祸害,结果使君主尊贵、国家安定,这叫做辅助;如果有人能抗拒君主的命令,借用君主的权力,反对君主的错误行为,因而使国家转危为安,除去了君主蒙受的耻辱,功劳足够用来成就国家的重大利益,这叫做匡正。所以劝谏、苦诤、辅助、匡正的人,是维护国家政权的大臣,是国君的宝贵财富,是英明的君主所尊敬优待的,但愚昧的主子、糊涂的国君却把他们看作为自己的敌人。所以英明的君主所奖赏的人,却是愚昧的君主所惩罚的对象;愚昧的君主所奖赏的人,却是英明的君主所杀戮的对象。伊尹、箕子可以称为劝谏了;比干、子胥可以称为苦诤了;平原君对于赵国来说,可以称为辅助了;信陵君对于魏国来说,可以称为匡正了。古书上说:“依从正确的原则而不依从国君。”说的就是这种人啊。

  [原文]

  13.3故正义之臣设(1),则朝廷不颇;谏、争、辅、拂之人信,则君过不远;爪牙之士施,则仇雠不作;边境之臣处,则疆垂不丧(2)。故明主好同而暗主好独;明主尚贤使能而飨其盛(3),暗主妒贤畏能而灭其功。罚其忠,赏其贼,夫是之谓至暗,桀、纣所以灭也。

  [注释]

  (1)设:安排,任用。(2)垂:同“陲”,边疆。(3)飨:通“享”,享受。盛:通“成”,成果。

  [译文]

  坚持正义的臣子得到进用,那么朝廷就不会偏邪不正;劝谏、苦诤、辅助、匡正的人受到信任,那么君主的过错就不会延续很久;勇猛有力的武士被使用,那么仇敌就不敢兴风作浪;边境上的大臣安置好了,那么边境就不会丧失。所以英明的君主喜欢团结别人共事而愚昧的君主喜欢孤家寡人;英明的君主推崇贤德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而享有他们的成果,愚昧的君主忌妒贤德的人、害怕有才能的人而埋没他们的功绩。惩罚自己的忠臣,奖赏自己的奸贼,这叫做极其昏庸,这就是夏桀、商纣灭亡的原因。

  [原文]

  13.4事圣君者,有听从无谏争(1);事中君者,有谏争无谄谀(2);事暴君者,有补削无挢拂(3)。迫胁于乱时,穷居于暴国,而无所避之,则崇其美,扬其善,违其恶(4),隐其败,言其所长,不称其所短,以为成俗。《诗》曰(5):“国有大命,不可以告人,妨其躬身。”此之谓也。

  [注释]

  (1)圣君没有过失,所以“有听从无谏争”。(2)中等资材的君主可上可下,所以要“谏争”以使他明智;如果“谄谀”,就会使他成为昏君。(3)削:古代竹简上写错了字用刀刮去叫“削”,此引申指悄悄除去君主的过失。挢拂:见13.2注(5)、(6)。暴君凶残,所以只能暗中“补削”,而不能公开地强行纠正,否则会遭杀身之祸而无济于事。(4)违:通“讳”,避忌,避开不说。(5)引诗不见于今本《诗经》,是逸诗。

  [译文]

  侍奉圣明君主的,有听从而没有劝谏苦诤;侍奉一般君主的,有劝谏苦诤而没有奉承阿谀;侍奉暴君的,有弥补缺陷除去过失而没有强行纠正。被逼迫、受挟制地生活在混乱的时代,走投无路地住在暴君统治的国家,而又没有办法避开这种处境,那就推崇他的美德,宣扬他的善行,不提他的罪恶,隐瞒他的失败,称道他的长处,不说他的短处,把这些作为既成的习俗。《诗》云:“国家有了重大政令,不可把它告诉别人,否则就会危害自身。”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13.5恭敬而逊,听从而敏,不敢有以私决择也(1),不敢有以私取与也,以顺上为志,是事圣君之义也。忠信而不谀,谏争而不谄,挢然刚折,端志而无倾侧之心,是案曰是,非案曰非,是事中君之义也。调而不流,柔而不屈,宽容而不乱,晓然以至道而无不调和也(2),而能化易,时关内之(3),是事暴君之义也。若驭朴马,若养赤子,若食餧人(4),故因其惧也而改其过,因其忧也而辨其故(5),因其喜也而入其道,因其怒也而除其怨,曲得所谓焉(6)。《书》曰(7):“从命而不拂,微谏而不倦;为上则明,为下则逊。”此之谓也。

  [注释]

  (1)有:通“又”,再,更。(2)“然”是衍文。(3)关:入。内:同“纳”。关内:纳入。之:指代“至道”。(4)食:通“饲”,喂。餧:同“馁”,饥饿。“朴马”必须逐渐训练,“赤子”必须渐渐启迪,“餧人”必须慢慢喂食。这三句比喻对暴君要渐渐开导。(5)辨:通“变”。(6)曲■曲折周到,各方面,指惧、忧、喜、怒等方面。谓:通“为”。所谓:所要达到的目的,指改变暴君的性情,即“改其过”、“辨其故”、“入其道”、“除其怨”。(7)以下引文不见于今传《尚书》,是《尚书》佚文。

  [译文]

  恭敬而又谦逊,听从而又敏捷地执行命令,不敢再根据私利去决断和选择,不敢再根据私利去取舍,把顺从君主作为自己的志向,这是侍奉圣明君主的合宜原则。忠诚守信而不阿谀,劝谏苦诤而不谄媚,强硬地坚决挫败君主,思想端正而没有偏斜不正的念头,对的就说对,错的就说错,这是侍奉一般君主的合宜原则。调和却不随波逐流,温柔却不低头屈从,宽容却不和君主一起胡乱妄为,用最正确的原则去启发君主而没有不协调和顺的,那就能感化改变君主暴虐的本性,时时把正确的原则灌输到他心中去,这是侍奉暴君的合宜原则。侍奉暴君就像驾驭未训练过的马,就像抚养初生的婴儿,就像喂饥饿的人吃东西一样,所以要趁他畏惧的时候使他改正错误,趁他忧虑的时候使他改变过去的行为,趁他高兴的时候使他走入正道,趁他发怒的时候使他除去仇人,这样就能处处达到目的。《尚书》说:“服从命令而不违背,暗暗规劝而不懈怠;做君主要明智,做臣子要谦逊。”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13.6事人而不顺者(1),不疾者也;疾而不顺者,不敬者也;敬而不顺者,不忠者也;忠而不顺者,无功者也;有功而不顺者,无德者也。故无德之为道也,伤疾、堕功、灭苦(2),故君子不为也。

  [注释]

  (1)不顺:指不顺君主的心意。(2)这句是说:“无德”会使前功尽弃。伤疾:伤害了积极,与上文的“疾而不顺”相应,指虽然积极,却毁于无德而成为徒劳。堕(huī):同“隳”,毁坏。苦:辛苦,指上文的“敬”、“忠”。

  [译文]

  侍奉君主却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为不积极;积极了却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为不恭敬;恭敬了却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为不忠诚;忠诚了却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为没有功绩;有了功绩却不合君主的心意,是因为没有品德。所以没有品德如果成为一种德行,就会伤害积极、毁掉功绩、掩没苦心,所以君子是不干的。

  [原文]

  13.7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国贼者。以道覆君而化之(1),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2),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3),可谓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4),可谓次忠矣;若子胥之于夫差(5),可谓下忠矣;若曹触龙之于纣者(6),可谓国贼矣。

  [注释]

  (1)以道覆君:《集解》作“以德复君”,据《韩诗外传》卷四第三章改。覆:遮盖,笼罩。(2)辅:《集解》作“补”,据《韩诗外传》卷四第三章改。(3)周公:见5.4注(3)。成王:见7.4注(7)。(4)桓公:见7.1注(4)。(5)夫差(chāi):春秋末年吴国国君,阖闾之子,公元前495~前473年在位。他不听伍子胥的劝谏,放了越王勾践,结果被勾践所灭。(6)曹触龙:见15.5注(8)。

  [译文]

  有头等的忠臣,有次一等的忠臣,有下等的忠臣,有国家的奸贼。用正确的原则熏陶君主而感化他,是头等的忠诚;用道德来调养君主而辅助他,是次一等的忠诚;用正确的去劝阻君主的错误却触怒了他,是下等的忠诚;不顾君主的荣辱,不顾国家的得失,只是苟且迎合君主、无原则地求取容身,以此来保住自己的俸禄、去豢养结交党羽罢了,这是国家的奸贼。像周公对于周成王,可以说是头等的忠诚了;像管仲对于齐桓公,可以说是次一等的忠诚了;像伍子胥对于夫差,可以说是下等的忠诚了;像曹触龙对于商纣王,可以说是国家的奸贼了。

  [原文]

  13.8仁者必敬人。凡人非贤,则案不肖也。人贤而不敬,则是禽兽也;人不肖而不敬,则是狎虎也。禽兽则乱,狎虎则危,灾及其身矣。《诗》曰(1):“不敢暴虎(2),不敢冯河(3)。人知其一,莫知其它。战战兢兢(4),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之谓也。故仁者必敬人。

  [注释]

  (1)引诗见《诗·小雅·小旻》。(2)暴:空手搏击。(3)冯:同“凭”,徒步涉水。(4)战战:通“颤颤”,恐惧发抖的样子。兢兢:小心谨慎的样子。

  [译文]

  仁德之人必定尊敬别人。一般说来,一个人不贤能,那就是没有德才的人。别人贤能却不去尊敬他,那就是禽兽了;别人没有德才而不去尊敬他,那就是在戏弄老虎。人如禽兽就会胡乱妄为,戏弄老虎就会十分危险,灾难就会落到他身上了。《诗》云:“不敢空手打老虎,不敢光脚把河渡。人们只知这一点,不知其他有害处。要害怕啊要小心,要像面临那深渊,要像脚踩那薄冰。”说的就是这个。所以讲究仁德的人必定尊敬别人。

  [原文]

  13.9敬人有道:贤者则贵而敬之,不肖者则畏而敬之;贤者则亲而敬之,不肖者则疏而敬之。其敬一也,其情二也。若夫忠信端悫而不害伤,则无接而不然,是仁人之质也。忠信以为质,端悫以为统,礼义以为文(1),伦类以为理(2),喘而言,臑而动(3),而一可以为法则。《诗》曰(4):“不僭不贼(5),鲜不为则。”此之谓也。

  [注释]

  (1)文:法度,规范。(2)类:见1.14注(1)。(3)臑:通“蠕”,参见1.9注(4)。(4)引诗见《诗·大雅·抑》。(5)僭(jiàn):过分,过失。

  [译文]

  尊敬别人有一定的原则:对贤能的人就景仰地尊敬他,对没有德才的人就畏惧地尊敬他;对贤能的人就亲切地尊敬他,对没有德才的人就疏远地尊敬他。尊敬是一样的,实际内容是两样的。至于那忠诚守信正直老实而不伤害人,那是对待所有的人都这样的,这是仁德之人的本质。以忠诚守信为本体,以正直老实为纲纪,以礼义为规范,以伦理法律为原则,稍微说一句话,稍微动一动,都可以成为别人效法的榜样。《诗》云:“不犯错误不害人,很少不成为准则。”说的就是这种人。

  [原文]

  13.10恭敬,礼也;调和,乐也;谨慎,利也;斗怒,害也。故君子安礼、乐、利(1),谨慎而无斗怒,是以百举不过也。小人反是。

  [注释]

  (1)安:乐,喜爱。一说“乐利”当作“乐乐”,与“安礼”相对。

  [译文]

  恭恭敬敬,就是礼节;协调和谐,就是音乐;谨慎小心,就是利益;斗殴发怒,就是祸害。君子喜爱礼节、音乐、利益,谨慎小心而不斗殴发怒,因此各种行动都不会失误。小人就与此相反。

  [原文]

  13.11通忠之顺(1),权险之平(2),祸乱之从声,三者非明主莫之能知也。争,然后善;戾,然后功;出死无私,致忠而公:夫是之谓通忠之顺,信陵君似之矣。夺,然后义;杀,然后仁;上下易位,然后贞;功参天地,泽被生民:夫是之谓权险之平,汤、武是也。过而同情(3),和而无经,不恤是非,不论曲直,偷合苟容,迷乱狂生(4):夫是之谓祸乱之从声,飞廉、恶来是也(5)。传曰:“斩而齐(6),枉而顺,不同而壹。”《诗》曰(7):“受小球大球(8),为下国缀旒(9)。”此之谓也。

  [注释]

  (1)之:到。(2)权:变。(3)同:《集解》作“通”,据世德堂本改。同情:一心。(4)狂生:参见12.5。(5)飞廉、恶来:见8.15注(9)。(6)此下三句可参见4.15注,但喻意不同。这里引用这几句话,是喻指忠臣的行动开始似乎违反常规,但结果是合乎道义的。(7)引诗见《诗·商颂·长发》。(8)球:通“捄”,法度。小球大球:小事之法度与大事之法度。(9)下国:见4.15注(8)。缀:表记。旒(liú):挂在旗帜边缘上的装饰品。缀旒:表率的意思。此喻指商汤、周武王成为表率。

  [译文]

  使忠诚不至壅塞而达到通畅,改变危险的局面而达到安定,祸乱必伴随迎合君意、随声附和而来,这三种情况不是英明的君主是不能明白的。向君主谏诤,然后才能行善;违背君主,然后才能立功;豁出生命而没有私心,极其忠诚而公正:这叫做使忠诚畅通无阻而达到顺从,信陵君类似于这种人了。夺取君权,然后才能实行道义;杀掉君主,然后才能实现仁德;君臣交换位子,然后才能做到有操守;功业与天地并列,恩泽施加到广大民众:这叫做改变危险的局面而达到安定,商汤、周武王就是这样的人。君主错了却还和他齐心,只是无原则地附和君主,不顾是非,不讲曲直,苟且地迎合君主以求得容身,迷惑昏乱而狂妄无知地追求生活享受:这叫做祸乱必伴随迎合君意随声附和而来,飞廉、恶来就是这种人。古书上说:“有了参差才有整齐,有了委曲才有顺从,有了不同才有一致。”《诗》云:“接受小法与大法,成为各国的表率。”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致士第十四

    [原文]

  14.1衡听、显幽、重明、退奸、进良之术(1):朋党比周之誉,君子不听;残贼加累之谮(2),君子不用;隐忌雍蔽之人(3),君子不近;货财禽犊之请(4),君子不许。凡流言、流说、流事、流谋、流誉、流愬不官而衡至者(5),君子慎之,闻听而明誉之(6),定其当而当(7),然后士其刑赏而还与之(8)。如是,则奸言、奸说、奸事、奸谋、奸誉、奸愬莫之试也,忠言、忠说、忠事、忠谋、忠誉,忠愬莫不明通方起以尚尽矣(9)。夫是之谓衡听、显幽、重明、退奸、进良之术。

  [注释]

  (1)衡:通“横”,遍,到处。幽:隐晦,指隐居的贤士。重(chóng):再。明:显著,指已显扬的贤士。奸:指下文的“奸言、奸说、奸事、奸谋、奸誉、奸塑”。良:指下文的“忠言、忠说、忠事、忠谋、忠誉、忠塑”。(2)贼:陷害好人(见2.3)。累(lèi类):祸害。谮(zèn):诬陷。(3)隐:通“意”。意忌:猜忌。雍:通“壅”,堵塞。蔽:遮盖。(4)禽:家禽。犊:小牛。禽犊:泛指送人的礼物。(5)流:指没有根据。愬(sù):通“诉”,诉说。官:官方,指正当的途径。用作“至”的状语。衡:通“横”,指不正当的途径,等于现在所说的“小道”(消息)。(6)誉:通“举”,列举。(7)而:当为“不”字之误。(8)士:当为“出”字之误。还:通“旋”,立即。与:给予。(9)方:并。尚:通“上”,作状语,向上的意思。尽:竭尽。

  [译文]

  广泛地听取意见、使隐居的贤士显扬、使显扬的贤士进一步显扬、使奸邪退却、使忠良进用的方法:宗派集团互相勾结的吹捧,君子不听从;残害贤良、横加罪名的诬陷,君子不采用;猜忌、埋没贤才的人,君子不接近;用钱财礼物进行贿赂的请求,君子不答应。凡是没有根据的流言、没有根据的学说、没有根据的事情、没有根据的计谋、没有根据的赞誉,没有根据的诉说等等不是通过正当途径而是从四处传来的东西,君子对它们持慎重态度,听到了就把它们公开地列举出来,确定它们是恰当的还是不恰当的,然后对它们作出惩罚或是奖赏的决定并立即付诸实施。像这样,那么奸诈的言论、奸诈的学说、奸诈的事情、奸诈的计谋、奸诈的赞誉、奸诈的诉说就没有敢来试探的了,忠诚的言论、忠诚的学说、忠诚的事情、忠诚的计谋、忠诚的赞誉、忠诚的诉说就都公开表达、通行无阻、并起而进献于君主了。以上这些就是广泛地听取意见、使隐居的贤士显扬、使显扬的贤士进一步显扬、使奸邪退却、使忠良进用的方法。

  [原文]

  14.2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刑政平而百姓归之,礼义备而君子归之。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1),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诗》曰(2):“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此之谓也。川渊者,龙鱼之居也;山林者,鸟兽之居也;国家者,士民之居也。川渊枯则龙鱼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国家失政则士民去之。

  [注释]

  (1)挟:通“浃”,周遍。(2)引诗见《诗·大雅·民劳》。

  [译文]

  江河湖泊深了,鱼鳖就归聚到它那里;山上树林茂盛了,禽兽就归聚到它那里;刑罚政令公正不阿,老百姓就归聚到他那里;礼制道义完善周备,有道德的君子就归聚到他那里。所以礼制贯彻到自身,品行就美好;道义贯彻到国家,政治就清明;能够把礼制贯彻到所有方面的,那么高贵的名声就会显著,天下的人就会仰慕,发布了命令就能实行,颁布了禁约就能制止,这样,称王天下的大业也就完成了。《诗》云:“施恩这个国都中,以此安抚天下众。”说的就是这种道理。江河湖泊,是龙、鱼居住的地方;高山树林,是鸟、兽栖息的地方;国家,是士、民居住的地方。江河湖泊干涸了,那么龙、鱼就会离开它;高山树林环境险恶,那么鸟、兽就会离开它;国家政治混乱,那么士、民就会离开它。

  [原文]

  14.3无土则人不安居,无人则土不守,无道法则人不至,无君子则道不举。故土之与人也、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1);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得之则治,失之则乱;得之则安,失之则危;得之则存,失之则亡。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

  [注释]

  (1)作:开始。本作:本源。

  [译文]

  没有土地,那么人民就不能安居;没有人民,那么土地就不能守住;没有正确的原则和法制,那么人民就不会来归附;没有君子,那么正确的原则就不能实行。所以土地和人民、正确的原则和法制这些东西,是国家的本源;君子,是正确的原则与法制的总管,不可以片刻空缺。得到了他,国家就能治理好;失去了他,国家就会混乱;得到了他,国家就会安定;失去了他,国家就危险;得到了他,国家就能保存;失去了他,国家就会灭亡。所以,有了良好的法制而发生混乱的国家,有过这种情况了;有了君子而政治混乱的,从古到今,还不曾听说过。古书上说:“国家的安定产生于君子,国家的混乱来源于小人。”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14.4得众动天,美意延年。诚信如神,夸诞逐魂(1)。

  [注释]

  (1)逐:赶走。魂:灵魂,精神。逐魂:失神。弄虚作假的人往往提心吊胆,所以会魂不附体。

  [译文]

  得到了民众,就能感动上天;快乐的心境,可以益寿延年。真诚老实,就能精明如神;浮夸欺诈,就会落魄丧魂。

  [原文]

  14.5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贤,而在乎不诚必用贤(1)。夫言用贤者,口也;却贤者,行也;口行相反,而欲贤者之至、不肖者之退也,不亦难乎?夫耀蝉者(2),务在明其火、振其树而已;火不明,虽振其树,无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则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

  [注释]

  (1)“诚”上《集解》无“不”字,据《群书治要》卷三十八引文补。(2)耀:照。耀蝉:是一种捕蝉方法。即在夜晚用灯火照蝉,蝉扑向火光,便可捕捉。

  [原文]

  君主的毛病,不在于不谈论任用贤人,而在于不能确实坚决地去任用贤人。谈论任用贤人,是口头上的;屏退贤人,是行动上的;口头上和行动上互相违背,却想要贤能的人前来、不贤的人退去,不也是很难的吗?那照蝉的人,他的工作在于点亮灯火、摇动树身而已;如果灯火不亮,那么即使摇动树身,也毫无好处。现在君主中如果有人能使自己的德行贤明,那么天下的人投奔他就会像蝉扑向明亮的火光一样了。

  [原文]

  14.6临事接民,而以义变应,宽裕而多容,恭敬以先之,政之始也;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政之隆也;然后进退诛赏之(1),政之终也。故一年与之始,三年与之终。用其终为始,则政令不行而上下怨疾,乱所以自作也(2)。《书》曰(3):“义刑义杀,勿庸以即(4),女惟曰:“未有顺事(5)。’”言先教也。

  [注释]

  (1)进:指选拔贤良。退:指斥退奸臣。诛:指惩处罪犯。赏:指奖赏功臣。(2)“政之始”是德化,“政之终”是赏罚。不教而杀是暴虐,所以不但政令不能实行,而且会激起民愤而产生动乱。(3)引文见《尚书·康诰》。但此文的文字及意义与今本《尚书》不同。(4)庸:用。(5)这句是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之语,意思是:我没有把政事治理好,所以使民众犯了法。

  [译文]

  面临政事、接触民众时,根据道义变通地来对付,宽大而广泛地容纳民众,用恭敬的态度去引导他们,这是政治的第一步;然后中正和协地观察决断去辅助他们,这是政治的中间阶段;然后进用、黜退,惩罚、奖赏他们,这是政治的最后一步。第一年给他们实施第一步,第三年才给他们实施最后一步。如果把最后一步用作为第一步,那么政策法令就不能实行,而官民上下也会怨恨,这就是动乱会从这里产生的原因。《尚书》说:“即使是合宜的刑罚、合理的杀戮,也不要用来立即执行,你只能说:‘我还没有理顺政事。’”这是说应该先进行教育。

  [原文]

  14.7程者,物之准也;礼者,节之准也(1)。程以立数,礼以定伦;德以叙位,能以授官。凡节奏欲陵(2),而生民欲宽。节奏陵而文,生民宽而安。上文下安,功名之极也,不可以加矣。

  [注释]

  (1)节:即下文的“节奏”,参见10.18注(8)。(2)陵:见10.18注(12)。

  [译文]

  度量衡,是测量物品的标准;礼制,是确定礼节礼仪等法度的标准。根据度量衡来确定物品的数量,根据礼制来确定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根据品德来依次排列级别地位,根据能力来授予官职。凡是礼节礼仪等制度要严格,而抚养人民要宽容。礼节礼仪制度严格,就文明;抚养人民宽容,就安定。上面文雅下面安定,这是立功成名的最高境界,不可能再有所增加了。

  [原文]

  14.8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

  [译文]

  君主,是国家中最高贵的人;父亲,是家庭中最高贵的人。最高贵的人只有一个,就安定;如果有两个,就会混乱。从古到今,还没有两个最高贵的人互相争夺权力而能长久的。

  [原文]

  14.9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焉(1)。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2),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3),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故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焉。水深而回,树落则粪本,弟子通利则思师。《诗》曰(4):“无言不雠,无德不报。”此之谓也。

  [注释]

  (1)博习:博学。与(yù):参与。(2)耆(qí齐):六十岁。艾:五十岁。(3)这句指学了能贯彻到行动中。陵:超越。不陵:指遵守。(4)引诗见《诗·大雅·抑》。

  [译文]

  成为老师的办法有四种,而博学并不包括在这里面。尊严而使人害怕,可以成为老师;年老而有威信,可以成为老师;诵读解说经典而在行动上不超越、不违犯它,可以成为老师;懂得精微的道理而又能加以阐述,可以成为老师。所以成为老师的办法有四种,而博学并不包括在这里面。水深了就会打旋,树叶落下就给树根施了肥,学生显达得利了就会想到老师。《诗》云:“说话总会有应答,施恩总会有报答。”说的就是这种道理啊。

  [原文]

  14.10赏不欲僭,刑不欲滥。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若不幸有过,宁僭无滥;与其害善,不若利淫。

  [译文]

  奖赏不要过分,刑罚不要滥用。奖赏过分,那么好处就会施加到道德不良的小人;刑罚滥用,那么危害就会涉及到道德高尚的君子。如果不幸发生失误,那就宁可过分地奖赏也不要滥用刑罚;与其伤害好人,不如让邪恶的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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