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结算工作,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意见》(劳社部[1999]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实行按医疗服务项目、病种付费的部分预付制。
第三条 门诊结算
(一)参保人员患普通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疗结构结算。医疗费用在800元至5000元之间的,按《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鳄医疗费补助办法》的有关规定结算。
(二)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算。
第四条 住院结算
(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由个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个人自付部分包括:统筹基金起伏标准以下的费用;统筹基金其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职工自付15%、退休人员自负1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付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15万元以下,个人自付20%;其它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
(二) 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核算。
(四) 参保人员患不同疾病在不同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个人需按下表标准预交费用(单位:元)。
医 院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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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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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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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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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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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预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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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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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预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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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总费用
|
个人预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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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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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
在职
|
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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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
在职
|
老工人
|
退休
|
在职
|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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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1105
|
1310
|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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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955
|
1010
|
1065
|
1000
|
905
|
910
|
915
|
二级
|
10000
|
1545
|
1990
|
2435
|
5000
|
1295
|
1490
|
1685
|
2000
|
1145
|
1190
|
1235
|
三级
|
15000
|
1985
|
2670
|
3355
|
8000
|
1635
|
1970
|
2305
|
3000
|
1385
|
1470
|
1555
|
注:本表中"老工人"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 本标准按大、中、小病分类举例如下:
大病: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脑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个种癌性病变等。
中病:冠心病、肾炎、肾病、溃疡病出血、糖尿病、心肌炎、胃切除、前列腺良性肥大、胆结石、股骨胫骨骨折、子宫肌瘤、宫外孕等。
小病:哮喘、肺炎、胃炎、阑尾炎、腹部疝、肛周脓肿等。
2. 根据病情需要造成医疗费用过高的病例,定点医疗机构可比照上述类别适当提高预交费用。
3. 在诊疗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参保患者病情变化、程度,对上述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五)定点医疗机构每月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一次。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出院者费用明细。社会经办机构应在自接到申报明细之日起10日内核算完毕,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费用5日内拨付。
(六)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就医,其费用一般由个人垫付,也可由用人单位垫付。结算时,须提供全部费用明细,由用人单位报其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七)参保人员由下级向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就医,应补足下级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其付标准的差额;以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足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须补足差额部分。
(八)参保人员由上级向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就医,以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超过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不再交纳起付标准的费用,超出部分不予退还;不足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须补足差额部分。
第五条 参保人员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照《关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有关问题处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参保人员医疗用血费用,"全血"统筹基金支付60%,"成分血"统筹基金支付70%。凡已无偿献血的病人,对统筹基金支付后剩余部门,出院后由本人(或家属)持有效证件到发证(无偿献血证)部门按《献血条例》有关规定申请补助。
第七条参保人员因诊治甲类传染病所发生医药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参保人员患肺结核(活动期)、急性肝炎、慢性重症肝炎、急性流行性出血热、伤寒、斑疹伤寒、流行性脑脊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在定点专科医院或定点综合医院专科就诊所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统筹基金为职工支付90%,为退休人员支付95%,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支付98%。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实行医疗费预付
天津实行医疗费预付
天津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患者尽量选择已联网的医院就医,就医时别忘携带本人医保证、医保卡。参保患者今年已经发生的全额垫付的门诊医疗费,再到联网医院刷卡就医时不会重复计算“门槛费”。
本市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已达294家,覆盖全市各区县,门诊刷卡就医已成为参保人员的首选。为提高联网结算率,缓解联网医院的垫资压力,市社保中心出台服务举措,将分批对已经联网的定点医院实行门诊联网结算医疗费预先拨付。实行医疗费预付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医院联网结算的积极性,为更多的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据了解,门诊医疗费实现联网结算后,使过去较长的报销等待时间变为当场办结,参保患者就医无需个人垫付费用,无需等待时间,无需报销结算,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看到了门诊刷卡就医的好处,从而采用刷卡就医的方式。市社保中心结合全市门诊联网医院刷卡结算情况,首批对结算率高、刷卡人次多的医院资金实现预先拨付。预付金额将根据医院上月门诊联网结算的服务量作为预付依据,今后每月预付额度将按照上月门诊联网结算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2008年度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确定
从天津市社保中心了解到,2008年度大额医疗费救助的缴费标准确定为,职工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缴纳,退休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6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天津在职人员在年初一次性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经办机构从养老金中分次代扣代缴。 大额医疗费救助支付范围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转诊转院、家床、急诊留观以及无隶属关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天津2008年大额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报销比例为:在职和退休人员80%,“建国前老工人”、天津市市级以上退休劳动模范和“两航”起义人员95%。参保人员在联网医院住院、家庭病床、天津门诊特殊病门诊刷卡就医等医疗费用进入大额医疗费救助支付范围的,个人只缴纳应个人负担部分,应由大额救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向大额救助承办部门申报结算。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等医疗费用进入大额医疗费救助支付范围的,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参保分中心申报,再转往大额救助承办部门审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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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加快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进一步做好报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报销工作进度,提高经办效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快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报销工作进度,于9月29日前完成全部积压票据的审核及费用拨付工作,并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垫付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由街镇劳服中心代为申报报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做好学生儿童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报销准备工作,于9月29日前完成与各商业保险公司的经办衔接,审核积压票据。
二、排查街镇报销网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应当对本区县所属街镇劳服中心信息网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报销网络运行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市劳动保障局信息部门反映,尽快给予解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报销网络使用的业务指导,确保报销网络高效率运行。
三、畅通报销费用发放渠道,确保按时拨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应当继续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协调沟通,扩大报销费用发放银行范围。对于银行服务不能满足实际要求的区县,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或者街镇劳动保障中心应当及时提供指定账户,由社保经办机构将报销费用及时拨付,确保按时发放至参保患者手中。
四、扩大门诊特殊病就医医院范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门诊特殊病登记和就诊医院范围扩大至区县中心城镇,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天津医疗保险实现 刷卡就医 医保待遇即时兑现
天津医疗保险实现 刷卡就医 医保待遇即时兑现
目前本市门诊、门特联网结算的医院已达24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联网结算已达139家,基本覆盖全市各区县。门诊刷卡就医有三点好处,第一,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应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大大提高了效率;第二,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当场即可享受医保待遇,省去报销环节,解决了个人垫付医疗费压力大的问题;第三,减轻了参保单位收集整理医疗票据工作的负担。
如果参保患者就医时没有采取刷卡结算的方式,就医结束后参保患者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将医疗费报销单据交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将医疗费报销手续汇总后,转给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社保分中心需要15个工作日完成对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的审核,然后才能将应报销的医疗费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的帐户上。各单位再向就医患者发放医疗费。这整个过程需要大约60多天,尽管市社保中心不断优化经办流程,简化报销手续,提高审核结算效率,缩短审核支付周期,但医疗费报销周期过长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门诊医疗费实现联网结算后,使过去较长的等待时间变为3分钟办结,参保患者就医无需个人垫付费用,无需等待时间,无需报销结算,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看到了门诊刷卡就医的好处,从而采用刷卡就医的方式。
为了给更多的参保人员就医提供便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也积极加快联网工作的步伐。上半年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比较好、结算率高的前10家三级医院是: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四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天和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一、二级定点医院是按照各区(县)门诊联网覆盖率排名:红桥区、河东区、南开区、和平区、河西区、汉沽区、河北区、大港区、北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宁河县、蓟县、武清区、静海县、宝坻区。一、二级定点医院前102家名单:
和平区9家:天津市公安医院、天津市和平区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七二医院;天津卫协医院、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医院、天津市和平区四面钟医院、天津老中医医院、天津市和平区白楼医院、天津市和平区东兴医院;
河东区11家:天津市河东区津东医院、武警8630部队医院、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医院;天津华博医院、天津河东德邻中医医院、天津市河东区向阳医院、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医院、天津市河东区钟山医院、天津河东益寿医院、天津市河东区香山医院、天津河东嵩山医院;
河西区16家:天津市河西医院、天津市河西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河西区柳林医院、天津市河西区骨科医院;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医院、天津现代脾胃病医院、天津河西兴和医院、天津市河西滨湖中医医院、天津市河西区体北医院、天津乐园医院、天津市河西区下瓦房医院、天津市河西区马场医院、天津市河西区桃园医院、天津市河西区珠海医院、天津市河西区宾西医院、天津河西区华夏医院;
南开区17家:天津市黄河医院、天津市南开区中医医院、天津市南开区王顶堤医院、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天津市南开区理疗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3688部队医院、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南开区南丰桥医院、天津市天拖医院;天津市南开区向阳医院、天津市南开区长江医院、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医院、天津市南开区学府医院、天津南开仁心医院、天津华山医院、天津市南开区汶水医院、天津市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
河北区7家:天津市第二医院、天津市第一医院、天津市河北区建昌医院;河北区靖江医院、天津市河北区北宁医院、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医院、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医院;
红桥区13家:天津市红桥医院、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医院、天津市红桥区洪湖医院、天津市红桥区佳园医院、天津市红桥区新村医院、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医院、天津市红桥区西沽医院、天津市红桥区铃铛阁医院、天津市红桥区芥园医院、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医院、天津红桥长安医院、天津红桥西站皮肤病专科医院;
塘沽区2家:天津港口医院、天津永久医院;
汉沽区3家:天津市汉沽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汉沽区医院、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
大港区7家:天津华兴医院、大港医院、大港区中医医院、天津市大港区社区医院、大港油田集团职工总医院、大港区妇幼保健院;中建六局一公司医院;
东丽区3家: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医院;天津东丽驯海医院;
西青区1家:天津市西青医院;
津南区1家: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
北辰区4家:天津市北辰医院、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天津北辰北门医院、天津安捷医院;
宁河县3家:天津市宁河县医院、天津市宁河县中医医院;天津市宁河县芦台医院。
武清区2家: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静海县1家:天津市静海县中医医院;
宝坻区1家: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蓟县1家:天津市蓟县中医医院。
为支持医院做好门诊联网结算工作,市社保中心将采取一系列鼓励措施为门诊联网结算医院提供更多支持,确保结算的便利和快捷。在督促医院加大持卡就医宣传、履行实名就医义务的同时,温馨提示参保人员门诊刷卡就医。
天津市社会保险“医改”让百姓看得起病
截至今年7月底,本市参加医保人数达382万人;支付住院17.98万人,人均医疗费用9431元;支付门急诊32.10万人,人均医疗费用1469元。
针对不同经济条件的参保对象,本市制定了不同的筹资方式和缴费比例,建立了“统账结合”“大病统筹”“农民工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四个保障平台,从而实现了本市不同人群医保的全覆盖,百姓不用再为看病发愁。
四个平台 让更多人享医保
一、“统账结合”平台。将所有生产经营正常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的费基和费率参加 “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大额门诊补助和个人账户等全部医保待遇,参保人数达275.11万人;二、“大病统筹”平台。对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以较低的费率参加 “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参保者享受住院和门诊特殊病以及大额医疗费救助等3种待遇,参保人数有50.21万人;三、农民工医疗保险平台。采取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的办法,使农民工享受与用人单位职工同等待遇的大病医疗保险,目前有56万农民工参加了医保;四、补充医疗保险平台。
八项新政 为参保人员减负
另外,本市还出台了8项惠民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参保者的个人负担:对 “三类”退出市场企业(计划内、外破产企业和困企)的退休人员通过政府补贴,解决了2.4万名无任何医疗保障的退休人员和16.2万名大病统筹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市级以上退休劳模医保待遇,使5400名退休劳模受益;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和麻风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取消1500种常见病、慢性病、乙类药的自付比例;放宽家庭病床的设立标准和条件,每年有近5000名老年人和重病患者受益;将参保患者在定点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用药的费用按本市等价报销,使2.5万名异地就医人员受益;扩大社会办医的定点范围,新增定点医疗机构80家。据悉,仅2007年度,本市为这8项惠民政策共安排补贴资金达1.8亿元。
参保老人 减负的重点对象
本市一直把多病、重病和老年参保患者作为减负的重点对象,出台多项减负政策,包括:降低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调整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合并两类特殊病起付标准,降低6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医疗保险待遇。
定点医院 220家实现联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的负责人表示:为加强管理,本市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联网的基础上,又启动了门诊联网工作,实现了医保信息网上直传,实时监控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目前,本市已有220家定点医院实现联网,实现了参保人员门诊刷卡就医、实时结算、方便快捷、规范管理的目标。另外,还将医保管理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了街、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目前,对241个街镇的1800个社区工作站的286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为每个社区工作站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使居民看病享受更便捷的医保服务。
今年交钱 明年就能享医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参保者,按照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的参保人员应在今年10月至12月一次性缴纳200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此缴费期内缴费的,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明确说明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详细介绍使用须知报销比例
问题1 职工缴费啥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都会按规定把一笔钱注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据介绍,参保人员只能从自己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取钱,而不能往里存钱。用人单位及职工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费,职工(不含参加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及大病统筹的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费。个人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按照6.3%比例缴费。
问题2 缴费基数怎么算?
据介绍,用人单位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8年度最低缴费基数为1260元);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2008年度最高缴费基数为6800元)。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问题3 如何使用医保证?
参保患者到医院急诊、门诊看病,必须出示医保证。参保患者到挂号处挂号,出示医保证,并用本人的医保卡在刷卡器上刷卡挂号。刷卡器读卡显示患者的个人信息,医护人员将挂号票交给患者。参保患者持挂号票到指定诊室就诊。 就诊时,参保患者应先出示医保证,由医生核对身份。接诊医生依据挂号票序号通过医生工作站开具检查或化验项目,相关信息从网上传递至收费处。患者持挂号票、医保卡到收费处刷卡交费。计算机显示病人诊疗项目信息,并自动计算出医保支付金额和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打印收据。患者持核算联(绿色)和检验单到检验科化验。 患者取回化验报告单,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在医生工作站的计算机上为患者开处方。患者持挂号票和医保卡到门诊收费处刷卡交费,计算机自动计算出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参保患者直接在交费窗口交纳个人应付金额后,就可以取药了。
问题4 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保险目前的报销范围为:在定点医院门(急)诊就医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在职人员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报销标准为:不满45周岁的起付标准800元,最高限额5000元,报销比例50%;年满45周岁的起付标准800元,最高限额5000元,报销比例55%。在职人员门特病起付标准及补助标准为:起付标准1300元,最高限额44000元,补助标准85%;补助标准最高限额25万元,补助标准80%。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为:第一次住院时,一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1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700元,最高支付限额440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时,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7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5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最高支付限额44000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的比例为:二、三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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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8年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一
保民朋友们:
您们好!
满足参保职工的需求一直是我们服务的努力方向。在我们的经办过程中,发现很多参保职工对于申报药费的拒付原因不是非常了解,为充分体现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大家能够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们特别针对在医保支付过程中一些常见的拒付项目为您进行汇总和提示,便于大家在就医过程中掌握医疗费支付情况:
一、增负项目
(一)以下项目增付5%
1、CT ,2、彩超,3、SPECT(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4、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5、医疗直线加速器,6、血液透析,7、腹膜透析,8、心脏搭桥术,9、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10、心脏激光打孔,11、抗肿瘤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12、体外震波碎石,13、空气净化病床,14、空气悬浮病床,15、骨髓移植净化层流病床,16、血液隔离病房
(二)以下项目增付10%
1、MRI, 2、螺旋CT,
(三)以下项目增付15%
1、X—刀, 2、γ—刀。
二、常见自费项目
1、挂号费,2、空调费、暖气费、地热水费,3、出诊费,4,会诊费,5、煎药费,6、一次性尿布,中单等一次性生活用品,7、门诊X光封套,8、部分口腔治疗项目:调颌、抛光(牙面抛光)、光固化树脂抛光、再植牙、各种牙颌畸形的矫治器,9、救护车费、抬担架费。
三、常见的未在目录项目
(一)诊疗项目
精细根管预备
(二)药品类
达纳康、孚舒达、丽泽、双唑泰、复方奈普生栓、氢溴酸高乌甲素、茯蒲洗液、冰栀伤痛气雾剂、海普林、非索非那定片、黄芩素滴丸、复方鱼腥草颗粒、祛痰灵、克痒舒洗液、对乙酰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甲硝唑氯己定、金嗓子喉宝、大败毒胶囊、感康、裸花紫珠片、奥沙西泮、巴米尔、喜疗妥。
天津市2008年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二
保民朋友们: 您们好! 为进一步减轻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简称“老工人”)门、急诊医疗费个人负担,保障“老工人”的门、急诊医疗待遇水平,自2008年1月1日起,“老工人”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每人年5000元以下(含本数),提高到10000元以下(含本数),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不变,分别为600元和95%。 “老工人”的其它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不变,分别为:
项目 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最高限额
门诊特殊病 1300元 95% 44000元
本 市 住 院 社区家床 首次660元 二次及以上0元 95%
一级医院 首次800元 二次及以上270元 97%
二级医院 首次1100元 二次及以上350元 95%
三级医院 首次1700元 二次及以上500元 95%
大额医疗
救 助 ―――― 95% 2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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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之三
保民朋友们:
您好!
在众所期待的2008年里,园区社保分中心将继续秉承一贯的优良传统,力争将服务工作做深、做细,为大家提供更为贴心的优质服务。现将医疗保险报销用章的有关规定提示如下:
一、“医疗保险专用章”的适用范围: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患者住院及家庭病床登记时,在《住院证》或《急诊留观证明》上加盖;办理市内、本市转外埠转诊转院登记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上加盖;参保患者在指定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时,在责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及《天津市基本医疗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上加盖;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和用药证明等证明材料上加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购药清单上加盖;报销急诊留观和全额垫付住院费时,在所有有效医疗票据上加盖。
二、“门诊医疗费全额垫付专用章”适用范围:参保人员在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医院就医时,如遇医疗保险卡消磁,在门诊医疗费收据上加盖。
三、“网络故障全额垫付专用章”适用范围: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医院端网络系统发生故障时,参保人员改用个人全额垫付方式办理结算,需在门诊医疗费收据上加盖。
天津市2008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之四
尊敬的保民朋友:
您好!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2008年已经过半。最近分中心根据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为保民朋友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根据2008年市政文件规定,调整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个人帐户注资政策。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全年注资480元,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全年注资6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年注资720元。
二、2007年底,社保分中心医疗保险医疗费支付方式由单位支付转变为社会化发放形式。这是社会保险服务对象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经办管理模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也是社保分中心在服务水平上的又一次提升。在诸位保民朋友和企业经办人员的大力协助下,在医疗保险社会化发放运行平稳顺利。但是分中心也发现了一些需要保民朋友注意的问题。有不少参保职工在支取完报销的医疗费后,将社发存折或卡擅自注销。在此,分中心由衷的提醒您,除非发生存折或卡丢失,否则请不要轻易注销。因为这样做会给您再次报销带来很多不便。如遇社发存折或卡丢失,请及时通知分中心。
看病用低价药有需必供
看病用低价药有需必供
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下半年,本市卫生部门以中低收入群众的愿望为出发点,从降低药价、促进大医院与社区卫生双向互动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卫生综合配套改革,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卫生改革带来的实惠。今后,市民在医院可以选择使用的低价药品将越来越多,在社区就诊还可以享受到大医院的医疗延伸服务。
低价药品有需必供
降低药品费用是今年下半年本市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卫生部门将出台《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将药品集中采购范围拓展到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的统一采购、合理使用、合理补偿,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推广使用低价药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目录、二级以上医院低价药品目录和二级以上医院其他集中采购药品目录等三个目录,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以低价药为主,并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差率改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的低价药品必须达到一定比例,并依据低价药目录,满足患者需求,积极使用低价药,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大医院服务延伸到社区
卫生部门将推行大医院与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双向互动。制定《天津市推行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双向互动实施意见》,构建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直通车”医疗服务模式,在有效提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率的同时,将大医院的医疗服务延伸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局还将统一安排大医院接受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生进修、学习,提高基层医生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调整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引导百姓“首诊在社区”、“小病在社区”。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
作为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部分,卫生部门将创新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新模式,探索用卫生行业以外的第三方介入调处的方式来处理医疗纠纷,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把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