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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安企业所得税的思考

 东东东gd 2011-04-01
 

最近查了一家建筑安装企业,核算很不规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工程项目收入不能及时入帐,很多情况下没有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收入确认,甚至已完工程也迟迟不能拿出决算报告,有的甚至开了发票也迟迟不能入帐。

二是不能及时核算并结转成本,收入与成本不能很好地配比。甚至有的项目有成本没收入,有的项目是有收入没成本。

三是成本票据不合法,有的是抬头错误或不填,有的不属于企业的支出也拿来核算工程成本,如电费、利息等。分包、转包工程人员工资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核实、把握与确认。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营业税归地税征管,国税不能准确、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现状,不能通过发票进行有效管理。

二、转包、分包等经营形式的多样性也给企业会计核算带来复杂性和难度。

三、更重要的一点是,目前地税所得税征管现状也给国税所得税征管带来困扰。地税是按收入的0.8%征收所得税的,他们不考虑成本资料的合法与否,而国税却是查帐征收。结果是:地税征管的建安企业会因不需发票而降低工程成本,造成同一地方的企业不能在同一平台参与竞争,势必挤垮由国税征管的企业;另国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8%,税负达2%,也远远超过地税的0.8%。在同一地方税负不均也制约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笔者就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两点肤浅建议:

一、由总局发文,尽快统一国、地税对建安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

二、建安企业所得税统一由地税征管,不管企业大小均实行查帐征收,否则国税税源流失会相当严重。

以上是个人工作中的肤浅思考,不当之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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