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我省文化从“送出去”到“走出去”的建议

 乐山老杨 2011-04-02

关于我省文化从“送出去”到“走出去”的建议


民进江苏省委

    近年来,我省对文化“走出去”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内容在日益丰富,文化“走出去”的实力和竞争力也有所增强。但总体上说,文化“走出去”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可以说,目前主要是“送出去”,距离“走进去”还有一定差距。

    一、文化“走出去”的主要问题
    1.政策支持力度尚显不足,产品竞争力差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文化“走出去”的政策扶持体系。许多文化企业感到“走出去”前期推广费用高、综合运作成本大,而资金筹措却非常困难。由于投入的财力有限,目前,“走出去”的产品多为低端产品和简单服务,较少考虑外国受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产品和服务的内容缺乏创新、科技含量较低、欣赏性较差,因此,市场竞争力较弱,影响力不大。目前在国外开展的很多文化活动完全是政府唱主角、政府来买单,“送”出去的多,而“卖”出去的少。对外文化产品贸易逆差突出,如国外、境外的商业性演出等在江苏省获得了较大的经济利益,而江苏省境外商业演出等则盈利不多。
    2.“走出去”方法不多,渠道不畅
    部分文化企业仍习惯于等、靠、要,“走出去”的方法不多,且渠道不畅,江苏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推介活动的单位和部门比较多,省级层面有外办、外宣办、文化、广电、出版等部门,全省13个地级市也分别组织各自的对外文化活动。没有统一的布局,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和合作,甚至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
    3.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成为“走出去”的瓶颈
    从文化产品来看,缺乏高层次的翻译人才;从经营层面看,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以专营中国文化为主的国际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而懂文化、会经营、懂外语、熟悉国际文化市场运作规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十分匮乏。

    二、对文化“走出去”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目标规划,保障走得稳当。
    应将文化“走出去”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中,并建立起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
    (二)完善管理体制,保障走得顺畅。
    应建立统一协调的文化“走出去”管理机构,以充分调动各文化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协调不同部门的合作。可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一扎口管理。并出台文化“走出去”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文化“走出去”工作。
    (三)打造品牌和平台,保障走得响亮。
    应实施品牌战略,形成有特色、成系列、规模化、富有竞争力、具有冲击力的文化品牌,以优质的产品、出色的服务和中国的理念,唱响中国价值。同时,在经营层面,应成立区域性的、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营销机构,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走出去”文化企业,鼓励他们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国外的营销渠道,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交易平台。
    (四)培养专门人才,保障走得精准。
    围绕文化“走出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大力引进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深厚文化素养的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加强对国际文化市场的研究,充分考虑外国受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努力打造适销对路的文化精品。
    (五)落实扶持政策,保障走得宽广。
    在服务环境上,应尽可能多地为“走出去”文化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技术层面和法律方面的指导,加强贸易风险提示和预警,降低贸易风险。在贴息、补助、奖励和减免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走出去”的文化企业和文艺院团,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标准进行补贴,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引导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