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发展农村敬老院 解决我省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

 乐山老杨 2011-04-02
关于发展农村敬老院 解决我省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

2009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62.39万人,占总人口的16.18 %,人口严重老龄化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推动作用。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而如何紧紧依托农村敬老院这一载体,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体系,是目前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目前农村敬老院存在的问题

1、机构性质问题

农村敬老院机构性质问题是目前机构管理上比较突出的问题。目前全省农村敬老院的登记比例低,仅占总数的6.7%,且机构性质不明。农村敬老院不能成为事业法人单位,给农村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今后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和不便。未进行登记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民政部于1999年发布《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是养老机构登记管理的法律依据。但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福利机构的设置审批没有列入许可范围,也没有列入取消的范围,单位或个人要申办福利机构,如何来办理,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二是许多敬老院不符合登记条件。许多原先建造的敬老院设施不达标,大多不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部分新建敬老院,也没有严格按照两个《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因此,多数农村敬老院不符合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登记前置要求。另外,大部分农村敬老院由于未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同时由于消防设施缺乏,也很难取得消防许可证。三是各地对登记的认识不清,意识不强,积极性不够。有些地方的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领导对敬老院登记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许多农村敬老院也对登记的做法理解不透,认为养老机构登记可有可无,积极主动去登记的意识和行为缺乏。

2、队伍建设问题

首先是管理人员素质低。农村敬老院的管理人员总体素质比较低,特别是在院长人选上,大都由七十岁左右原担任村支书的老同志或是乡镇干部调整后不好安排的人员担任,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工作中缺乏前瞻性和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其次护工招聘难由于农村敬老院的护工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收入低,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待遇比较低,普遍低于一般企业初级员工的收入水平。在多数本地人不愿意当护工,敬老院的对策或是干脆放任自流,或是不得不考虑在本地农村招聘老年临时护工,部分敬老院甚至形成了“七十照顾八十”的局面,造成了临时护工流动性强、工作积极性差,频繁地更换给敬老院的日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即使有护工愿意留下来,也因为本身文化素质较低、缺乏专业的护理技能等问题而影响了护理工作的质量。第三是职工继续教育少。一般而言,各个敬老院在护工上岗前会进行粗放型的职业培训,内容只是停留在简单的衣物换洗、褥疮护理、床上洗头等基本的护理技能等。然后依靠边做边学,自我摸索,缺乏专业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导致农村敬老院服务内容不能与时俱进,形式单一,层次不高。

3、资源闲置现象

我省经过近三年大刀阔斧式的集中供养推广工作后,各地农村敬老院的硬件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由于前面所述的两条原因,农村敬老院硬件建设在达到了省集中供养工作的要求目标后,同时,资产严重闲置现象相继产生,全省农村敬老院床位使用率也仅在53.5%左右。以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敬老院为例,建筑总面积2580平方米,总投资近300万元,设计总床位90张,但目前入住仅10人,自费寄养的仅1人。该街道地处金华市郊,辖区人口约2.6万人,从地理位置和人口比例分析,如果有效配置软件资源和政策资源,开展社会化养老的提升空间极大。

二、发展我省农村敬老院的建议

1、做好农村敬老院的登记工作

    农村敬老院是农村老龄人口特别是“五保”老人养老的重要场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安排好这部分人的生活,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好农村敬老院登记工作,也是当前促进和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协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1997318民政部令第1号发布)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法人登记问题的通知》精神,按规定做好乡镇敬老院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在登记的基础上,建议明确农村敬老院的定性定位问题赋予敬老院完全、独立法人地位,让其承担法律赋予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进一步发挥农村敬老院的法人效应。已经完成登记的农村敬老院,应尽快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给予工作经费的保障,确保正常运转。

2、努力提升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敬老院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农村老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保证。一是实行任命和聘用相结合,选配好院长尽量将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管理和护理能力,相对较年轻、热心敬老院工作的同志担任院长。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服务人员采取聘用制,以岗定人,以人定位,以位定责,以责定酬。二是逐步提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待遇。提高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到农村敬老院来工作,是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的关键;三是加强对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探索建立农村敬老院人员培训基地,对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服务人员进行机构管理、护理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日常定期培训与轮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四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在农村敬老院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着眼长远,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护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敬老院工作,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提升农村敬老院专业化管理水平。

3、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建议各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农村养老机构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利用集中供养建设后的闲置资源开展农村社会化养老,充分利用建设后的闲置空地开展力所能及的经济活动,提高利用效率,增强发展能力。针对目前农村敬老院床位数闲置较多的情况,一是对其进行梳理和整顿,通过调整区域范围内的养老体系配置,合理、科学界定入住价格,将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增加床位利用率。二是对于经营状况较差的农村敬老院可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向社会招标,鼓励多种形式办院,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农村养老事业。政府可以从经营中退出,对于政府必须承担养老责任的特殊群体老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老人入住各类养老机构。三是鼓励保险公司介入共担风险。特别是自费养老是全社会的责任,农村敬老院开展此业务无疑在为社会分担着这一责任,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因此,他们需要有保险公司的参与,与他们共担这种风险,建议各级政府应尽可能地出台政策扶持保险公司介入,如推行针对敬老院自费入住老人发生意外伤害的险种等等。另外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还可以利用院内闲置的空地和其他可以利用的资源,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发展院办经济,也可以开展种植、养殖等副业生产,做到“以院养院”,弥补敬老院工作经费的不足,改善入住老人的伙食。还可以采用合建和共建的形式不断完善农村敬老院的娱乐室、图书室、医务室、康复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安度晚年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