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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工商执法办案 2011-04-03

关于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农资打假办《2010年××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月底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以维护农资市场稳定和促进“三农”为根本,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查处坑农害农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搭建统一、规范、高效、健康、诚信的农资市场经营平台,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

凡是在我市从事农药、种子、肥料、农膜、农机及其农机配件等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整治的范围。

三、整治目标

在巩固2009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此次行动主要是以规范主体净化市场为民维权、为农服务为重点,重点整治和打击扰乱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影响农民根本利益的行为。通过为期六个月的整治,使农资市场经营规范有序,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种子留样备查制度。种子是粮食之母。实行留样备查的主要是品牌小麦、水稻、玉米种子,种子出售时,购销双方应签订买卖合同,留取一定的样品,由双方签封,分别自存,并送一份工商分局备案。留样备查的各批次种子要及时向农民及社会公示,公示可采用在经营者店堂内外广告、报纸等形式。二是建立“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一文本”制度。农资经营者要建立进货、销货台账,保存进货、销售发票,登记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向农民提供农资商品质保书,统一使用农资供应合同文本。三是完善六项制度,建立商品质量承诺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合同文本制度。四是建立和实施农资联系点制度。各分局要落实2-3户联系单位,确定联系责任及人员。深入联系内容,使农资监管工作与农户紧密结合,及时沟通信息,广泛听取建议,掌握农资市场动态,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五是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制度。要广泛开展“送法到村组、维权到田头”的法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规咨询服务,努力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识别真假农资商品的能力。六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分局要把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作为制高点,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落脚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局与各工商分局签订农资监管责任书,明确农资市场监管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各分局应结合对农资市场监管的要求,与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将农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形成压力层层传递,工作逐级负责的责任格局。

2、分类监管,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各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销农药、化肥、种子、农机及其配件的单位和个人重新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并登记造册录入电脑。同时按照2009年农资信用评定的级别类型,严格分级管理,以此推动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

3、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此次整治行动,各分局要以“红盾护农”为主线,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为手段,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商品和重点案件,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扎实、靠实、务实的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八查:一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经营主体;二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三查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四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五查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六查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七查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限和有关质量标准;八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宣传,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通过八查活动,从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入手,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做到重点商品集中查,重点环节认真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彻底封杀非法无证照经营和假劣农资流入流通领域,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安全药。

4、建立举报网络,认真受理投诉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现已设立的投诉举报网站的作用,实行一站多用,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经营线索,要顺藤摸瓜,认真查实。做到有报必查,有问必答,有案必办,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指定专人负责。

四、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分局、机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的管理是维护农民利益、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牢固确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把农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选择,把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市场监管是否取得成效的第一标准,切实加强领导。为了保证此次专项活动的效果,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市场合同科为牵头科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各司其职。各工商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力推进,确保实效。

2、周密安排,强化效果。各分局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早启动、早策划、早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施奖惩推进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抓好每一个环节,做好成效这篇大文章。即要充分体现为农服务意识,又要全面展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农资交易行为中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要贯彻“以人为本”、“以农为本”的思想,完善规范、巡查、监管、办案“四为一体”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定期抽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查处案件与教育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对经销农资商品的市场主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农资商品进货来源、巡查物流去向、督促公示经营,做好巡查记录,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长效性。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作用,适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在农资商品集散地、经营场所及农民群众集中居住区等场所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领导指导监督,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强烈的舆论氛围。

4、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农资整治活动,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各工商分局在充分履行自身职能的基础上,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共享,遇到疑难杂症,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会诊,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并主动将此次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要求等主动向当地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当地政府的理解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

活动结束,各分局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要及时进行书面总结,并分别与6月20日和10月20日两次报市场合同科,同时上报开展活动宣传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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