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0-2011学年度课题研究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研究解决学院人才培养和民政政策理论、实务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促进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0-2011学年课题研究指南发布如下: 一、研究课题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0-2011学年度课题分为招标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招标课题平均每项给予20000元资助。自选课题自筹经费,成果参与评奖。 (一)招标课题 招标课题面向全院发布,包括八个方向: 1. 民政领域职业现状与发展研究(定量研究) 2. 社会管理和服务类专业课程体系研究 3. 社会管理和服务类专业实践教学研究(合作研究) 4. 社会管理和服务类高职教育教学方法与技术创新研究 5. 我院学生职业能力研究(定量研究) 6. 高职教育教师创造力研究 7. 我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8. 民政干部培训创新研究 (二)自选课题 自选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围绕基础理论、民政政策和实务、教学教改等主题展开研究,题目自拟。 青年课题面向全院35周岁(不含,以申报时为准)以下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发布。 二、课题申报和立项 招标课题必须以课题组名义申报。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不得少于五名。负责人选择课题组成员时须经本人同意。 课题负责人只能承担一项院级课题,且最多同时参与一项其他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可以同时参与两项课题。 所有课题申请者需按要求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 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各类课题,学院科研管理处予以立项。招标课题所在部门负责人需签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科研任务书》。 曾经承担过2009-2010学年学院课题的部门或课题负责人,尚未完成研究或研究成果未能通过验收的,不能参加此次课题申报。没有获得立项的自选课题,其成果不能参加评奖。 所有课题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否则不予立项。 三、课题要求 招标课题应采用明确、适当的研究方法,构建清晰的理论框架,进行详实的资料收集和深入分析,形成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清晰描述客观现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提出既有理论支持又有实践基础的研究结论和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自选课题应围绕我院教学教改、基础理论和民政政策理论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形成论文。论文应观点鲜明,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要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 四、课题管理 各课题组和课题承担者要严格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科研任务书》要求开展研究,切实把握研究进度,全力保证研究质量,及时形成研究成果。学院科研管理处将通过随机抽查、中期评估等方式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监督。 获得立项的招标课题,学院分阶段提供经费支持。课题启动阶段支付全额经费的60%,通过中期评估后增付全额的20%,课题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的20%。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中产生了下列责任后果的,学院将暂停或终止课题研究并根据情况追究课题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一) 课题负责人由于工作或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进行研究的。 (二) 课题负责人严重违背研究伦理的。 (三) 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严重偏离课题设计内容的。 (四) 课题负责人由于责任问题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各课题组和负责人必须在 鼓励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文责自负。招标课题研究报告知识产权由学院和课题组共同所有。 科研管理处将适时公布课题验收结果,并组织评奖。 五、成果奖励 (一)奖励类别、形式、等级和数量 一般课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青年课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招标课题成果不参与评奖。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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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寒梅儿 > 《湖北教育科研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