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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别急着给刺母案贴标签

 昵称877655 2011-04-12
沈彬:别急着给刺母案贴标签

2011年04月12日 08:08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沈彬

早报评论员 沈彬

3月31日晚,顾女士到浦东机场接在日本留学的儿子小汪回家。10分钟之后,小汪就用一把水果刀向她连捅了9刀。

儿子在机场凶残刺母的惨剧,让整个社会震惊。目前,警方已对汪某进行司法精神鉴定,鉴定结果以及汪某刺母的真实动机,尚未向社会披露。而不少反思的声音已为本案贴了种种标签,做出种种解读,诸如要加强孝道教育,80后的社会责任缺失,盲目留洋引发心理危机……

现成的瓶子,被装进了新酒,发出了清脆的哐当声。从“社会防御”的角度看,刺母血案的受害者不仅是顾女士,它还挑战了人伦底线,拨动着每个人的神经,公众急切地想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们该怎么办?在这种集体心理的作用下,“80后”、“孝道”等关键词被贴在刺母案上,使大家以为这就是真问题所在,以为找到了解决方案,就此得到心理抚慰。

这些反思的“标签”或许是对的,或许不是。一个勇于反思的社会自然充满希望,而一个善于反思的社会更令人期待。

为新闻找一个“老筐”还是很简单的。比方说在1980年代,年轻人如果犯下这种惨案,可以将之归结为“文革”余毒;1990年代,这类案件发生可以归结为独生子女问题、受到市场经济大潮冲击等等;到了新千年之后,“80后”、“90后”的标签又成了“原罪”。但这种“老瓶新酒”的宏大叙事是否扭曲了事件本质?种种标签是否掩盖了真问题所在呢?诸如刺母案这样的个案,真的能归纳出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规律吗?反过来说,如果一条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就是正确的废话,还有意义吗?如果刺母案真的是因为孝道教育不够,那么如何补上孝道教育课是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补上了就能杜绝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吗?

这种贴标签行为,恐怕是一种僭越、一种致命的自负。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发展,非但舆论空间里的这种“自负”没有消解,相反一种“戾气”却在发酵,总有人一副真理在手、替天行道的模样,动辄喊打喊杀,“人肉”不同意见者。

最近发生了多起大学生杀人血案,刺母案之外,还有留学瑞典的上海大学生杀害同学案、药家鑫杀人案,局外的普通人也罢,局外的专家也罢,总能说出甲乙丙丁、一二三四来。

公众有知情权,有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权,也有权做出社会评价,但也应知道权利边界在哪里,不应通过扭曲别人的悲剧,在正义公平的宏大叙事下,拿别人的故事,浇自己胸中的块垒,表达自己的诉求。好比最近的药家鑫杀人案中,某教授将药的杀人罪行归结到“美国宣扬的自由民主”上,以“满门抄斩”的噱头赢得一片廉价的掌声,这基本上就属于消费别人的悲剧了。

再比如有人觉得自己不用听被告人辩解,就有权代替法官做出死刑判决,理由是哲学家德里达说的:“谁有权以逝者的名义宽恕?”而在本案中,受害者、汪某的母亲已明确宽恕了逆子,不愿儿子获刑,甚至在病床上还不忘向记者打听:“津津(音)怎么了?”虽然母亲已经宽恕儿子,但国法难容凶手。本案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人伦悲剧——母亲含辛茹苦供儿子留学,儿子却持刀刺母,整个家庭全毁了。没有人可以代替死者宽恕,同样,也没有人能以死者的名义去仇恨。我想,舆论点评这场悲剧时,反思最好建立在所有事实都已清楚的基础上,另外,应心存护念,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不致造成二次伤害。

所谓“去标签化”,就是尊重事实本身,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诉求,不以围观者的意志强加于当事人,不以观点抹杀复杂的现实。从建设理性的舆论空间角度看,“去标签化”意味着公众明确舆论权利的边界在哪里:公众有权监督司法公正,但没权代替法庭做出审判;有权做出价值判断,但无权取代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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