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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机关工作人员的八条规定

 廉政花园 2011-04-12

武隆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机关工作人员的八条规定

 

一、严禁制造、传播对武隆形象的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全县机关工作人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上班迟到、早退;三、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炒股;四、严禁工作时间串岗、闲聊或用办公电话聊天;五、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六、严禁对外来办事的工作人员或上访的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态度;七、严禁赌博;八、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

违反上述八条规定的,一经发现,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停职检查、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构成违纪的,按照《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分管、主管领导对上述违纪违法人员失管失察、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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