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儒家三法印

 农业社人 2011-04-17




大凡成规模有影响的学术宗教派别,思想内容必然纷繁复杂,多元错综,但都有其必须坚持不可变易、必须遵循不可违背的核心的最高的义理。



佛教的核心最高义理是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和涅槃寂静。所谓法印是用来印证某种道理是否符合佛法或是否究竟的方法。佛教认为,凡是究竟的佛法一定符合三法印,它是人生宇宙的最高真理,任何人都无法推翻与破坏。



儒家也有自己的“法印”。





尽管儒家重视权道尊重现实,常能因时因人因地而制宜,也就是佛家的第二义谛和善巧方便,但是,儒家也有其核心和原则,那就是我在《坚持“三本”不动摇!》中所概括的仁本、民本和人本“三本”:



就人神关系而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就政治制度而言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就社会道德而言必须坚持以仁为本!(说明一下,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儒家的民本思想,但由于历史的局限和专制的歪曲,民本思想常被歪解为国家主义式的国以民为本。真正落实“民重君轻”的儒家民本,需要一定的制度保证。在目前这个历史阶段,民主就是最合适的制度)



仁本、民本、人本,这就是儒家三法印。



另外,也可以将仁、义和良知作为儒学三法印。仁是仁德仁心;义者宜也,指符合仁道的、也就是适情之当、适时之宜、合乎普适价值和基本道德的行为。仁宅义路,义是对仁的限制和规范。



仅有仁是不够的。墨家讲“兼爱”,陌生人也要象对待亲人一样,够仁爱的了,但是,同等地爱别人和爱父母,结果必然厚别人而薄父母,故孟子批评“墨氏兼爱,是无父也”。



孟子同墨者夷之辩论时问“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孟子·媵文公上》)在孟子看来,对于兄之子的爱厚于对邻人之子的爱,这是完全正常的,儒者应当做的是推广这种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这种推爱是在爱有差等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



法家不仁,当然要反对;墨家仁而不义,动机固佳,遗患无穷,也要抨击。于仁而言,义是一种制约。爱人是仁,爱有差等是“义”,良法也是一种“义”,一味讲仁慈,宽纵恶人恶事,破坏法律严肃,动机的仁导致的是结果的不仁。所以严格执法是“义举”,最终也是合乎仁道的。



古今中外好心办坏事、仁德成恶行的例子大大小小不胜数。大公无私的公共道德要求、共产主义的社会政治实践,既使出发点很好,是出于仁心发自仁德(假设),但因为它是不义的----违背常情、不合时宜,所以,所以是不仁的,事实已经作出了最好的证明。



义也是一种标准。“内在化”的动机如何、出发点怎样,不好说。而且对于世人来说,仁太宽泛,大而无当,仁不仁,不易辨,所以须用“义”来印证之。例如,一党专制好不好?强辞夺理者也能说出不少道道来,说它是三代表,是最先进的制度,最符合全体中国人的根本利益云云。支持反对的双方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仁不仁,说不清。怎么办?用“义”来印证之。何者为义?当然是要合乎人类基本道德准则和世界普适价值了。



当具体某种言论或行为难以确定究竟是否合乎仁义之时,或者没有外在的标准可供参照之时,就要凭良知去抉择了。王阳明说得好:“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答罗整庵少宰书》)。



良知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最初本然之性,是法尔如此、自然呈现、“不虑而知”、不假外求的“自然灵昭明觉”的“心之本体”。王阳明认为,良知自然知善知恶。他说:“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其善欤?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其不善欤?亦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 “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



良知固然人人皆有,但很容易散失或受到污染遮蔽。孟子“求其放心”,就是要找回良心的过程,阳明“致良知”就是“解蔽”的功夫。所以,“凭良知抉择”说说容易,实行起来,还是要下点“功夫”的。如果绕过仁义或者民主人本,用充满恶意邪念填满杂染垃圾的心冒充良知去七印八印,那证得的结论是作不得数的。





民本人本仁本或者仁义良知都是任何人都无法推翻与破坏的真理,它们之间相互密切关连,互有交叉,它们最终又都归结为仁。仁,是三本之本,众德之德,是最根本、最核心的“法印”,与其它法印是一而三、三而一的。



作狭义解,仁属于道德范畴,作广义解,仁是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命之常道。我在《儒家文化的核心》中指出:“仁”是儒家的大经大法,核心之核心,是儒家一以贯之、不可须臾离的最高最根本的道。其它一切儒家思想原则,一切人生、社会、道德、政治、制度、教育等各方面、学问,都要围绕着这个字转,也都从这个“道”中生发出来、扩展开来。



所以,儒家三法印又可归结为一法印:仁!



巧合的是,佛教中较早的小乘经律论和大乘经论说三法印,后来大乘又提一实相印。《法华经·方便品》:“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法华玄义》卷八上:“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盘三印印之,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是魔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是魔所说。”一实相印包括了三法印,总摄缘起、无常、无我、寂灭等佛法。



仁相当于儒学的“一实相印”,是总摄民本、人本、义、良知等儒法的最高法印





儒家门派众多,义理纷繁,儒者的言论书籍浩如烟海,有了儒学三法印为标准,就可以用来鉴别“儒理”的真俗(第一、最高的真理与世俗、局部的真理)、经权(原则之言与权宜之论)、真伪、高低了,也可以用来鉴定儒者的真伪、大小、优劣了。它就象一面照妖镜,举镜一照,那些伪学、俗理、权言,那些伪儒、小儒、劣儒却都将无所遁形!



在佛教中,凡是究竟的佛法一定符合三法印、凡不符三法印的道理,就是不合佛法的,至少是不究竟的,不管是谁说的,即使是释氏所说也不行。在儒学中也一样,凡不符三法印的言论,就是不合儒理的,至少是不究竟的,即使是孔子所说,也只能视为一种权巧方便、权宜之言而已。



儒学三法印,就是儒家的“新三纲”。握住这三个纲,就可以全面透彻地理解儒学具体各“目”,就不会陷入各种局部的、枝叶的问题之中而失去对整体和根本的把握,就不会象你一样盲人摸象,抓住一点不及其余。



古今伪学俗理权言和伪儒小儒劣儒,用“印”一印,就会“原形毕露”;世人对儒学的误读、学者对儒学的歪解,用“印”一印,就可发现他们的偏差和错误了;一些人对儒学疑虑不解之处,用“印”一印,不少问题就不成问题了。



例如,川江号子先生在《枭声何时变奏?》所问的几个问题,如“儒学微言大义,仁智各见,门派迭生,泥潭越搅越浑,如何以有涯之生将其廓清?”“以儒学为母体,能孵出新文化的雏形么?以儒学为温床,能育出现代文明的新苗么?以儒学为框架,能画出平等自由的蓝图么?以儒学为窠巢,能引来赛先生德先生安家落户么?”诸如此类问题,皆可迎“印”而解、以“印”作答。





佛法为出世法,佛教三法印只限在佛教内部使用;儒学不仅致力安立个体生命,同时致力社会变革,彻内彻外内圣外王,圣学尽性,王道“三通”,所以,儒家法印,不仅适合于世间各种学说,用于各种出世法也无不可(所谓出世,相对而言,归根结底没有哪门出世法是在世外修的。佛法为出世间法,亦含世间法。智度论云:菩萨能了知众生之根欲性有种种,分别施予法药。药有二种,指的就是世间法出世间法)。



尽管具体形式各异,但即使最高理想王道政治,也包含民主原则。民主制度,是王道政治的初级阶段,所以,可以说民主是世间共法;而“仁”,则是世出世间的共法。在儒学中,“仁”是形上形下彻上彻下、统内统外彻里彻外的,形上为道,在天为理(天理),在人为性(人性),在身为心(良知),于囯为政(仁政,仁政的具体内容和制度表现因地、因时而异),于王为道(王者,天下共往也)。



所以,作为最高原则,作为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命的常道,“仁法”是所有世法出世法都不能背离的(简而言之,世法主要以民本人本印证,出世法主要以自心良知印证)。凡有违于民本人本仁本,或不合乎仁义良知的学说,不论是世法还是出世法,必然是有问题的。至于什么问题,问题的严重程度,是不够文明圆融还是落后反动乃至邪恶,因“法”而异,须具体而论。



执此堂堂正正大仁大义而又圆融无碍的大法印,印向古今中外各门各派,那些不仁不义不道德反民主反人本的歪理邪说固然是无所遁形,有些文明程度不够或义理方面有缺的学派教派,未能“与时偕行”、“进而化去”的猴子尾巴,也很容易被揪出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