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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部分单位乃存在的问题

 银河金星 2011-04-22

目前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部分单位乃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和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法院工作中心就是依法判案,只须懂法就足以胜任法院工作的偏见。对于信息化的了解仅局限于用电脑打字、上网看新闻、查资料,认为信息化工作只是法院研究室、办公室的事,缺乏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正是由于信息化建设内在动力的缺乏,制约了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入的推进。

二、缺乏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和开发。随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数字化法庭建设、法庭监控系统建设及网络维护、易耗品更新等,都对经费造成了极大压力。

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我院干警队伍庞大,电脑专业知识人才缺乏,这给信息化建设带来了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对干警进行教育培训,普及计算机知识以及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二是如何引进信息化建设人才,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建设,缩短时间和成本。

四、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对了为省法院信息化工作进行管理,省法院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但是现有的规章制度部分已经陈旧,无法跟上信息发展的速度,部分制度有待完善,同时还存在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的现象。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存在隐患。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U盘、移动上网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如何寻求有效的手段来防止利用新科技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是一个需要急需解决的难题。

六、网络的利用率较低。目前,法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环节,大量的法院信息分部在各业务庭室和综合部门,缺乏统一的开发和整合,虽然实现了公文转换、电子邮件等办公自动化的功能,但是整体水平不高,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和管理中心,各部门的资源无法共享造成上网信息各行其是,还存在着上网信息比较滞后,有的上网信息比较陈旧等问题。

七、发展不够平衡。一个单位中部门之间应用不平衡,全省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八、设施建设不完备。

九、缺少一支系统的过硬的管理队伍。

十、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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