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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学校40余名学生聚众斗殴 9名组织者免起诉...

 牧山听海啸 2011-05-06

多所学校40余名学生聚众斗殴 9名组织者免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6日01:24  城市晚报

  本报吉林市讯 两名初三男生在校上厕所期间因踩脚发生争执,并导致来自多所学校的40多名学生聚众斗殴,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7岁。4月29日,桦甸市检察院经过审查,对涉案的22名人员实施分类处理,并对其中组织、召集聚众斗殴的9名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决定。这是吉林省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极大,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经桦甸市检察院审查,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多达22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的涉案人员除一人辍学外,其他所有涉案人员均是在校学生,年龄最大的21岁,年龄最小的17岁。对于此案如何处理,检察院研究后形成了全部提起公诉、对部分组织者、积极参与者提起公诉和对涉案人员均做相对不起诉的三种意见。但三种处理方式,无论采用哪一种,都不会达到最佳效果。

  经过研究,4月29日,桦甸市检察院对涉案的22名在校生实行分类处理:对1人依法提起公诉;对组织者和持械人员9人附条件不起诉;对11人做相对不起诉;1人建议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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