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秦帝国之政府机构 秦始皇以战国时期秦国官制为基础,把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机构。 在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组成中央政府。三公是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但统一后太尉实际却虚设,以便皇帝直接控制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辅佐丞相处理事务。三公之间相互制约,便于皇帝集权于一身。 这些官僚都是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秦始皇设立三公九卿制度,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开创了新局面,对以后历代政治制度有深远的影响。 郡设郡守,为一郡的最高长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郡守之下,设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又设监御史,负责监察。各郡每年必须定期向中央报告本地的租税收入、户口统计和治安情况。一郡之内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足万户的设县长,统治全县人民。县令、县长之下设县尉,管全县军事,设县丞,助理县令、县长,并负责司法裁判。一县之内分为若干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负责征收租税和征发徭役;游徼负责地方治安。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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